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转移,现在只可以转个人的吗单位缴纳的不能转吗
社保转移,不仅可以转移个人的,单位单位缴纳的也会转移一部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释义(十一)第十九条【释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❷ 从单位辞职可不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辞职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辞职后,当事人可以将原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转移的同时申请参加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后,前后的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❸ 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转入单位缴纳,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如果是在一个养老保险统筹地区,在单位帮你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后,原个人交养老保险就会自然中止,不需要自己办什么手续。且原个人缴的养老保险年限将与在单位缴的养老保险合并累计计算。
个人首先需要明确告知企业人力资源部是首次参保还是曾经参过保(因为不同的形式所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不同的)
如果是首次参保,个人只需要提供1寸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然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去社保局办理;
如果是曾经参过保,需要办理保险转移。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人员减少表、缴费凭证、保险转移单,企业同样提供劳动合同,然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去社保局办理。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
网络—养老保险
❹ 社保怎么转个人缴纳
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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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
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网络-个人社保
❺ 养老保险本来是个人缴纳,现在要转为单位缴纳,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个人参保的社保局给单位参保的社保局是一个社保局,那就好办多了。
可以让单位带本人身份证、原参保证明(社保证,医保证)到社保局办理转移到单位的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不在一个社保局,是同一个城市,这个具体要咨询劳动局。因各地差异比较大,如果是个社保局是联网的,就比较好办,给上面一样。如果不联网,除了上面的证件,那还需要打转移接受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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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❻ 个人交社保转单位交怎么办手续
社保从单位转个人需办理的手续是在确定单位与你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的劳资人员持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报减手续就可以了,在那你没有新单位就业之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6)个人缴纳社保可以转单位缴纳嘛扩展阅读
社保办理人离开了原办理地,退保会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卡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处理。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流动人员跨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自由转移。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
❼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转单位吗
可以的
问单位人事,他们会给你一个单位社保托管的通知,去托管的社保局开一个接受资料,拿上这个,去原来的缴费社保局办理转移就可以
❽ 企业交的社保可以转成个人交的吗
可以的。
1、当地城镇户口,可在户口地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缴费基数可根据规定的不同档次(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确定,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
2、办理转移时,如存在欠费的,需要补缴后,才能办理转移,正常办理停缴手续的不需补缴。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8)个人缴纳社保可以转单位缴纳嘛扩展阅读: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账户分类
社保个人账户:独立自然人在当地社保中心开办的个人名义的以社会保险为福利待遇的个人账户号。
社保个人账户分为:医疗账户、养老账户。其他的包括(生育、工伤、失业等皆存于社保中心。)
查询说明
个人账户查询
(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养老保险查询
在各城区社保所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养老保险问题
1、身份证号码重复:
1) 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2) 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 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 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 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 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 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
5) 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 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7) 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
查询范围转入
每年4月底之前的转入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每年5月以后的转入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
数据安全性
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您查询的养老保险账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