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我应该怎么维权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当地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但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或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同时题主先稳住,不要提出辞职,尤其不要与公司协商解除或者是说是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只要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然后还能到当地社保局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不固定劳动合同。
(1)公司有买社保但没签合同扩展阅读:
同时为了证明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收集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Ⅱ 公司未缴纳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版,离职权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
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解决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因,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 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_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
Ⅲ 公司帮我买了社保,但没给我签劳动合同
一、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你的社保就是最好的回证明。
1你可以去社保局答,让他们给你打印一张流水,然后去申请劳动总裁。
2工资的部分可以按照双倍赔偿。
二、工伤需要验伤,然后核算赔偿。
你当时的住院费,医疗单子记得全部复印两份,自己留原件,两份上交。
Ⅳ 如果一家公司只买了社保,没有签合同是否合法
肯定不合法,<新劳动法>规定,必须签订用工合同.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回,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答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Ⅳ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买了社保,请问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买了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Ⅵ 公司给我交了社保,但是没有签过任何合同.请问这样能算签过合同了吗
这样是不算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是有专门的合同的。
用人单位是有责任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