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公司没做满一个月社保是自己全额承担吗
不一定一次性结清,有可能分两次。一般公司是当月发上月工资。保险承担方看公司具体规定,有的公司是规定一月没出全勤的话是自己承担社保金额的。
② 公司说要做满两年才买社保违法吗
违法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③ 我在公司做的两年多。一直没买社保。我不做了。可以拿赔偿吗
是可以的,如果不给,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④ 在公司干了十年快满60岁了,没有买社保,公司说满60岁不签合同,如何处理
可以要求公司把10年的社保全部补齐 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请回劳动仲裁 准备好相关的可答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工资单 劳动合同 同事证言都可以 你快退休了 这个事情要尽快办好 要不过了退休年龄就不好办了
⑤ 一个公司要求员工做满一年才可以辞职,不买社保的,合理吗
公司要求劳动者必须工作1年,但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手续,那么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⑥ 我在公司做了快满十年没有买社保,现在辞职怎么赔偿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补偿10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⑦ 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公司只给办公室的买社保,基层员工都没买,请问合法吗
⑧ 女性满50公司不买社保有没有什么文件的东西
如果满50还没有买保险的话,那就没有退休金。没有什么文件的问题,买保险都要求买的,你应该在你工作的时候就应该买。
⑨ 在公司入职已经满一年快两年时间了没有签合同,并且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主张用人单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补交社保;
三、可以与用人单位协高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⑩ 我在公司干了将近八年公司没买社保现在怎么办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