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保险已经在上海缴一年,每个月342元,请问退休一个月能拿多少如果回故乡能转移吗
一、养老金标准与以下几个因素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可能现在就会给你明确的待遇标准的:
1、累计缴费年限。
2、历年的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3、退休年龄及退休上年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4、利率因素。
5、其它因素。
二、养老金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额度,个人帐户内有余额,上一年平均工资等数据综合计算出来的。个人缴费与单位扣养老保险,影响到养老金,结果也不一样。
只要保证养老保险缴费,即使是最低档,退休后的养老金也能保持在中等收入,也就是当地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1)故乡社保局扩展阅读:
一、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Ⅱ 社保不能转,家乡不肯接收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不必为此事发愁!且听鄙人给与解释和建议:
2010年1月1日实行的政策,是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下发,属于国家政策。
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执行的。
确切地讲,目前各省级政府以及市政府都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来,所以,楼主的家乡湖北省孝昌市社保局也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案,这应当是可以理解的!相信过一段时间以后,国家的相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及各省市的相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必定会出台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来的!
实际上,接受转入养老保险的省市地方政府以及其社会保障机构,应当是愿意接受养老保险转入的,这里有一个利益驱动的态势:接受转入的地方政府及其社保机构,一方面可以接收转入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的哪一部分款项(全额转接),另一方面,还可以接收转出省市地方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缴费(也即由用人单位缴费的、进入统筹账户那部分缴费款额)中的一部分——按照文件的说法就是“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那么,转入的这两部分缴费额,对于接收转入的省市地方政府而言,是一笔很大的资金收入,可以很好地充实社保统筹基金账户的。对于一个二、三十岁的打工者来讲,领取退休金还要等到二、三十年以后啊!
目前,对于接受转入的省市地方政府及其社保机构,只有接受转入资金、充实社保统筹基金账户,而并没有增大退休金支付压力,是一个天大的好事!这些部门的官员必定愿意接受转入的!想必楼主的家乡的社保机构,也不会不愿意接受转入的!所以楼主就不必担心。
诚然,“我因要离开A省,回故乡,以后不再来A省了”,这就是楼主担心“要若干年后还特意来A省转保吗,何况离家并不近”的。
楼主不必担心,只要楼主在A省工作地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办理好“参保缴费凭证”的领取,并核对好该凭证上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与自己的实际参保缴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内容)情况一致(如果不一致务必要求社保机构核实准确),带着这份“参保缴费凭证”,回到家乡,按照家乡的规定时间和步骤,办理接续即可。不必着急必须在年前办理完结,或者,也可以在家乡先行再就业,然后再慢慢续接也可以的!
2010年1月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胡晓义副部长,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官方网站)做了一档在线访谈节目,其中,专门解释了如何办理转移续接的手续问题,楼主可以查询网站
http://www.gov.cn/zxft/ft193/
注意,关键是第一环节的具体做法,对解决楼主的困惑和担心,很重要!只要楼主掌握了“参保缴费凭证”,假设楼主家乡的社保局总是拒绝接收的话,都可以投诉的,甚至于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应该不会出下这种情况的)。
特节录如下:
[主持人]那再请您介绍一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呢?
[胡晓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件是一个政策性的规定,虽然已经有了一些比较明确的政策要求,但是要具体地实现一个人从甲地到乙地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接续和权益累积,还有一系列详细的规定。为此,我们部已经印发了一个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通知,后面就附了一个关于转移过程当中的一些细则的政策措施的规定,另外还附了一个转移过程当中的经办管理的流程。发这样一个细则的规定和流程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全国所有地方的经办规则是一致的,这样才能是叫做“无障碍”、“无缝隙”的对接。这里最关键的有这么四个环节。
[胡晓义]第一个环节就是发凭证。就是说当一个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他不能肯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或者有明确的目的地要到另外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他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参保缴费凭证其实挺简单,除了基础信息之外,最关键的信息是三项:一是这个人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他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他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这三个是最关键的信息。有了这样一个凭证,等于参保人员,包括农民工就有了一个自己养老保险权益的存折,里面记录了你累积的权益,这也是政府对以后劳动者今后权益的一个郑重承诺。
[胡晓义]第二个环节就是接电话。我们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也就是说转移就业的劳动者本人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查询和咨询有关情况。同时在两地之间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等等。
[胡晓义]第三个就是办手续了。就是具体的流动人员要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的话,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我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的话整个的转移接续的流程就算完成了。
以上意见,供参考!若有疑问,尚可“发送消息”沟通。
Ⅲ 我人在异地打工,但是故乡要我办社保怎么办
人在哪里就业,就由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你家乡让你在当地内办理社保容,不知是何用意,建议了解清楚。对你在广州办理社保无障碍,但存在同一期间重复缴费的可能,完全没有必要。
请向当地了解下具体情况;曾经有耳闻:某地要求在外务工人员回当地缴纳保险,是为了让务工人员的父母辈享受养老保险,而且也不是要求务工人员回当地缴纳保险,只是对在外务工者,是否缴纳保险,做的调查,提供证明即可。所以还请你自己了解清楚。
如有需要,请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