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同时做了两份工作,公司都要交社保,一个在深圳,一个在中山,有冲突吗
社会保险需要登记身份信息后才可以进行缴纳,一般在同一统筹地区内,不可以重复缴纳的。
也就是说,对于职工而言,社保应该跟着工作所在地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1)深圳交社保要固定在一家公司交吗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的特性: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⑵ 深圳社保可以两家公司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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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城市不太清楚,如果在深圳专属,两个单位都是深圳的,那么后面那个单位给你在网上缴纳社保时,就会把你从原单位直接调过本单位并开始交社保(电脑社保系统可以直接调入).所以不存在两个公司给你缴纳社保的问题.如果两个单位不在同一城市,那么就让他们各交各的好了,因为全国社保系统没有联网,发现不了.
⑶ 办理深圳户口社保不在一个公司交的可以吗
农民工积分落户来的参加社保积分是指在源本市的参保年限,并不是要在本市的同一个单位的参保年限。
社保积分计算方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分1分,最高不超过50分。
⑷ 深圳社保从其他公司转入另一家公司须要什么手续
在同一城市,从抄一公司袭转移到另一公司工作,并不需要转移社保。因为社保基金都在本市社保局,不涉及社保资金转移问题。当你从一个公司辞职时,该单位就会给你停保;当你在新公司参加社保时,你只要重新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就可以了(原社保号不变)。(具体事情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你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就可以了,记得要把原来参保的社保号报给单位就可以了)
⑸ 深圳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是深户的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以灵活就业的形式缴纳社保,不过好像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非深户可以找社保代缴公司代缴职工社保。
易社保是专门做个人社保代缴的公司,服务网点覆盖全国,且全是自有网点,确保价格优惠的同时,更有安全保障!
⑹ 深圳公司有交社保在老家已经有社保了可以让深圳公司帮交吗
你可以让现在的公司帮你把社保转到北京,就像你如果哪天回老家去了,你在其他城市交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的。这个是可以转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⑺ 在深圳上班,公司交了社保,换了一家公司(也是深圳的),社保怎么转呢
联系你新公司买社保的机构作社保转移,同城很好办的。把你原公司给你交社保的资料交给新公司就可以啦。按规定是进公司之月就要给你买的。但现在社保的管理还很不规范。如果新公司前3个月确定不给你买,你可以自己去社保机构接着买,直到新公司给你买为止。之前交的社保会留存,只是若你不续买,到退休计算养老金时,是要扣除未交的这3个月的。
⑻ 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要给员工买社保的话可以怎么处理
在深圳要给员工买社保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挂靠公司社保,即可以挂靠在挂靠社保公司给员工买社保,一个挂靠一年费用便宜;另外一种是给自己公司申请一个社保账号,自己公司给自己员工买社保,开个社保后台,对公账户
⑼ 深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能分别在两个公司缴纳吗
可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单位应当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9)深圳交社保要固定在一家公司交吗扩展阅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 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前,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完毕或者明确补缴责任主体。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