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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社保局下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12-22 16:43:08

⑴ 洛阳社保局在哪里办社保卡

您如果还未办理社保卡,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符合社保卡标专准的电子照片,到合作属银行社保卡经办服务网点申请。

服务网点如下:

1、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洛阳市民之家窗口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永泰街交叉口洛阳市民之家二楼C14窗口

⑵ 河南省洛阳市社保局地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电话:0379-69933333
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313房间

⑶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拟订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洛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落实和稳定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企业及群众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责范围的诉求信访事项。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洛阳市社保局是不是垂直管理系统

不是,社会保障系统隶属于地方政府系统,是地方政府社会保障的相关部门,不是垂直单位。

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设哪些单位

(一) 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

(二) 政策研究司。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 法规司。

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 规划财务司。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部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 就业促进司。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

(六) 人力资源市场司。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从京外调配人员事宜。

(七) 军官转业安置司(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有关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 职业能力建设司。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使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十一)农民工工作司。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司。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三)工资福利司。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牵头拟订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政策;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司。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省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十五)失业保险司。

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司。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司。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司。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司。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二十一)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多边协议谈判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二十三)人事司。

承担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⑹ 洛阳市社保中心的具体位置在什么地方啊

单位名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通讯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二楼

(6)洛阳市社保局下设机构扩展阅读:

洛阳市首次办理社保卡指南

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若参保人员未满16周岁,则需由其监护人陪同或代为办理,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员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到洛阳市社会保障卡指定信息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

注:采集信息后等待省厅制卡,制卡时间为90日,等待制卡期间不影响本人任何社保待遇

洛阳市社会保障保卡现场采集点地址:

1、洛阳银行老城支行-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宫对面

2、安徽路老涧西区社保中心-洛阳市天津路与安徽路交叉口东50米洛轴医院后门口

⑺ 请问洛阳市社保局隶属于哪个单位现在是否叫做社保中心他以前隶属于劳动保障局吗现在隶属于人保局吗

以前是属于劳动局,现在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了,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现在属于人社局.
各地叫法不一样,又叫社保中心的,有叫社保局的

⑻ 洛阳社会保险

单位参保登记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市本级)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⑴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的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⑶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⑷事业单位编制花名册或从业人员工资花名册;⑸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单位职工参保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市本级)和在市劳动力市场代理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⑴《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保证明;⑵到社会保险中心申请领取有关申报表或程序盘;⑶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需提供财政代发工资表或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及工资表中未显示人员相关资料(如: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新调入人员《派遣证》或报到证、劳动合同,失业人员失业证),身份证复印件,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⑷财务报表、劳动情况报表(104号表);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卡(或编制花名册)、工资卡、个人档案。

3
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稽核审计科
王秋芳
市本级所属参保单位
(1)每年2月至6月上旬携带U盘到稽核审计科复制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填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确定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2)参保单位在申请缴费工资基数的同时,携带本单位财务年报中反映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表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劳动情况》(表号:1102-1表)统计报表。

4
单位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和工资发生变化以及其他需要更正的情形
⑴个人档案、户口薄、身份证、公安户籍证明;⑵上级机关批准和审核的更正材料和文字材料、工资审批花名册;⑶批准离退(职)休审批手续;⑷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离退(职

5
参保职工增减变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参保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社会保险中心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增减情况(含新参保人员、增加险种、转入、续保、中断、终止、死亡等)
⑴参保人员增加(首次、续保、转入、视同缴费):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证件照2张;②分配、安置、招工、劳动合同、增人卡、任命手续(复印件)及个人档案、退转军人需安置部门分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③工资申批表或财政代发工资表(复印件);④续保、转入、视同缴费须带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市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⑵参保人员减少:①因辞职、辞退、解除合同、除名、开除终止或减少人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文件、证明等材料;②因死亡减少人员,须附报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算。

7
从外地转入市区统筹范围
申报登记科
杨丽萍
统筹范围外转入的参保人员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⑵经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情况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资料(必须能提供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缴费比例及单位划帐比例);⑶经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能提供首次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情况);⑷从外省(市)转入人员,还须提供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财务科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基金到帐证明。

8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

参保企业和职工符合正常退休(职)条件或符合提前退休(职)条件的人员。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档案、近期1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⑵《洛阳市企业参保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洛阳市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汇总表》;

9
离退休人员死亡及供养亲属待遇
核定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科
贾 萍
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亲属
单位填报终断表,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供养遗属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4
两定单位协议签定
医疗监督科
周 峰
取得定点资格证书的单位
(1)定点资格证书;(2)单位全员参保;(3)执行许可证书;(4)收费许可证。

⑴《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⑵职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1张;⑶证明职工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原始档案材料;⑷《洛阳市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表》

⑼ 组织部、编制办公室(编办)、人力资源社保局几个机构到底怎么区别和分工啊

一、可以根据各部门职能不同划分:

组织部不属于政府,属于市委、省委。其职能主要是组织建设主要负责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

编制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同级所有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政法编制的单位的编制安排。所以,中央和地方各级编委的工作对象,并不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纳入国家编制的单位,还有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协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级中国共青团组织等等。

人力资源社保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二、各部门的分工:

组织部主要是组织建设主要负责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

编制办公室负责管理同级所有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政法编制的单位的编制安排。

人力资源社保局主要职能: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9)洛阳市社保局下设机构扩展阅读:

组织部可以更好地做好干部培训与教育。

编制办公室进行事业单位管理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数量核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间人员调动工作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同时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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