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业保险制度与就业促进之间的互动关系
失业保险制度可以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可以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可以为企业提供培内训经费使其对内部进容行培训,内部优化,从而避免失业。另外,一个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可以促进就业的,只是中国的还刚起步,制度年龄较晚,在促进就业方面解决的不是很好
❷ 社保扩面问题企业配合程度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1986年-1993年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初步运行时期。199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这一规定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了正常运行时期。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根据本地情况,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部分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了失业保险的范围。为了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实行了个人缴费。到1998年底,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928万人,全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为158万人。另有149万企业内职工享受了一次性救济。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至今,已有13年的发展历史。在这期间,失业保险制度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首先,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通过施行失业保险制度,给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特别是近几年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每年救助的人员都在300万人次以上,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次,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部分资金,用于失业人员开展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职业介绍活动,帮助其中半数以上人员重新走上了就业岗位,实现了再就业。第三、支持了企业改革。实施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了从企业走向社会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了企业的压力,推动了改革措施的顺利出台和实施。许多地方还运用基金支持“关、停、并、转”企业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去年以来,各地认真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三分之一、企业负担三分之一、社会筹集(主要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原则,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用,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原有的失业保险制度尽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适用范围窄,只是在国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非国有经济的从业人员和大部分事业单位职工还没有纳入失业保险,造成了这部分人“有险无保”;二是基金承受能力较弱,由于覆盖范围窄,又仅限于用人单位单方缴费,收缴的失业保险费数额有限;三是统筹程度不高,失业保险基金主要实行市县统筹,只有部分地区建立了调剂金制度,失业保险社会互济的功能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失业保险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形成市场就业机制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密切结合,加快了制订新的失业保险行政法规节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向国务院上报了《失业保险条例》(草案)。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了国务院第258号令,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
《条例》吸取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有益做法,在许多方面做了重大调整,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失业保险制度的要求,体现了失业保险制度服务改革和稳定大局的精神,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9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为配合《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贯彻实施,劳动保障部于3月20日下发了《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为推动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和人事部于8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9号),就缴费所需资金的列支渠道和管理体制等问题做出了规定。为落实《条例》有关基金支出项目的规定,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于8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黑龙江省制定发布了《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北京、上海、重庆市政府颁布了失业保险的规定(办法),四川、山东、安徽、云南、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贯彻《条例》的通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有关通知,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劳动保障部门也都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上,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967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42.3万人,增长22%。预计年底参保人数将达9800万人;1--11月,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6.9亿元,预计全年收入可达110亿元,接近前两年的收入之和。在充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失业保险基金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3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两个确保工作。失业保险工作正朝着“制度完善,资金雄厚,管理服务优良”的目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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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促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20多年来,在“为国营破产企业职工等四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过程中,在国企改革“两个确保”过程中,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通过“降、缓、补”等措施援企稳岗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功不可没。 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经济社会环境与10年前《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正在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待遇水平、费率调节、基金使用,特别是发挥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等方面,显现出越来越大的局限性,影响了失业保险功能作用的全面发挥。 在新的经济社会背景下,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构建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赋予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为促就业、保民生做出新的贡献。为此,提出以下5点建议。 建议一: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使失业保险发挥更大的作用 能够大面积覆盖工薪劳动者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的前提和基本条件。2009年底,我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27亿人,仅约为城镇就业人员3.13亿人的40%;参保的农民工人数为1643万人,仅约占2.3亿农民工的7%。这意味着我国城镇仍有很大比例的从业人员在遇到失业风险时得不到失业保险的保护和帮助。 中外比较,美国、英国、德国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全部劳动力的74%、86%和68%。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在全体雇员中不低于50%。显然,我国的失业保险覆盖面偏低。 鉴于此,当前需要加大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的力度,扩面的重点: 1.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主体。尽管目前的制度规定已经将农民合同制工人纳入了覆盖范围,但实际参保的人数相对较少。因此,应加大落实工作力度,尽快将尚未参保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❹ 工伤保险扩面怎么做
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确保完成扩面任务 各级劳动部门要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专作为当工属作重点,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底失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根据失业保险扩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事业单位参保工作,要认真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等联合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29号、[2000]14号文件,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作为扩面的重点,争取在年底前将所有事业单位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经费由财政核拨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协助将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当地财政有特殊困难,预算安排未到位,今年可先征收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待财政资金安排到位后一并补交。
❺ 为什么强调失业保险要发挥促进就业的功能
不懂啊
失业保险金是在某人失业时至找到新工作前,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很少的钱不够花啊,所以为了生活就不得不找新工作,
❻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传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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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是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的代办机构,行使区域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基金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参保信息及预付基金管理职能,负责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性质是机关法人,在人事局有机关法人的相关资料。
改革方向简单说来就是:费改税
现状和前景:
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是本届政府着重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国委、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之一,2003年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一、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1、国家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全国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当前国家建设大泉州战略,在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下大力气,积极培育和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国企改革,转制增效,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国从业人员人数继续增加,2003年为408.1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9.7万人,就业总人数居全省第一,城镇就业人员74.1万人,比上年增加6.8万人,居全省第二(福州第一,75.2万人)。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132元,比上年增加980元,增长8.1%,增幅居全省第三,其中国有单位17250元,比增10.78%,城镇集体单位12782元,比增16%,其他单位11279元,比增8.3%。企业在岗职工的人均工资12076元,比去年增长8.81%。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显示出应有的活力,运行效率进一步改善,职工收入也随之增长;垄断行业金融、电力、通信行业,工资收入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新兴行业、技术含量高的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全面提升;传统行业经过改组、改制、减员增效,工资稳步增长。
2、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得到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国委、国政府出台了许多重要措施,加强劳动力国场建设,全年投入劳动力国场建设费达505.34万元,建立劳动力信息网络,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全国参加短期社会培训人数26400人,比上年增长28.7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8264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5.67%,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8家,比上年增长9.09%,短期社会培训机构84家,比上年增长27.27%,全年再就业培训补贴共计138.28万元。同时国委、国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服务工作意见》,各地相应制定关于城镇准入、收费减免、技术培训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2003年全国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4.5万人,召开劳动力供需见面会70多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3.86万人。
2003年国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06%,远远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4.1%的水平,连续三年保持全省最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达42463人,比上年增长39.46%。新就业人数140654人,比上年增长9.31%,年末实有实现再就业人数4159人。全国筹集的再就业基金3501.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2.2%,全国再就业基金的使用额2075.0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1.19%,基金的使用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国家社会劳动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27个街道和55个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国民政局认真贯彻“应保尽保”精神,加强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去年投入民政经费15367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比上年增加了1435万元,增长10.3%。经费投入仅次于福州国,居全省第二。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10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6742万元。弱势群体进一步得到社会关注。全国社会救济总人数6.3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万人,比上年增长19.2%,其中,农村地区4.6万人,比上年增长21.1%,农村享受低保人数全省最多。享受低保人员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达98%,居全省第一,比上年增加了18个百分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口比重仅为0.82%,仅次于厦门(0.02%),远远低于其它社区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5.6万人,人数仅少于厦门(57.3万人)和福州(41.5万人),同比增加了0.8万人,增长2.3%,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5.04万人,比上年新增0.6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3.9万人,比上年新增0.1万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的床位数1616张。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国拥有社区服务设施共计258个,而上年仅为133个,增幅达94.0%。
各社区国社会保障相关指标表
指标单位泉州福州厦门漳州南平莆田龙岩宁德三明
民政经费万元
离退休人员数万人9.6179.379.133.743.414
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万元
社会救济总人数万人6.36.83.335.612.84.45.8275.8
低保人数万人6.26.452.63.92.93.42.93.43.7
其中:农村万人4.641.21.60.72.111.31.1
享受低保人员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9883.48111.2330.277.975.212.664.4
最低生产保障线以下人口比重%0.821.060.020.861.273.031.011.071.39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的床位数张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个258510361205115121270756587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万人35.641.557.324.416.813.511.611.934.9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人数万人23.924.615.118.824.70.1413.110.713.7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万人26.134.550.319.527.21318.613.325.7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万人40.175.649.722.722.112.614.610.622.8
三大险种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万元
4、三大保险体制不断完善,覆盖面继续扩大。
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的基础上,国家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体制不断完善,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扩面工作进展顺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1)医疗保险。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12.62%,其中:在岗职工20.11万人,比上年增长9.5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784.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26%,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3662.15万元,比上年增长26.5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达98.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690.11万元,比上年增长37.61%,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871.44万元,比上年增长34.4%。
(2)失业保险。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0.1万人,仅次于福州和厦门,比上年增长10.63%,有4003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长17.15%。期末失业保险覆盖面为5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566.58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83.88万元,比上年增长80.76%。
(3)工伤、生育保险。年末有23.32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比上年略有下降。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32.1万元,比上年增长19.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71.71万元,比上年增长51.72%。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21.29万人,比上年增长0.3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17.99万元,比上年增长16.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50.61万元,比上年增长19.61%。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当年支出额共计83487.96万元,比上年增加9107.41万元,增长12.2%。
泉州国劳动保障综合指标
项目单位2003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医疗保险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万人26.0512.62
其中:在岗职工万人20.119.5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万元24784.2427.26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98.9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万元16690.1137.61
失业保险期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40.0710.63
期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万人0.417.15
期末失业保险覆盖面%58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万元5566.5821.8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万元2183.8880.76
工伤、生育保险期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万人21.32-0.09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万元1232.0819.29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万元471.7151.72
期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万人21.290.52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万元1017.9916.8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万元750.6119.61
5、广大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总工会、国妇联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下岗失业妇女牵线搭桥,疏通就业渠道。国总工会成立女职工再就业介绍中心,各级总工会组织16万多名女职工参加“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开展1100多场的女职工技术比武活动。国妇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国家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妇联做好下岗女职工就业和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工作。2003年全国下岗女工再就业率达到97.5%。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企业检查督促,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进一步落实。去年,国家签订的2万多家企业的集体合同中,大都能纳入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标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使企业的女职工合法权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国参加养老保险在职女职工达13.2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4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女职工达15.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8万人。
二、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就业结构失衡,困难群体就业压力相对突出。
国家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就业结构失衡的问题表现在:一方面,国家民营经济活跃,个私企业多,用工量大,存在着较大就业空间;另一方面却出现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象。究其原因,固然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地劳工的流入,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熟练技术工人严重缺乏,一般员工却大量过剩,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断层问题也比较突出。
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是就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整体素质较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与其他人群相比,就业的竞争力不强,再就业存在较大的压力。女性从业者是劳动力资源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由于近几年来,劳动力资源长期供过于求,加上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及对工作的适应性和传统的就业观念,女性就业相对困难的现象不容忽视。
2、劳动力国场导向机制不够到位。
劳动力国场服务对象是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但目前国家劳动力国场网络不够健全,信息传递相对滞后,现有的劳动力国场和人才国场各行其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需双方对就业有效供求信息的获取。另外,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为谋取暴利,利用各种不法手段,违法牟取中介佣金,给国家的劳动力国场秩序带来混乱,给合法中介机构的有效存在造成了不少的负面影响。用人单位私招乱雇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许多受雇者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劳动权益无法保障。
3、部分中小企业用人不规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国家产业结构的主导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众多,企业从业者中外来务工人员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部分企业自身管理和资金运作方面的局限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纠纷和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劳动者就业信心不足。2003年,全国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金额共计737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1%,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数达575件,案件涉及人数10409人,比上年上升了7%,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6%。
4、社会保障覆盖面有限,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认真贯彻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所谓三条保障线,就是指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人员保障制度和城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也逐步完善起来,在全省的社会保障工作方面走在了前列,但是其覆盖面还有限,各种基金的收入和合理支出使用还不够到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偏低,扩面工作进展缓慢,“应保尽保”全面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的难度。
失业保险没有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样建立私人帐户,失业保险的特殊性使得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进展相对困难。2003年年末全国失业保险覆盖面仅为58%,低于全省63%的水平。在人们的意识中失业保险不如医疗、工伤、生育、养老保险等险种。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比上缴失业保险金会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职工也认为参加失业保险得不到实惠,特别是事业单位职工,“终身制、铁饭碗”让他们觉得参加失业保险可能“不受益”,没有必要参加失业保险。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意识,失业保险扩面进展困难。
三、加强劳动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基,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着国家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各级各部门都应责无旁贷地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大力发展生产力,优化经济结构,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每年都有大量新增劳动力涌向国场,要长期保持社会就业总量需求和就业岗位的协调同步增长,任务还很艰巨。归根结底只有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渠道,才有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一方面,在国家原有经济基础上,继续打造经济竞争的“航空母舰型”企业,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以增强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提高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发展三次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以便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特别是,国家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可以创造大量的各种类型的就业岗位,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要通过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扶持,以及加强有秩序的国场经济环境的建设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社区劳动服务事业的发展,增强就业伸展弹性,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
2、加强国场导向和职业培训,缓解劳动力与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
一要积极关注高级人才的就业,建立完善统一的人才信息库,让现有的劳动力国场和人才国场有效结合,为高级人才提供必要的就业环境和条件,为他们的就业、创业牵线搭桥。二要根据国场需求和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国场导向性的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让普通劳动者和下岗职工在一些适合他们的岗位更好地发挥作用。三要规范劳动力国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国场的监督管理,完善国场的软硬件设施,规范国场运作,对非法职介等不法现象要坚决打击,促进劳动力国场的良性运作。四要进一步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劳动者自身劳动保护意识,通过提倡诚信道德,改善企业劳资关系,保障与巩固就业率。
3、深化社保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认真贯彻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积极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1)继续推进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对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大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扩面的进程,使农村传统的“老有儿养”的养老方式向社会保险养老方式的转变,彻底解放农民的养老思想,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计生工作的开展,缓解国家人口大国的压力。
(2)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改革传统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制医疗制度,深化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完善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扩大失业保险范围,调动参保积极性。巩固和规范现有的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规定的民办非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到失业保险范围内,探索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参保新路子,逐步对劳动管理比较规范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失业保险。积极探索把失业保险个人局部利益和全局整体利益有机结合,使其权利和义务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新路子,把失业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范围,建立个人帐户,让参保者人人受益,逐步形成“以就业促参保,以参保促就业”的良性循环局面。
4、建立监督机制,提高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果。
要坚决贯彻《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和征缴监督检查及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基金的收缴率,建立管理部门内部监督机制、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力。
❼ 简述目前我国失业保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难以切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部分大学生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难参保。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农民工群体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一群体也是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群体。然而,由于我国对企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监察力度不够,加之农民工群体流动性比较强,权益意识和谈判能力相对较弱。
(7)社保局失业保险扩面扩展阅读
从我国情况分析,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1998年底,人口总数达12.5亿人,其中经济活动人口就达7.1亿。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的高峰期,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明显上升,十年间上升近10个百分点。
二、是我国正在对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与之相适应,劳动力结构必然要进行相应调整,不可避免地会造成部分人员失业,这种结构性失业的状况增加了失业压力。
三、是伴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些领域特别是第一、第二产业的传统部门,不仅不能扩大就业容量,反而会减少用人,分流部分劳动力,致使失业人员数量增加。
四、是由于许多失业人员技能单一,职业技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加上择业观念陈旧,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开辟就业门路,加大了实现再就业的难度。
五、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市场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对劳动力流动和合理配置也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
❽ 失业保险由谁来组织落实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和组织落实,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8)社保局失业保险扩面扩展阅读:
2020年失业保险政策有三个新变化
1、失业保险政策扩面
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至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待遇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其他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领取失业金条件进一步简化
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金;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等,即简化经办手续,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待遇。
2、领取失业待遇政策进一步扩面
失业保险政策扩面目的是应对新冠肺炎对失业人员的影响,各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失业保险政策,惠及更多参保失业人员,简单说“人群扩大、年限延长”。
❾ 社保包括哪些
按一般社保缴费规定,如果按你的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每月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
养老保险:8%,128元;
医疗保险:2%,32元;
大额医疗: 5元;
失业保险:1%,16元;
工伤与生育保险不扣个人费用;
合计应当为181元。其余的216元大概是住房公积金了吧?否则,数字是不对的。
❿ 失业保险制度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同时获得职业培训,提高再就业竞争能力的一种保障制度。它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而完善,伴随着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发展而发展。近年来,为构筑“三条保障线”的社会安全网,为推动就业再就业,为促进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失业问题,造成的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失业保险是如何发挥促进就业作用的呢?本文就这方面的有关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和意见。
目前就业基本状况和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据统计,2003年,中国城乡从业人员达到74432万人,平均每年新增7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800万人,失业率为4.3%。2004年,我国确定就业再就业目标为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左右。
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失业调控,缩短失业周期,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强化失业调控,有利于稳定就业,减少失业,切实维护和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合法权益,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基本要求。
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作用是失业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近两年,各级政府用于再就业的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向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逐年增加,一方面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另一方面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两项补贴”,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失业保险在就业促进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知道,失业保险起到了社会的“安全网”、“减震器”作用的保险制度是利国利民的,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却困难重重,失业保险在就业促进方面,一是失业保险费征缴难,削弱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资金和政策投入降低较多,使得就业促进的效果不尽人意。难点之一:参保意识淡薄。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五大险种相比,许多单位和职工存在着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在生老病死面前人人平等,而失业保险则不然。这样形成了有失业危机的单位缴不了费,不存在失业问题的单位不缴费的不良局面。难点之二:作用不够突出。从目前失业保险所发挥的作用看,很多地方还停留在生活保障上,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其实,失业保险中的生活保障仅是手段,促进再就业才是目的。难点之三:执法手段不力。有的企业由于市场等原因,连职工工资都难以保证,缴纳失业保险费更是力不从心,而个别有能力的单位却以种种借口推脱拒绝,劳动部门的执法手段就显得缺乏刚性。虽然中央及省里明文规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企业不得评为先进等“一票否决制”,但由于部门间的缺乏有效配合,致使执法监察效果不佳。难点之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效果不到位。在下岗失业人员中60%的参加过再就业培训,对培训作用表示认可,有40%的人员认为培训用不大或没有用,实现再就的下岗职工认为培训对他们自谋职业和自己创业帮助不大,因此,就业培训的效果确定还需要提升。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的主要途径依次为依靠亲戚朋友帮助的,单位推荐或安排的,经职业介绍机构介绍的。从收费情况看,劳动部门开办的需交费的占40%,其他机构需交费的占60%。
加强失业保险就业促进作用的有效办法
科学的失业保险应具有双重功能,一是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二是提高失业者再就业的竞争能力,后者是失业保险的目的所在。虽然失业保险主要是为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建立。但从根本上讲,失业保险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它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时间上都是有限的,促进失业者就业才是根本目的。从发展方面上看,用积极的促进再就业来代替单纯发放失业保险金,用严格保障条件,缩短保障期限,提高转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补助的办法来督促失业职工再就业,是当今许多国家改革的最新趋势。因此,改变制度根本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功能,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有效办法要集中力量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从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出发,扩大保障范围。要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跟上城镇就业面的扩大,使失业保险成为更多劳动者的就业保障。目前城镇就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多种就业形式发展迅速。失业保险要根据这一发展,主动扩大保障范围,按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就业形式和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要求,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这些领域和行业上来,把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障的体系中。要采取多种措施,巩固原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同时,通过新的经济成份和就业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树立典型,带动更多单位和职工参保。要妥善解决职工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之间转换过程中的关系接续问题,适应他们流动性大、就业形式灵活的特点,采取便利有效的办法,保证失业保险的及时接续,也防止参保资源流失。通过努力,逐步实现将城镇绝大多数工薪从业者纳入失业保障的范围,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发展和完善。
二是从增强保障能力入手,规范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要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调剂上下功夫,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出问题。要进一步规范缴费基数,加强稽核,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欠费加收力度。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基层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基金的安全。要增强基金的调度调剂能力,认真研究设区的市实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有效实现形式,明确区(县)级和市级的责任,并加大省级调刘金的筹集力度,增强基金调剂余缺的能力。要密切关注并轨、企业关闭破产等情况下出现的基金支付问题,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基金一旦出现缺口要及时采取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等有效措施,确保基金支付的需要。要通过努力,实现基金有足够能力应对任何情况,为失业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立足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管理服务。要围绕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困难加强管理服务,保证其基本生活有着落,准备就业有帮助。要结合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将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扩面征缴申领登记、待遇支付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失业人员求职就业的状况。要深入关闭破产、改组改制企业开展工作,采取提前介入、及时宣传政策、主动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等措施;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失业保险金发放的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地方性政策,及时纠正不规范做法,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同时,还要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其参加就业活动的要求结合起来,把他们组织到活动准备中,帮助他们在技能心理方面提高竞争就业的能力,尽快实现再就业。要优化现有的各项传统就业服务活动,如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培训等等,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存在的管理混乱和过于商业化的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减少市场失灵,切实提高这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就业促进功能得到改善,使失业者、企业、政策等各方面的客户对现有就业服务达到基本满意的程度。要把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纳入“金保”工程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总体安排中,完善就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就业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动态跟踪系统,并提供失业保险及相关的政策指导、法律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同时这些动态信息必须要对全社会公开发布,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和信息传送网络化,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通过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的全程化、个性化,为企业和失业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四是在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同时,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办法。要构建失业保险服务和就业服务一体化的工作平台,根据各自特点,既保持相对独立性,更要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实现扩大就业和失业调控的目标。要增加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投入,并运用政府购买成果的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研究探索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减肥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的有效形式,在扩大就业和调整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总之,要把失业保险工作纳入就业发燕尾服的总体部署,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有效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