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月月底离职后,下个月交社保的时候公司会交吗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可以看一下本人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目前的确有一些公司自己的制度规定,比如上半月离职,就不给上保险之类的,但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这个月员工在单位上班了,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保险。
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举报或者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上保险,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都会被支持的。但个人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承担的。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
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1)月中离职社保公司部分扩展阅读:
近期,一篇“劳动法出新规定”的文章在网络广泛流传,文章称“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对此,人社部昨日辟谣称,不存在上述所谓的最新规定。
但同时强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确实不具有法律效力。
谣言改头换面数次流传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则谣言最早出现在今年年初。某网站今年1月刊登了一则《2018最新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还赔不赔钱?》的消息。
消息里称:小李参加工作,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其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随着小李认识到缴纳社保的重要性,要求公司补缴,而公司以签订协议为由拒绝。小李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
就此,仲裁委员会判处公司支付小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月份,这则谣言又被改头换面,将主人公“小李”变为“小王”,同样是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后又去有关部门投诉,并获得赔偿的内容,标题变更为《2018劳动法:员工同意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大笔赔偿金》。
此后,部分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纷纷转载,并将标题改为《劳动法出新规:员工同意放弃社保,离职时可获大笔赔偿金》等,一时间引发网友关注并误导网民。
《劳动法》并未出台最新规定
关于这则谣言,人社部昨日明确表示,并不存在上述新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中都并未有所谓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的最新规定。
同时,人社部强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中亦有类似条款。
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不论是劳动者由于担心手续繁琐或不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还是个别用人单位为了省钱或省事,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改为发放一定的保险补贴作为补偿,都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那么,员工与单位约定放弃社保,员工离职后可否要求单位补缴呢?人社部指出,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因此,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同时,人社部提醒,这种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将承担更多的责任。一方面,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离职时还可要求补缴,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会“自食苦果”。
2. 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唯一的解释是公司已经为你缴纳了9月份社保,而你9月份已经离职,公司自然不会回替你缴纳答一分钱,全部要你自己出了。这应该是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问题是你交什么社保要一半以上的工资?这个你要一项一项地搞清楚才是,不然岂不是花了冤枉钱。
你要搞清楚公司9月份为你买了哪几项保险?基数是多少?费率分别是多少?算一算到底要多少钱。
3. 月中离职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企业能扣吗
不合理。是原单位的工作失误,和你没有关系。你有发年终奖的通知录音可以做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4. 员工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一般只要承担个人部分就可以了,因为你已离职,公司没有或忘记给你停保,是公司的责任,企业部分当然要公司承担。
5. 月中提出辞职,当月社保应当现在的公司交还是新的公司交
在企业月发工资日前辞职,那么企业是不给交社保的。
进入新企业,由于是在试用期内,所以有些企业也不是马上帮员工缴纳社保的。
6.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吗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都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对社保费用进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不可以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的扣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对于员工在职以及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期间,单位都应该按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以随便缓交或者停止缴纳该员工的社保。
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
(6)月中离职社保公司部分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
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而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自愿的,它遵循的是谁投保,谁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则。
其险种的设计、保费的缴纳、保险期限的长短、保险责任的大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均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实施。一旦合同履行终止,保险责任即自行消除。
7. 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就离职购买的社保公司部分可以让退回一部分吗
已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存在退回的操作。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退回社保费用的要求,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拒绝劳动者提出的退回社保费用的要求。
8. 月中离职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企业能扣吗
单位扣除的部份他们不应扣除,但代扣的部分需要自己出的。
9. 员工离职后次月社保已缴纳,是不是应该员工全额承担(包括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既然已经离职,公司是不会缴纳社保的,社保费应该员工全额承担。专
1、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属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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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