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姓名变更变更后,社保怎样变更
最近一段时间,发现有很多网友咨询身份证资料变更,以及社保资料变更的问题,本地宝编辑就各类问题做了梳理,在这里就各类问题做一一解答。
希望能够在你办理社保以及日常生活中帮到你。
1.身份证重号,导致业务无法办理市民咨询:你好,我最近发现身份证号与人重号,虽然他已经更改了身份证号码,但我仍然遇到麻烦。
他之前用旧号码办理过的业务,我都办理不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吗?市公安局回复:你好!对方已改了身份证号码,现在这个身份证号只由你一个人使用。
只要你出示了户口本和身份证,相关应用部门就必须为你办理业务。
2.怀疑身份证被人盗用办理了社保咨询内容:第二代身份证丢了,但马上补办了一个,今年想在公司买社保,却被告知此号码已办社保,且名字都与我的一样,缴费情况正常,我现在该怎么办?回复内容:你好!如果你以前没有办理过社保,那你的身份证就有被别人盗用办理社保的可能性。
员工在投保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有重号时情况的处理:(1)将其身份证原件交给单位,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到业务窗口查询、办理。
(2)在单位不能处理情况下,可到社保局咨询窗口查询同号人的单位与联系方式,与同号人联系、核实对方号码正确与否。
如是对方错误,由对方纠正。
如重号应回户籍所在地变更身份证号码。
(3)如本人身份证确是只有本人使用,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此身份证唯一”的证明到业务窗口申请。
3.单位办卡填错资料,社保卡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咨询内容:办社保卡时姓名写错了,与身份证姓名不符,想要更改社保卡信息,怎么办理?答:投保人需要出具原单位的劳动工作证明和参保原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属社保部门申请更改。
4.办理二代身份证修改名字,社保卡资料与身份证不一致咨询内容:你好!09年底,我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期间修改了名字中的一个字。
现在的问题是,修改后,社保卡上的信息就和新身份证不一致了。
回复内容:你好!身份证、社保卡,是个人重要信息资料,如果有不符,请尽快做出变更。
以下是相关办事规定:(一)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原参保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且户口簿上有记载曾用名,现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 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更正姓名中同音字、冷僻字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姓名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四)参保人持非第二代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参保人同时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
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六)借用、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参保,现申请更改姓名的,不予办理,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5.身份证号码变更,变更前后两段保险能否合并咨询内容:我于02至06年用第一代身份证在深圳参加了社保,06年后就停交了,但一直没有退保。
今年我又重新回深圳工作,公司为我办理了社保,但由于09年我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都改变了,在办理时就又生成了一个新的社保帐号。
现在我有两个社保帐号,如何才能把第一个帐号合并到第二个帐号中?需要什么资料?回复内容:你好,身份证号码是确认参保员工身份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因为办理的新身份证与原身份证号码不相同,参保员工和用人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资料到窗口办理身份证号码变更手续。
(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除外: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为在原身份证号码出身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识别码,保持其余号码数字不变。
)变更参保的身份证号码程序如下:1、到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的征收窗口领取户籍证明密封函;2、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地公安部门按密封函的要求出具户籍证明;3、单位保险经办人提供已按要求办理好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征收窗口分管员处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并在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如核实为同一人,可将前后两段保险作合并。
如还有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96888或83460066转3000。
延伸阅读:身份证丢失无须再办理挂失近日,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丢失身份证要登报没有法律依据公安部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派出所:早就没有登报的硬性要求了那么,深圳市民丢失身份证后,补办时是否还需要登报声明呢?罗湖区公安分局一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到派出所来补办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户籍民警只要求他们填写一份证件遗失登记表,早就不要求他们登报后才办理了。
至于证件被冒用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他的回答也很是直截了当:“既然能够证明是被他人冒用,自然就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了。
”□律师说法被冒用后只能通过诉讼免责市民仍须小心保管身份证防止冒用虽然公安部有明确的答复,身份证被冒用后可以免责。
但免责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通过法庭查清冒用情况,才能免责,市民还须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遗失后,补领时是否需要挂失、登报声明,未作出规定,以致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要求。
公安部的这个答复,在全国统一了身份证遗失后的补办程序,既方便了广大群众、节省了费用支出,同时也为各地公安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不担责,其实没什么新意。
即使公安部不作出这样的答复,被冒用者依法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被冒用者往往都会因他人的冒用而卷入诉讼,最后只得通过法庭查明冒用的情况后,方能免责。
公安部的这个答复无法解决被冒用者可能面临的官司,所以被冒用者并不能高枕无忧,我们每个人仍然须和从前一样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和工作中,如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养成在复印件上注明适用范围和权限的习惯
⑵ 单位名称变更,社保如何变更
养老保险单位名称变更需要的手续是:
一、(1)单位名称;(2)住所或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主管部门;(7)隶属关系 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手续 (8)《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盖公章)。
二、工商执照(工商变更证明)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注: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必须办理了工商和地税的注销后再办理社会保险注销。更准确的情况请到当地社保局咨询。
⑶ 公司名称变更后,社保需要变更哪些程序
首先需要变更社保登记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和旧的社保登记证,填写变更单位信息表,到社保开户窗口做变更,打印新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去医疗窗口做变更。
⑷ 改名字以后,社保怎么办
名字变更之后你的身份证是否变更过来呢?若是变更过来之后就将相关资料提交你单位社保经办人,然后到社保站办理就可以了。
⑸ 公司名字变更,社保公积金怎么办理变更手续
把公司变更名字后的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带到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⑹ 我在单位工作5年,现改了名字,以前买的所有社保都是原来的名字,现在要办理变更后要什么手续
问:我在单位工作5年,现改了名字,以前买的所有社保都是原来的名字,现在要办理变更后要什么专手续
答:属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丢失了如何补办具体如下:带上身份证跟社保卡,去发卡的社保局更改,他们会有表格填,也有可能不用填。每个人办理社保时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复印件的,如果身份证是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你亲手交给你们公司办理人员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社保局办理人员失误造成的。如果是原单位办理时候输入错误,那么需要原单位的书面证明;否则就要让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然后再到社保局更改。
⑺ 社保系统名字更改一定要
公司更改了名字,社保更改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专一式两份,加属盖单位公章;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社会保险登记证;
备注: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⑻ 企业名称变更,社保处如何办理
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去社保局办理
(1)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核准变更的有效证件:工商局变更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更改办理流程:
1. 修改企业名称: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企业法人证、社会团体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
2. 修改注册地址、法人、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
企业填写《社会保险企业基础资料修改表》,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已开通网上经办业务的可通过网站办理。
若您单位在其他区县参保,建议您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资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