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请问补缴有没有时效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1)社保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B.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吗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给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社保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C. 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仲裁中无抄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补缴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解。一般工作人员都是通过打电话或者到企业商谈拖欠社保缴费情况。
2、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我们准备和搜集证据,证明自己与单位已经形成劳动关系,比如说工作服,工资单,人员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等一些能证明跟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到当地社保局投诉处理即可。
3、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果,主要看实际情况。现在依然有很多企业为了能够生存,压榨员工个人权益,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时更处于弱势一方,与此同时还要保障生活。
4、网费征收部门已经改革,原来是社保局征收,慢慢的会过度到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之所以进行社保费征收部门改革,大程度上可以保证企业按时足额给职工缴纳社保。以此来监督管理企业应该尽到各自的职责。
D. 让公司补交社保,需要走什么流程
E. 如何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专足,并自属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F. 要求单位补缴三年前的社保可以吗
应该可以补缴
单位是否能帮你补缴也是一样问题,城镇职工社保上一年度缴费基数每月单位20%个人8%补缴三年社保单位自己至少要岀一万多块钱.最询工作所在单位.
G. 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缴有时效吗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能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但这一优点是以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为前提的。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在制度运行初始就要求较高的费率;
二是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压力较大,如果基金运用得当,不但社会保险制度能从中受益,而且整个经济将由于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这一制度比随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H. 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请问补缴有没有时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用人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没有法定期限。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说明用人单位有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我们知道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怠于履行这个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在劳动争议中关于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正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
I.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拿出你在未缴费社保期间的在岗证明,有什么聘用或者发工资证明。补社保诉求就找社保局稽查科,监督社保购买的,没问题。
不是你不想补就可以不补的。哪怕事业单位。社保局会给单位电话,后续就看你真的要补社保还是要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