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扣的个人社保做什么科目
你们会计做的科目是对的,工资中代扣的个人社保一般做在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支付社保的时候的其他应付或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的借方。
❷ 企业代扣的社保计入什么科目
住房公积金记入“其他应交款”,其余的社保记入“管理费用”。
❸ 公司代扣个税,社保入哪个科目
支付员工工资时,公司代扣个税,代扣个人社保等应该入”其他应付款--个税“,因为属于代扣的,以后要上交税务局,所以对于上交来说应该挂此科目比较合理。
❹ 代缴社保用什么会计科目
用其他应收款的,是因为“借:应付工资”中的工资中包括了代扣代缴的这部分
用其它应付款的,是因为“借:应付工资”中的工资没有包括代扣代缴的部分
❺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为员工交的社保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原因是什么
这个貌似和老制度一样啊,都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管理、销售、制造、在建工程)-社保”
❻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一、如果不提取 1、缴纳保险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单位负担)专 借:其他属应收款--代交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2、代交个人保险,在支付工资时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交个人社保 贷:库存现金 二、如果采用提取方式 1、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2、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库存现金3、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科目可以改变。
❼ 公司缴纳社保怎么做会计分录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实发数)
补提的分录跟上述分录一样,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说明即可。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❽ 社保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如何做
缴纳时:
借来:应付职工薪酬自--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8)公司代扣的社保放在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❾ 关于公司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第一个分录是不正确的,应修改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结转费用:
借:管理费用 6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7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4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库存现金 43000
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9)公司代扣的社保放在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