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人单位保存两年社保
劳动者离来职一年多还能转社源保,劳动者转社保不是去原单位,应当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和明细,交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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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我在公司做了5年,现在追缴社保,有人说,只能追缴两年。是这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保存两年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Ⅲ 工作几年用人单位必须给交社保
参保人应提前30天申请辞职,这样,用人单位在社保申报减员的工作不会因参保人的社保缴费问题而要参保人全额承担。否则,用人单位有可能要参保人承担该月的全部社保费。
Ⅳ 用人单位两年不交社保吗
你的理解正确。
但是要起诉:
一、你要有向劳动局投诉的证据;
二、要有劳动局只支持两年的证据;
有以上两个证据才可以去起诉,否则将不会被受理。
对于你的问题你可以:
一、如果你的投诉到现在没有超过60日可以先向当地县人民政府或者劳动局的上级劳动局去申请复议,要求劳动局责令对方补缴八年社保。
二、如果超过了60日可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局要求劳动局责令对方补缴八年社保。注意起诉要有上面说的两组证据。
三、此案建议你直接以劳动争议去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八年社保;如果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只补缴两年社保,你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补缴八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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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要求有两年的工作经验需要社保证明么
有按社保计算的,也可以让公司给你开具你在公司工作两的证明,建议报考哪个职位最好向招考单位打电话咨询详情,希望能解除你的疑惑。
Ⅵ 用人单位一年后买社保吗
公司两年之后才给员工购买社保不合法,可以要求补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回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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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用人单位一年后买社保
在单位工作了十年没买社保能要求公司补缴吗?
答:除非单位自愿,否则按规定只能要求其补缴最近两年的社保。如果发现公司没有交社保,一定要及时维权,错过了法定追讨时间,就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答: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须同时提供补缴时限内的劳动合同书、工资发放表等能证明职工在补缴时段内确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或根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可以补缴。
补缴金额待办理时依据当时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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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工作两年公司没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8)用人单位保存两年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Ⅸ 我工作10年.用人单位只买了2年社保,是否有补偿
关于社保抄,不论是仲裁还是法院判决都只是申请补缴。就是说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单位补缴8年的社保。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另外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