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补缴
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补缴的。如果单位拒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㈡ 都离职二年了,原单位未缴社保我现在还能诉讼要回补偿金吗
如果你已经离职两年了,估计要不回来。诉讼都是有时效的。
㈢ 离职一年后还可以起诉在职期间公司没交社保吗
可以,还没有过民事诉讼时效。
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只要记住“特别诉讼时效”;其他的一般都是“2年”。
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1、附条件或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起算。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㈣ 十年没有买社保,向法院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回法院不予答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㈤ 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未购买社保是否有追诉期
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未购买社保有追诉期。
劳动保障监察追诉时效一般为2年,对用回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答益的,如劳动者2年内不举报、投诉,也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其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㈥ 公司至今没交社保能到法院起诉吗。
劳动争议纠纷先行通过劳动仲裁是法定的前置程序。
公司不依法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㈦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到法院起诉怎样要求赔偿
单单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到法院起诉可能会驳回起诉,社保问题要走行政途径,向社保局反馈,由社保局责令公司补缴。如果社保局不作为则应进行行政诉讼。
㈧ 公司未交纳社会保险有关诉讼问题
你这种情来形很奇怪,不过你已经与企业源签定劳动合同,那就比较容易了,不过问题在于:
1\不管你在职或辞职,企业提前收取1年的保险费用很奇怪,问题在于你,是否有企业收取保险费用的收据,最好有公司公章和(或)相关人员签字;
2\现在问题是企业没有按时交纳保险还是没有在你入职时就开始交纳保险,还是没有足额交纳保险,但你如何得知公司扣了你的钱而没有交纳,这个很好办,你去社保机构查询你的帐户就很清楚了;
3\如果你辞职,如果你确定公司没有及时交纳社保,那么你有权利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
4\如果你不辞职,那你最好确定自己的工资条上留有公司印章,上面应该有扣除的数额及对应项目.
5\因为你是劳动纠纷,建议你先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提起诉讼.
在职或离职一样打,就是在职期间与公司关系很难处理而已
㈨ 劳动纠纷公司三年前没交社保过了诉讼期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内效期间从当事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未交社保行为处于连续状态,从结束之日起算即从开始交纳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