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计算机管理职位是做什么的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社保局,社保局的全称,有的地方一般为“社会保障管理局”或“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单独设立,其社会保障的业务,归纳到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 社保局的直属单位一般包括: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等。社保局一般都建立网站,按业务工作内容和专题特色分类,一般设立了人才引进、就业训练、人才培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多个业务专题频道,来便民服务。 社保局的职责虽各地不一,但主要职责一般包括如下几点: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受托,研究起草有关本级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拟订辖区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辖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组织实施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7、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期足额支付; 8、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账,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账、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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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社保基金征收中心里面有什么职位
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看看那个适合你。
㈢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3、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
4、规划统计处。
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职位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6、考试录用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奖惩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8、教育培训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9、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
11、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2、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流动调配处。
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
1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
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1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7、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
18、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9、劳动关系处。
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
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20、公务员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22、职工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3、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4、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
25、工伤保险处。
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
2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27、调解仲裁处。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28、信访处。
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
29、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0、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3)社保局都有什么职位扩展阅读: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社保专项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但是,由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很大。因此,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志在必行。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和严打方针不动摇,要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从严惩治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严处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获利者,有效遏止“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进岭说。
㈣ 社保局有什么好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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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属于国家机构,肯定有啊,有关系的话就好说,可以帮你弄个事业编,没有你就考公务员啊,学历和专业要求不高,当然也不能太离谱
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编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政府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拓展资料:
1998年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劳动力,其自由流动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与此同时,政府的公共职能要求进一步强化。通过改革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增强政府的协调能力与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能力的社会期盼越来越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本届政府决定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时成立国家公务员局、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_网络
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科员是做什么的,请本职位朋友帮忙回答,谢谢!
很杂
1、准备有关行政问题解决方案、年度报告等文件;
2、管理公司内部相关版的文件;固定资产权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行政工作。
3、分析运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新的工作流程或就原有的流程进行改进;
4、向员工传达相关制度;
5、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汇报程序,降低成本;
6、会务安排。
7.人事档案,文件管理,社保,医保,考核,传达文件,会议记录
8.配合人事招聘,录用,评估,辞退等相关事宜.
9.协助办公室事务管理
10.前台工作:电话转接 、专业书籍、资料管理、文件复印、传真整理、快件寄送、 签收、来宾接待、其它文秘工作。
㈦ 公司社保一般都是什么职位做的
一般都是财务或者人事部门负责。
㈧ 社会保险局的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具体是做什么的呀
(一)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
(二)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管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缴费费率、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与结算。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
(8)社保局都有什么职位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一方面具有不同于制定政策和行政管理的性质,它是一种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管理工作,但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公众的工作性质更为突出;另一方面,它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工作,不应当商业化、产业化。
目前,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水平,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关键行业相比较为落后,与地税、公安、工伤、民政、银行、电信等部门联网水平较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面临着巨大的来自社会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中,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和更好的保障,是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永恒主题。
通过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险信息资源,优化和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工作过程,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化、整合并简化经办管理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增设咨询服务;采取方便各类群体的服务措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㈨ 人事部有哪些职位
人事部总监,人事部经理,人事部主管,负责招聘的人事专员,负责福利社保工资的薪酬福利专员。
岗位设置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整个部门行政人事的统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审批等。
行政主管:负责部门中行政部分的事务管理,包括厨房、保安、清洁、宿舍等。人事主管:负责部门中人事部分的事务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勤,薪酬,绩效及员工关系等。
行政助理:协助行政主管处理具体工作中实务性工作,属于执行层面的人员配置。
人事助理:协助人事主管处理具体工作中实务性工作,属于执行层面的人员配置。
(9)社保局都有什么职位扩展阅读
人事专员是指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招聘计划,员工培训与发展规划,绩效评估,员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专业从业人员。
职位是随组织结构定的,而岗位是随事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事设岗。 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权力的总和。一份职位一般是将某些任务、职责和责任组为一体;而一个岗位则是指由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注意:企事业单位招收残疾人也应明确其岗位职责,使其有明确目标。切记,既不可由于其特殊情况忽略其岗位职责,使其工作毫无归属感和定位;也不能不考虑其特殊情况而乱定岗位职责,使其承担不应承担的工作职责。
㈩ 社保局科长、处长,各关系是什么,更高的官叫什么
社保局科长、处长的关系:
1、正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处长。
2、副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副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副处长。
3、正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科长。
4、副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副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副科长。
更高的官:
1、正省部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副省部级;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正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司长、局长。
3、副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副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副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副司长、副局长。
干部级别 :
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 ;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俗称省部级;
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
五级干部:司长、厅长、地级市长、俗称司局级;
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
七级干部:处长、市局长、县长、俗称县处级;
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
九级干部: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俗称科级;
十级干部:科员、股长、乡镇助理、俗称股级;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部队一般在军级单位的各部下设处长,如军司令部作战处长、军政治部干部处长、军后勤部卫生处长等,而相应的师级单位各部只能设科长,如师司令部情报科长、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后勤部运输科长等。部队上处长级别一般为正团到副师级。
职责和权限:
根据社保中心的职能,中心内设10个科室。
(1)办公室
- 负责综合协调、会务、上传下达、督查督办工作、
- 负责文秘、文件收发和保管、来信来访等工作
- 负责后勤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
- 负责人事、党务、工、青、妇和计划生育、文化推广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存的核算管理及预算、决算报告;
- 编制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 管理社会保险银行支出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
- 管理中心日常财务工作。
(3)政策咨询科
- 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
- 负责社会保险信访、咨询和社会保险事务的综合性调研;
- 组织社会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4)稽核科
- 负责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金的稽核;
- 负责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稽核;
- 负责对举报情况进行稽核;
- 负责中心业务经办操作情况的稽核及风险控制。
(5)保险关系科
- 负责制订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终止等办事程序和业务规范;
- 按社会保险法规调整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 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 负责办理职工社会补缴、补欠费、退款、资料修改。
(6)养老失业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 负责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及老年津贴的发放工作;
- 负责离岗退养、军转干部、补充养老保险等待遇的代发业务;
- 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 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职工退休核准。
(7)医疗生育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 负责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
-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
-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测算,确定支付方式和偿付标准;
- 负责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组织开展培训。
(8)工伤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 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 负责组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并组织进行培训;
- 负责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 负责工伤预防、康复的推广宣传,正确引导工伤人员进行医疗和康复;
-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伤三费的预算、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奖励计划。
(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生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受理因伤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 负责旧伤复发的确认;
- 负责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的确认;
- 负责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 负责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聘用、培训、管理医疗专家库成员,组织、安排医疗专家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