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社保和公积金能在不同公司交吗 新单位没有公积金账户 但因为要买房 必须要交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
公积金异地提取:
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专提属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㈡ 新进上海企业hr一枚,如何办理社保公积金缴纳
社保有新员工的时候买入就可以了,其他的不用管。如果你不清楚程序可以打电话给12333,她们有人工指导。
㈢ 到新公司后回头再查询上海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
你只要登抄入上海参保地社保袭局网站,输入身份证、社保号、公积号,就可以查询到社保缴费情况、公积金缴费情况,并不需要你到上海参保地才能查询的了的。
你去新工作地工作,可以申请重新办理社保帐户缴纳社保,将来你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去办理迁移原参保的帐户到新社保帐户合并,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㈣ 上海这边公司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是什么流程
公司首次办理社保SOP
新办理社保的公司,需要先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 公章
4.《劳动手册》(本市户籍)
5. 办理社保的员工必须都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
材料齐全后,前往公司所在地区职业介绍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表格当场领取填写),并在员工的《劳动手册》及档案内的《劳动力登记表》填写好日期(与所签劳动合同日期一致),并盖章。
备注:1.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免费。
2.办理公积金也必须先进行从业人员备案,才可以办理。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机
公章
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社保经办机构给公司一份银行资料(用於办理日後社保缴费专用卡)。
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备注:1.当场办理,免费。
提交社保经办机构所提供的银行资料,办理《社保缴费专用卡》(工商银行),等待银行核实,核实完毕通知并可领取该卡。
备注:核实所需时长无法确定。
以上办理完成后,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并受到缴费通知书。
公司首次办理公积金SOP
前往公司所属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IC卡》(别人都说要,但是我去办理的时候没要)
《上海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
备注:办理时长为一个工作日。
开户成功后,次日即可去公积金办理处指定的建设银行,前往该行进行公积金受理点办理公积金首次缴纳,所需资料如下:
《上海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联
《上海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相应缴纳金额的转帐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缴纳公积金的员工,需提供公司员工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没有缴纳过的需要新开户;缴纳过有帐户的,只需办理转入即可,但转入的要求是原公司已经将其公积金帐户退回公积金管理中心。
备注:公司承担社保37%和公积金7% ,共计44%;
个人承担社保11%和公积金7% ,共计18% 。
㈤ 都在上海但我换单位公积金和社保都没去转移但钱还是扣了.是否自动转移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社保是全市联网,原单位做内减员,新单位做增员就行。5-25日办容理,把握好时间就行,可以当月减,当月增。跨区增员,有时7天之后才能增上。
2、公积金比较复杂。北京市的公积金分为:市公积金、国管、中直机关、铁路。
如果以前单位跟现在单位属于同一公积金,账户就可以自动合并。
如果不是,新单位之间拿身份证号办理增加,然后需要您新单位去公积金拿一张类似缴费的单子,给原单位,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转移之后,账户自动合并。
㈥ 上海公司如何缴公积金和社保并且需要带什么证件
社保的开户如下,公积金也应该差不多的。
办理机构:企业注册(经营)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注册在外省市的在沪施工企业至其办公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4、关于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2012)20号]。
(6)上海新公司社保和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依我国《公司法》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公积金的作用主要有:
1、弥补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即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可用于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径。
3、增加资本。公司可在需要时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一般来说,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为维护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㈦ 上海,同一公司,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可以不一样吗社保的基数可不可以下调
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可以不一样的。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4.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1.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2.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3.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4.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6.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㈧ 上海工作,之前户口社保公积金都在上海,换新工作了,新公司交深圳金,社保方面有什么影响么
也就是社保基数标准不一样的。其他的没有什么要求了。
本地人参加外地工作,买外地社保与公积金,最大的影响是你户籍所在地的平均工资是高于外地工作的工资水平还是低于外地工作的工资水平;
如果低于外地的工资水平,那么你在外地缴纳的社保肯定比户籍所在地缴纳的高,而你社保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退休工资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工资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参保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后,其遗属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三)1997年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㈨ 新成立公司没有员工 社保和公积金可以不去开通吗
新成立公司没有员工,社保也是要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9)上海新公司社保和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