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发工资单位社保单位不一致扩展阅读:
公司社保缴纳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❷ 个税申报工资与社保申报基数不一致,会给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社保的计费工资一般一年一变动,确定一个基数,一年之内都不改变,但一年的总额应该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工资一致。但实际工作中往往不一致,这是社保这一块的工资基数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很多单位总是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而劳动部门大多也不查
计算社保费用的工资基数与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数额在实践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与企业所得税。但社会保险法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后,这种现象应当有所改变,至少在重庆会有改变的。因为几个行政部门会联合执法了,若发现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年检造成影响的。
❸ 工资发放缴纳社保和税务扣的数不一致怎么做账啊
你好楼主,作为会计记账有一个首要原则你忽略了,就是真实性原则,这个是会计记账的最根本的一条,你单位由于社保年审提交数据超时,是社保局提升了你单位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而不是税务局。提升缴费工资基数以后,这个钱你们应该按照社保局核定的工资基数缴纳,而你记账就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入账。这个原则确定以后,你肯定是要按提升以后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计提,至于跟工资的不一致并不影响你的税务报表和纳税申报,如果查账你只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社保局提升你单位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望采纳!
❹ 实际工资和社保上面填写的工资不一致,如果公司只给员工发放社保上面填写的当地最低工资
公司的这种做法我骗取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可以到看的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去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让 政府制止公司的违法行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❺ 实际工作单位和社保缴纳开工资单位不一致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您是问社保如何办?还是其他的问题?
1工作继续找
2新公司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建议最好一致。以后出现问题好解决。
❻ 发工资单位和购买社保单位不一,如何去证明
首先明确一点,未来签订劳动合同源本身就属于违规用工,然后说说你这个开具离职证明,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这个用工对方完全可以不承认,毕竟连社保都是挂靠的,所以基本上是开具不了,除非是对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给你开,但是大部分人事都不会这么做
❼ 关于社保缴纳单位和发工资的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正常这个是没有关系,现在很多单位都是劳务派遣或者代理的,都存在这种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你找这两个单位盖下章证明就下OK,正常他们也是会给你盖的。
❽ 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吗
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还是一致好点,最好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一下。
1、根据有关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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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❾ 工资发放单位与社保购买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怎么写
工资发放单位找到每月发放的工资条,或者银行收款明细,然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保明细清单,显示缴费单位的那份明细。然后写明情况,不需要写太多,把证据资料都附在情况说明后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