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关系转移接收函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呃,我是江阴的,现在在南京,正好和版你朋友倒权了过来
叫你同事在江阴的公司在江阴社保局给他开个户,缴纳社保保险最少一个月,然后自己或者叫人事部的人,去江阴社保局开一个接收函(就跑到柜台,说“我要把外地的保险转来,给我开个接收函)
然后拿着这个函,到南京的社保局,把这个函给他,他会给你打一堆的材料,你拿着这个材料,还有劳动关系变动表,跑到江阴的社保局,把这些材料给他,江阴社保局的人会对着那些单子输入电脑。
然后你的事就搞定了。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可以邮寄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吗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2)北京社保局转出联系函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什么流程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六条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
4. 社保转移联系函是处理中,是转入地没有发出吗
社保转移联系函处理中,有可能是正在途中或者已经收到了还未处理,异地社回保转入,转入地答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后,也需要一段时间办理转入手续,过程比较慢些快的几个月,慢的话需要好长时间,这个不影响本地参保,本地可以正常参保,异地的社保转入后合并就好了。
5. 社保转移联系函怎么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劳动者只要拿原参保地缴纳的社专保卡或《基本养属老保险参保缴费本》,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开迁移接收函就可以了。
2、拿新参保地社保局开的迁移接收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拿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劳动者的累计缴费年限。
6. 社保联系函
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就业地(或户籍地)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内予以审核,读取上容记载的参保缴费信息。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传送至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应在下载或收到《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一)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将《信息表》通过省级转移平台传送给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社保机构,同时将纸质材料原件寄送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社保机构;
7.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是个人递交到社保局吗
我这也是让自己邮寄!
8. 去社保局开接收函转移社保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1、先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开户
如果是回户口所在地工作,那么甩手让单位新开户版就行落权了;如果是个人缴费,那得拿着去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哪个银行的每个地区规定都不一样,需要你自己去社保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2、开过户后,一般只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就可以到社保所开到接收函了。
祝好!
9. 个人能拿着社保联系函在社保转移柜台办理吗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版费后,由用权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10. 养老保险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出的《接续联系函》我应该怎样邮寄
是由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不是个人邮寄。
一般来说,跨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各地社保部门会这样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受理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10)北京社保局转出联系函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三)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