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法院是起诉法人代表还是起诉社保局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按照我的理解,你想说你原来工作的公司已经为你购买医保并在你的回账户存入一定款项,答但你之后工作的公司财务人员代你领取了医保卡,现在你发现医保账户内无余额,而且你一直没有将医保卡取到手,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不知道你现在起诉的具体请求是什么?是索要医保卡还是索要医保卡内的钱?如果是索要医保卡的话,证据显示由谁领取了你就起诉谁,可以使公司或者公司员工;如果是索要医保卡内的钱,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花掉你的钱的人的具体身份,否则法院会以你的被告主体不明为由不予立案。
Ⅱ 起诉社保局不公开社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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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如果属实的话,那么您完全可以起诉社保局,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因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或者不公平审核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的情况如下:
Ⅲ 退休职工状告社保局,应该走什么法律程序!
1、建议你去查一下退休工资调整的文件,国家社会保障网站应该能够查询;
2、建专议不要起诉社保属局,一般来说这是行政诉讼,起诉后胜诉的几率较小,只有你找到明确的法规才有机会。
3、现在诉讼主要是对个人的心理影响较大,建议还是谨慎为之。
Ⅳ 起诉社保局未给补交养老保险到哪部门
起诉自然就是到法院了。
不过未给补交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补缴养老保险遇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不应该起诉社保局啊。
Ⅳ 可以起诉社保局不作为吗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向社保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保局提出,时限为收到社保局核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最初作出核定决定的社保局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职工对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复议程序,在自收到核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社保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Ⅵ 怎么向法院起诉社保局是怎样的
1.劳动复争议案件有前置制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行。
Ⅶ 请问公司没有为我交社保,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老板吗
仲裁的效果和发炎了的判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专裁。劳动合同属应该是你和单位各一份。钱的时候自己要看合同,至于你自己不看合同条款对你不利的话,算你自己的责任,当然如果是格式合同的还话,只要看看合同期限和劳动报酬就可以的。至于未缴纳社保,4年了你才知道,应该说你也算太迟钝!具体的仲裁要求如下:
1. 未缴纳社保,补缴社保。社保基数就是你的工资。按照你的工资,单位和你自己各负担缴费的一部分。
2. 工龄补偿,因为为交社保,单位违约,需要双倍补偿。3*2=6个月工资补偿;
以上要求你要直接和老板提出,如果老板不给,可以辞职后到劳动局仲裁科申请仲裁或到社保局投诉。
如果劳动局不受理,再到法院起诉。
Ⅷ 起诉社保局发放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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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发放,向社保局要。如果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承担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单位发放
这两项都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发放的,工伤鉴定后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的暂时不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Ⅸ 单位交了工伤社保而劳动者得不到赔付应起诉谁社保局还是什么保险礻中心应列谁为被告具体名称
【工伤处理程序】: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版事故发生的一个月权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