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不给工人交社保,税务局会对公司采取什么措施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公司给交社保人社局不允许扩展阅读
工作多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
一、事件回顾:公司三年未给员工买社保
家住顺庆区芦溪镇的邹梅,于2015年7月入职于顺庆城区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2018年9月底,该物业服务公司在未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突然下达通知,调换邹梅工作岗位。
离开熟悉的岗位,在新岗位上的邹梅十分不适应,2018年10月,邹梅向该物业服务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然而让邹梅没想到的是,自己在该物业公司就职的三年间,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也不能获得哪怕一分失业救济金。
据邹梅回忆,她自2015年7月起一直在该物业服务公司的监控岗位负责秩序维护工作,直至2018年9月。邹梅在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工作期间,物业服务公司并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直至2016年5月1日,该物业服务公司方才与邹梅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往后的2017年、2018年,物业服务公司又以一年一签的方式与邹梅续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在三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中,均有涉及社会保险缴纳的条款,然而公司却一直未为邹梅缴纳。
2018年10月,邹梅以该物业服务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同时,以公司第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以及三年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经济赔偿。然而,该物业服务公司却以邹梅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并未辞退为由,拒绝支付一切费用。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应得的赔偿金,同年10月,邹梅向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申请仲裁:获得赔偿金17892元
2018年11月14日,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该物业服务公司一年未与邹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三年未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了审理。
庭上,邹梅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8000元,支付经济赔偿金6300元、失业救济金11592元。同时,她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示了她与该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三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银行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等相关证据。
物业服务公司认为,邹梅要求支付的双倍工资不属实且已超过仲裁时效,不予支付;另外,公司并未辞退邹梅,邹梅是自动离职,并不存在经济赔偿的问题;关于失业救济金,因不存在辞退情况,邹梅就不符合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条件。
经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邹梅自2015年7月入职至2016年4月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5月1日、2017年6月1日、2018年6月1日,均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物业服务公司未替邹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属实。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物业服务公司未与邹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尽管事实成立,但已超过仲裁时效,因此对邹梅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18000元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物业服务公司未替邹梅缴纳社会保险费,邹梅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则该公司应当向邹梅支付经济赔偿金6300元。
同时,因该公司未依法为邹梅购买社会保险,导致邹梅离职后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合计赔付金额为15840元。另因邹梅请求支付的失业救济金额为11592元,有4248元的金额未请求支付,视为邹梅自动放弃。
2019年1月2日,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物业服务公司支付邹梅经济赔偿金6300元、失业救济金11592元,合计17892元。
B. 什么情况下公司交不了员工的社保
公司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个人缴纳社保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办理停保,这种情况下,公司是无法进行增员操作,也就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
上家单位缴纳社保的,上家单位未做减员处理,需要联系上家单位人事部门同事为你做减员处理,之后现在的单位就可以为你缴纳社保了。
C. 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不可以只交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我们目前通指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
所以,参保单位必须足额、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任何拖欠、隐瞒、拒交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所以对于五险而言,不能单独交纳其中一种。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国家没有强制企业为员工购买,但由于合同上有规定,那么该公司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打电话去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进行投诉。
五险是法规的,单位不缴纳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D. 公司不交社保是不是不能去人社局盖三方的章
员工有权让公司依法缴纳社保。不交是要受处罚的。
E. 公司不给职员交社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第一,收取员工抄押金属于毫无争议袭的违法行为。
第二,员工入职后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参加社保。
第三,公司必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以自入职一个月后每个月多要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时间超过一年的,你可以索要11个月。之后即使还没有签订合同,法律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第一,第二,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如果当地开通了12333的话,你可以拨打12333直接投诉或者举报。投诉是不匿名的,举报可以匿名。
第三个问题你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也是去当地劳动部门。
祝你工作顺利。
F. 公司不给职员买社保他们犯法吗怎么处罚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违法,法律规定要在员工入职后三十天之内购买,超过就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一种员工福利,还有社保是强制性的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单位不给职工交社保,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
职工社保应该由企业进行缴纳,企业社保费用由两者共同承担。根据规定,企业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在用工30日内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也就是说,合法用工企业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