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阳市社保局的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沈阳市社保局的咨询电话号码是12333。
1、人工坐席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2、自助语音服务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1)沈阳劳动社保局扩展阅读:
主要是面向市民与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机关事业人事管理等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南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等;
12333热线利用电话、传真、自动语音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市民营造了一个24小时直观、快捷、便利咨询环境,构筑一个人工服务、自动语音服务、自动传真服务、自动留言服务等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型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适应了劳动力群体中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信息需求的需要。
2. 沈阳市工伤和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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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与工伤保险认定管理机构,都是同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下属管理部门!
沈阳市社会养老与工伤保险管理局应该是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职能部门!属于同一个单位,是上下级关系!
3. 沈阳市社保中心上班时间
沈阳市社保中心在皇市广场,楼顶有显明的“社会保险”两字。辽宁省人回才市场对面。有231、答209、248、232、293等多条公交车通过。.大东区的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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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沈阳市社保咨询电话
沈阳市社会保险咨询:8251006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拟订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表彰奖励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和审议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和监督落实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九)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二)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三)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十四)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沈阳劳动社保局扩展阅读
沈阳市社保中心其他联系电话:
1、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24906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办公电话:22899373
3、工伤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22810
4、失业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39109
5. 沈阳市企业职工如何查询社保号
沈阳社保信息查询有四种常见方法: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信息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转人工查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6. 沈阳市铁西社保中心
现在张士地区的劳动和社保相关业务全部并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为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南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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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沈阳社保办理的详细流程
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应主动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现将具体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程序》或持U盘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系统”;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3、在单位报盘程序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
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新参保批量申报》模块中录入;
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续保批量申报》的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各经办窗口打印新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7)沈阳劳动社保局扩展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市社保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参保证明打印等业务,企业新招录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本人办理停保手续,由企业直接在网上办理人员增加。
同时将原来每月1-15日经办期延长至24日中午12时。
疫情防控期间,窗口暂不受理转移业务。办理转移人员通过社保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申请办理。所需要件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8. 沈阳市人社局的电话是多少我是今年毕业的!想询问一下档案情况!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档案查询:22531302。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它服务电话号码:
①社会保险咨询:82510065
②劳动监察投诉:22853723
③人社政策咨询:12333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9. 沈阳市办理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钱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沈阳市皇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位于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邮编是110031。营业电话:024-86717882。
10.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1楼
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31912257
其他咨询方法:12333,12333热线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直接服务于全体市民的一条服务方式。从2004年9月1日开通以来,每年受理40多万件市民的咨询投诉,均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受到市民广泛的欢迎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1、人工坐席服务
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时,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的电话咨询的问题,遇到疑难问题转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连线业务部门进行三方通话。
2、自助语音服务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1”后,通过语音提示做相应的选择,就可以获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
3、自助传真
市民每天24小时拨通"12333"选择"2"后,按语音提示选择需要的文件,将文件目录内文件序列号码输入确认以后就可以收到此文件。
4、语音留言
咨询者每天24小时可拨通"12333"选择"3"选择语音留言,将想要了解的内容留言(并记下ID号码)。12333咨询员将根据留言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10)沈阳劳动社保局扩展阅读: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及各处职责
1、劳动监察处办公电话:22899235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我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家庭服务业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
2、工伤保险处。 办公电话:22522810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基金收缴、调节、管理以及待遇项目、结付标准有关政策,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拟订劳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并指导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监督经办机构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及相关工伤待遇政策的拟订。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调解仲裁管理处。 办公电话:22894660
拟订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政策、规划、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兼职仲裁员考核、聘用和仲裁员资格登记、审验、发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