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五险合一软件中转入的增员社保怎么操作
增员:
数据采集——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填写完毕回后保存——个人变更答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选中增加人员——设置四险和医疗个人缴费支付原因(从没在所在地上过社保的选中新参统;在原单位或个人在人才、职介上过保险的话就选中外区调入)
『贰』 社保信息报盘“增员”为什么不显示数据
可能:
1. U盘有问题,复中制毒了之类的。
(最可能)2.报盘界面有几个选项:单位信息、增员(新参统)、 增员、减员。报盘时,你要把单位信息一并勾选,而不是只勾选增员信息。否则增员报盘导入社保时是不成功的。
『叁』 北京海淀社保增员信息报盘怎么做
社保采集软件,选择公司名,将个人信息输入就可以了。然后报盘,将生成的文件复制到U盘,递交给社保中心就可以了。
还要填写个人信息表(一式2份)、增员表(一式2份)
『肆』 北京市公司增加社保医保人数怎样办理
登录北京来市社会保险信息系源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做人员增加操作
参保单位操作完个人信息录入后,进入企业版软件中的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信息报盘环节
信息报盘操作(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减员均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
参保单位操作完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和减员业务后,均需从此模块进行数据报盘操作。进入企业版软件中的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核对四个页签中显示出的报盘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
特别提示:
1.信息报盘工作请在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统、增员、减员业务均操作完毕后,统一生成报盘文件。
2.信息报盘模块导出的医疗及四险数据是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社保号_日期及时间.dat。
3.导出的报盘文件及文件名均不能修改。
4. 对于不能报盘的业务请持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现场办理。
『伍』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怎么增员
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相关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注:
1.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续保人员,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
2.个人参加的险种不能大于单位参加险种。
3.单位参加险种变更后,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
『陆』 北京社保企业版报盘数据 都需要什么材料
人员新参保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职工新参保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参保条件。
3. 参保单位提交的职工新参保业务,医疗及四险均显示导入成功后,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
相关材料包括:
(1) 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2)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证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复印证件要求:
(1)《居民身份证》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面,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1)
(2)《户口簿》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2)
(3)《户口簿》本人页如有变更的,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本人页及变更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3)
(4)复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损。
4.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五险职工新参保增员的,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审核时,成功办理完医疗保险新参保审核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新参保审核手续。上报信息若与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则审核不通过,需重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业务。
5. 参保单位应将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1.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保条件的人员,如当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则当月新参保职工未增加上。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二) 参保人员转入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增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人员转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入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单位留存备查。
3. 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特别提示:
1. 每月5至25日之间,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以便为参保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3. 网上申报系统不能操作特殊情况的增员业务,如:医疗应按转入,四险应按新参保;或医疗应按新参保,四险应按转入。参保单位如遇历史原因造成的此类特殊增员情况,只能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再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该职工的增员手续。
二、网上申报人员减少
(一)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录入减少职工信息。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减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本月成功转出的人员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单位留存备查。
(二) 参保单位一次办理的人员减少业务较多时,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批量减少”模块通过勾选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减少业务。申报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减少”模块中显示的是参保单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员名单,如果要操作当月参保的人员减少业务,只能通过“普通减员”模块操作。
特别提示:
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反馈成功后,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审核手续。减少原因不是转往外(本)区的特殊减员业务,需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减员手续。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
(一) 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单位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单位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二) 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账号。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个人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个人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三)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录入变更医院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的两小时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反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
(1)已有《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任何手续;
(2)已有《领卡证明》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持原领卡证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重新打印领卡证明(同时原《领卡证明》收回),以便职工持证就医。
(3)仍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无《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2. 操作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时,要完整地录入参保人选择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未变更项与变更项。
四、网上申报基本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 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3. 参保单位办理单位整体跨区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4. 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处理成功或处理失败”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当每月社保结账(25日)前仍有处理中(已提交待处理、处理中)业务时,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于当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部分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可于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单位一年一度的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提交业务的两个小时后,单位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业务反馈成功后,参保单位需打印出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间报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三月份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当月又操作职工新参保或人员转入业务的,需于四月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将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又成功增加的人员核定新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2. 四月份增加的人员,以增员基数作为新一年度缴费基数,无需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柒』 北京市用人单位如何给新员工办理社保;如何做员工信息报盘文件
给新员工办理社保程序如下:
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到柜台办理(只有增员需要去柜台办理),等待制卡完成,领卡就完成。
持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公司公章到公司所属社保站办理开户手续,余下程序按照社保要求办理。
给员工信息报盘文件程序如下:
【数据交换】→【个人信息变更报盘】(只对参保人现居住地、邮政编码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进行报盘)。
【新报盘】→【查询】→【报盘】→弹出 “另存为”界面→选择报盘路径并命名→【保存】 。
【重复报盘】→输入【报盘日期】→【查询】→【报盘】→弹出 “另存为”界面→选择报盘路径并命名→【保存】。
参考信息:
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台
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bjld.gov.cn/
『捌』 社保信息报盘是增员的详细流程是谁能告诉我一下!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五险生成一个文件且为dat格式)
『玖』 北京市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增员
1.在社保软件进行“增员”操作;
2.信息报盘
3.打印“增员表”一式2份,或者填写也可以,盖好公版章;
4.到社保中权心提交准备好的报盘文件、增员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医疗蓝本,到社保中心打印条形码;
a/员工准备好一寸彩照2张,白底清晰;
B/外地城镇户口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及首页;
『拾』 北京社保网企业增员信息显示不了
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增员方法:
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对已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续保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续保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续保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相关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续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注:
1.无论是新参保还是续保人员,均需要在个人基本信息中选择参加险种,才能进行增员操作。
2.个人参加的险种不能大于单位参加险种。
3.单位参加险种变更后,单位社保经办人应重新核实参保人员的参加险种,否则由此造成的报盘失败等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