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在某公司挂名,不上班不拿工资但给买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自己出。会不会出事啊有意义吗谢谢
不上班只挂名,怎么没有让你出全额?你可以个人持身份证去社保局领取官网密码条,在官网上查询个人社保。
B. 有个人她不是我们公司的,不用给她发工资,但是她想挂名我们公司的社保,这样可以不,每个月的社保她自己
他可以找个个体工商户自己交保险,何必在你们企业交呢。
C. 我想在朋友公司挂名买个社保 请问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挂靠公司购买社保,就相当于是该公司的员工。
一、如果是首次参保,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
1寸照片
二、如果是非首次参保,需要办理保险转移,提供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劳动合同
D. 如果我上班的公司,是那种挂名在别人上的那种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没有工资卡,发的现金,打卡
那你们怎么发工资?不是现金吧,有银行交易记录也算证据,
E. 我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的部分员工是挂名在我们分公司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社保是我们分公司缴纳。
员工是分公司的,在分公司发工资,可能分公司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也不想在分公司有税收业务发生,就在总公司给他交个税和保险,理论上工资,个税和保险要一地统一,总公司要给做工资。
1、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之规定。
另,据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第三条,对扣缴义务人按以下标准认定:
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
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的确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据此,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其所在地缴纳代扣之税款。
3、结论:应在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还需要税务机关的认定。因此,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
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基于上述特性,《公司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F. 如果公司有人以老婆名义挂名发工资及购买社保,却是老公打卡上班,公司需要给他发工资吗
按照规定,与谁签订的劳动合同,
就应该给谁发工资。
合同、工资、社保人员必须一致。
看这个公司的情况,
应该是发给那个挂名的人。
但如果真有审计或检查的,
这样是属于违规行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G. 不是公司的人在公司挂名缴纳的社保如何做账
1、公司代缴时 借:其他应收款--XXX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2、收回代缴社保款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X人社保
H. 可以挂靠别人的公司买社保吗,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不可以,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回十答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8)其他人挂名在公司交社保做工资吗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录用员工逾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其补缴生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生效后6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
不能使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本属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生效6个月后,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
I. 挂靠别人公司来买社保有什么风险
挂靠别人公司缴纳社保,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良后果,例如罚款等。
当企业注销或个人“跑路”后,劳动者很难追回社保费。另外,挂靠者认为挂靠行为“拿不上台面”,多半不敢主动维权,这也助长了不良中介或者挂靠公司的气焰。
(9)其他人挂名在公司交社保做工资吗扩展阅读:
挂靠的小企业中,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多兼任会计,事多繁杂,极有可能出现断缴、漏缴的情况,参保者切勿选择违法途径参保。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参保人骗保失信,也会对其个人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如果挂靠者会被中介骗财,还需要承担断缴风险。被挂靠的企业也会面临被“非员工”骗取薪资、福利待遇被取消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网-“非员工”挂靠企业缴社保,谁占了谁便宜?
J. 别人挂靠我的公司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需要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
二、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三、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10)其他人挂名在公司交社保做工资吗扩展阅读:
(1)按照现行的社保政策,个人必须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参保,而且社保保费是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由企业来缴纳。本地户籍居民允许以个人身份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保,但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则只能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2)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市民待遇,如购房资格、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都对外来居民有社保连续缴纳时间的要求,所以对于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外来居民,如果想要享受以上待遇,则只能通过社保挂靠来缴纳社保,以符合要求。
(3)个人在换工作期间,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会出现社保断缴,可能会影响其在所在城市的一些资格与待遇,所以为了在换工作期间不出现社保断缴,只能通过社保挂靠,由代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
社保种类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种:
1、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2、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3、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 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4、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5、生育保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保障,以及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大病统筹:部分省市会在统筹区内设立大病统筹保险,用于职工大病住院补贴,有的地方最高补贴金额可达20万。 住房公积金:社保代缴服务通常也会包含住房公积金的代缴服务。
缴费基数
社保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是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