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意外受伤社保能报销吗
各个地方政策不同,个人意外情况在《社保法》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人社部也没有相应的文件,所以只能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
例如青岛市:
2015年青岛发布了《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对医保报销意外伤害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第一条十分重要,即无其他责任人的意外,医保可以报销。也就是说,因个人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都可以报。
对于意外责任比较复杂,存在多方责任的情况,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以报销自己承担责任的那一部分医疗费用。
另外,如果经过法院判决,第三人未能全部赔偿,剩下的部分医保也可以报销。
(1)参加社保在公司意外受伤扩展阅读:
意外险和医疗险仍要购买,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医保意外报销的流程会比较复杂,很难及时报销。比如青岛市,如果因意外住院,必须在48小时内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申请表》,上传至社保部门初审,如果情况复杂,还要本人或者委托人拿材料去社保部门复审,过程十分复杂。
其次,牵涉第三方责任的无法报销,如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又遇到对方偿还不起,医保又不能及时报销,会十分麻烦。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如果买了商业保险,发生车祸后,不仅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还可以继续向侵权人索赔,从而获得多份赔偿。
最后,医保只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伤残责任,如果因意外造成残疾,未来的生活可能还会受到影响。而意外险可以提供伤残保障,即使残疾也能够获得一笔补偿金,用于贴补家用。
所以,医保永远只是基础保障,如果想要更加充足的保障,商业保险是必不可少的。
⑵ 员工休息是意外受伤,公司需要交社保吗
员工意外受伤和公司是否需要缴纳社保并不是有关联的,按理说公司要为每一位员工都购买社保。
⑶ 社保意外可以报销吗
《社保法》规定社保只是报销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意外死亡和伤残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并非所有意外都可以报销,以下几种情况可报销:
1、非本人故意造成的意外,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
2、第三方无力承担责任时,比如说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或者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由交警或者公安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申请在医院记帐,打球摔伤撞伤等导致住院,这是可以直接使用医疗基金报销的。
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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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
⑷ 社保意外受伤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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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社会养老保险,意内外是意外保险。虽然容都是保险,但是两码事!社会养老保险是防老养老的。意外险就是意外发生的保险,比如,开车出现了伤害,出现了伤残,医药费就有报销,至于报多少,保单上有条款,它会照报。如果是身亡,保险单上也有条款,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有的是5万,还有的是10万,保险公司不同,赔偿的金额也不一样!
⑸ 公司没有帮员工买社保员工发生意外疾病公司是否有责任
看员工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属于劳动内争议。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容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应当参加医保而没有参加,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凭医疗票据由用人单位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报销。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人参损害范围。
⑹ 意外受伤的医疗费,社会保险能报销么
意外受伤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
意外受伤住院治疗,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需准备的报销材料包括: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小组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可到村或社区医保经办人处领取),该证明需实事求是注明受伤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并由伤者本人或家属签名;
(5)门诊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
(6)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7)伤者本人在江山市各银行实名存折复印件两份,须注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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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⑺ 公司已为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工伤后,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那公司还会需要相应的赔偿吗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相关费用后,依据工伤的伤残情况以及等级认定由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项目包括工伤医疗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医疗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另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是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参加社保在公司意外受伤扩展阅读: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