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社保欠费怎么处理
公司社保欠费,员工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1)公司社保账户长期欠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② 公司社保账户上有一笔经办机构自收的是什么意思而且显示欠费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
深度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个经费是比较好办的。
③ 公司给员工办社保长期是正常应缴欠费请问什么情况
那么就是说明公司没有给你正常缴纳。你应该让公司给你进行补交。这个肯定是没有正常缴纳到你的账户里。
④ 社保显示公司欠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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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工资每个月扣费是公司代扣的社保费,但是内公司账户上容没钱,并没有实际交给社保局,所以才显示欠费
因为社保欠费,如果离职社保不能转出,有需要报销的也没办法享受,需要公司一次性补足欠款
可以拿身份证、劳动合同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看看单位是否真的没钱交社保
⑤ 公司社保账户欠费多久会自动停保
公司社保账户不存在停保的说法,不缴费的话就一直累加欠费金额,同时加收滞纳金。在缴清欠费之前,其账户名下的个人不能办理社保转移、退休等手续。
⑥ 公司社保欠费如何停保另外欠费记录可以抹掉吗
不可以抹来掉,不缴费自动停保。自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一般来说欠费情况下公司社保账户是不可操作的,即不能减员也不能增加,只有在缴清欠费后才能继 续操作;但是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如果发生上一个单位注销或者吊销,或者没有注销但法人及经办人已经找不 到,也无法拿到单位公章(有公章起码能手工办理减员)的情况下,可以去工商局下载单位注销或者吊销证 明;
或者通过社保稽查部门开具可证明此企业已不实际存在的《稽查情况告知》,另外填写参保人员减少表 及身份证,也是可以办理减员的,这样就可以在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
:转移社保需要原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电子版,打印后盖上单位公章和劳动局章即可;
还需要有养老保险手册、人员减少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找到新单位,则还需要新单位的劳动合同;
然后将以上材料交给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该部门员工帮助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⑦ 社保一直在原公司名下显示欠费60个月 可以不补缴么
不能,你这是欠了几年啊,你们公司没有给你社保办停吗?这属于公司失职,可以找公司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