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现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请问该怎么做
如果你有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你的赔偿主张。
⑵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和合同工资此基数缴纳保险,是否违法
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交社保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王某的单位就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他缴纳社会保险,王先生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单位只按照最低工资保准给他缴纳医社保,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意想不到的是,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在仲裁申请被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只是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不是员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王先生只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而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所以仲裁委和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并没有偏袒用人单位。
⑶ 公司缴纳社保不按实际工资,而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可以匿名举报吗
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可以匿名。
⑷ 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要求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交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⑸ 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合法吗 怎么办
不合法,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公司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⑹ 社保缴纳基数国家强制规定必须按实际工资缴纳吗
社会保险是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用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缴费基数,也就是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网传所谓以前按照“最低工资”扣社保的说法不成立,职工社保费用一直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交多交少,始终都只跟工资总额有关。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1、单位按照上年度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上报,不能低于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
2、仲裁现在不受理社保费争议。即使之情受理时,也只管单位与个人是否缴纳社保费,而不裁缴费多少的问题。
3、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单位这样是否适合。
4、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现金领取还是银行代发。银行卡明细应该可以证明自己的实发工资数额。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⑺ 五险一金不是按照实际薪水缴纳,是否违法
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第十二条明文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保,是利益所致,是不合法,会伤害到你的根本利益,包括短、中、长期利益。请予以足够的重视。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社保劳动监察大队、社保稽核、仲裁、法院、区政府等都是对接部门。
(7)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交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社保缴费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这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以长沙人社局数据说,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002元,2014年上调至2195元,涨幅近10%。
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职工也得按照2195元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由此导致实发工资不升反降。
另一方面,对企业而言,过高的社保费率增加企业经营困难,减弱企业活力。以一家零售企业举例说,2011年至2013年,企业员工“五险一金”缴纳总额分别为年净利润的36.77%、45.06%和32.74%。
企业社保负担过重,反过来妨碍员工收入的增长和福利的提升:涨薪每每受到限制;部分企业尤其是使用农民工占比较高的企业通过漏缴、少缴甚至是不缴等方式逃避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不久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也指出,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企业觉得负担重。
除呼吁“尽快降低社保费率”外,还建议增加“五险一金”缴费政策灵活性:结合经济运行状态调整费率,比如遭遇大的冲击、出现普遍经营困难时,启动临时性社会保险费减免缓交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⑻ 新开的公司可以不按员工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吗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应当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