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单位08年以前没有缴纳社保,工作时间有20年左右
归结你的所有问题就一句话:没有任何赔偿。
要赔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得不到内法律支持。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求补缴社保是你的 权利,但社保追诉有时效,时效期为二年,你已经过了时效若干年了,法律渠道走不通了,只有自认了。
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有多部,自己早就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至如今已经晚了。
❷ 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解除合同08年前的工龄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回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答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❸ 2004年到2008年公司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呢
按国抄家相关规定,你们公司袭应该为你补缴你为公司工作期间应由公司缴纳部分的社保金。但你应有你2004年9月至今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明,如考勤表、工资表等)。你最好亲自到你处社保局去详细咨询一下。他们有义务作答。
0为免除一些麻烦,你可向当地社保局咨询,由他们催缴。
❹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2008年前的社保需要补交吗
养老保险需要最少累计缴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断缴可以补续。
医疗保险女性缴够20年、男性缴够25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保。医保如果中断,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不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社保一旦断缴,除了会对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领取等“长线”结果产生影响,在一些城市,对参保人短期内的买房购车和落户计划的影响则更为直接。
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社保的连续缴纳年限直接与购房、买车摇号、落户资格等挂钩。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居民要取得购房资格,需连续缴纳社保或纳税满5年;而买车摇号则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此外,在北京买房和买车都强调“连续”缴纳,补缴无效。而在北京落户,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则是必备条件。
(4)公司未缴2008年的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❺ 单位拒交08年之前社保有法可依吗
单位拒交社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❻ 在2008年以前的社会保险未缴怎样追缴依据
你可以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追究你单位的责任,让他们为你补缴
❼ 2008年前未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要求当然可提,是否受理,看当地社保部门。希望不大。试试。
❽ 关于公司是否补缴2008年以前的社保问题
1、你未与公司签定合同,如是你自己提出不签的就没什么了,如是公司就是没与你签合同,版你应得到:权第一年工作时每月双倍的工资,第二年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自你参加工作之日起公司就应给你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这几样都是必须交的如果这些有一项没交公司都必须给你补缴或以现金形式补尝。
3、关于培训事谊就看你与公司签订协议没有,如没有签协议就不用退还培训费,否则按协议办。
❾ 2008年前没买的社保,公司可以不补吗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给你,金额是经济补偿的2倍。所谓违专法解除是属针对依法解除而言,公司依法可以解除的条件是: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不是以上情况,公司涉嫌违法解除,你可以拿到赔偿金。
❿ 单位在2008年前未给职工交纳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2008年前未给职工交纳五险一金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其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