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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保局曹主任

发布时间:2020-12-14 00:52:51

① 坐标南通。公司俩员工,一个,现在请问如何查他们的社保缴费明细政务中心能打

可凭账号到当地的社保网站上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查询缴纳明细,电话咨询查不了,属于个人隐私,你能查到,那别人就能查到

② 南通社会保障卡

1、请问你是否在南通市参加了社会保险?
2、如果参加的话都需要拍摄社会保版障卡,从2009年4月10日起,我权市社保卡进入运行阶段,运行期过以后,全面过渡至社会保障卡。届时,您的医保卡将不可再使用,您以后的养老、失业、录用、退工等相关手续也会进入统一系统。
3、参保人员只需本人带身份证到社保卡采集点录入本人信息、拍摄照片及指纹,首次办理全部免费。
4、社保卡采集点地址及办公时间:
市直:青年西路10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大厅内
周一~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港闸: 城港路56号区委党校1楼人力资源市场内
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开发区:通州路12号中兴街道办
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③ 南通社保局微信公众号

登陆当地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官方网站、里面就有各种社保微信平台公众号二维码。

④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1. 南通市崇川区人事抄劳动和社会保袭障局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

电话号码: 0513-5128758
2.南通市港闸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 城港路58号港闸区政府大楼八楼

电话号码: 0513-5609801
如果您还有不懂的,继续追问,比如坐公交,路线之类的。
谢谢采纳。

⑤ 南通市社保局电话是什么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专

电话:(0513)83559000

公交路线:
1、属乘坐11路、38路、39路、40路、69路通勤线、70路通勤线、71路通勤线到政务中心西站下步行90米左右。
2、乘坐15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110米。
3、乘坐公交13路、37路、58路、68路通勤线到政务中心移动公司站下步行300米左右。
4、乘坐33环线公交车到新城小区北站下步行310米左右。
5、乘坐8路公交车到天都花苑站下步行320米左右。

⑥ 社保在南通市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哪里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各个县级单位地区都有,根据员工本人所在地区在相应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海镇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南通市崇川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文峰庭

地址:外环东路111

启东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地址:江海中路795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1号楼4楼

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王浩镇办事处

地址:浩盛路200

海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长江东路8号附近

海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南通市海门市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福州路10号

如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⑦ 我原来南通市区缴纳的社保 现在跑到南通通州区上班 现在我的个人社保养老信息都没有了 怎么回事

市、区的社保信息没有联网。
你可以带着身份证去南通市社保打印你的社保个人帐户,查询到养老保险帐户信息。
退休前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并帐手续。
希望采纳。

⑧ 我在南通开发区交的养老保险和并到海门,是去南通南通开发区社保局的吗需要带那些资料

是同一个统筹地区吗?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南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正常情况下市辖区应该不能办理,市辖县是有经办机构的可以办理!

⑨ 江苏南通社保上班时间表

2008年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3元。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南通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
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2%
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1%
生育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工伤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此外住房公积金对半单位缴纳8%-12%个人8%-12%
参考一: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4]84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5]10号)精神,结合市区具体情况,现就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凡在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单位)。
二、时间和方式
1.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2.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1)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地税附表十二、国税附表五);
(2)2007年度会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及其他与本单位工资发放相关的资料;
(3)《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文档。
3.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考勤表。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南通劳动保障网下载)。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首次参加的单位,现场打印发放)。
三、地点
各单位按辖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点进行申报、审查。
原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青年西路109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3楼308室。
原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跃龙南路36号8楼(供电局南原崇川区政府大楼)
原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前排2楼
原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开发区国税局北100米)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1.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
2.单位以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缴费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2007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申报。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待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公布后再行调整。
4.经核定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所带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印章。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须在单位申报的缴费花名册上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或通过公示方式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必须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同时,将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上门实地稽查稽核。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1月11印发
参考二: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
1.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⑩ 想知道: 南通市 南通开发区社保中心 在哪

在南通开发区 中兴派出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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