A. 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保险应该怎么赔偿
针对你的三个问题抄,依次回答如下:
1、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第46、47条。你可以要求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方面,只能要求补缴到社保,不能折现算给个人,应该你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因为社会保险费可以理解为:单位和你本人都“欠国家的钱”。
3、法律保障劳资双方的权益,并不会因为单位有违法之处就允许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此请注意做好以下三点:
A、你不是“辞职”或者“申请”什么,而是“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日,可以通过EMS投递以保存证据。
B、主动做好工作交接,因为一旦造成损失,最后认定是你责任的话,该赔单位的还是你赔。双方最后应当有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工作交接已经完成”,这样对双方都好。
C、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事情,可以在协商和仲裁中一并解决,问题不大。
最后注意,办理离职时慎重签署一些文件,看清楚再签字。
B. 没签劳动合同可不可以交社保
签不签劳动合同与交社保没有关系,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劳动者与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
不过由于入职时间较短,具体单位有没有给你交社保,需要查询一下再确定,以免上当受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想要查询自己社保缴纳情况,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C. 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么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D.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和社保 自己辞职有没有赔偿
有。
缴纳了来社保一定是签自订了劳动合同,因为社保缴纳需要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些企业没有通知劳动者而进行代签,事实上是违反《劳动法》的。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E.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社保,我该怎么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你交社保。可以要求如下:
1、入职后,没有签版订劳动合同,可以权要求入职后第二个月开始二倍工资的赔偿
2、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但该自已支付的哪部分社保费用还是需要自已来支付,该公司支付的部分费用则由公司支付,同时,公司还要支付滞纳金
3、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