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单位前身少缴1年社保该怎么处理
有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都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少缴的一年。
㈡ 用人单位少缴养老保险,作为职工应该怎么办
可以复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制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㈢ 公司少交社保怎么办
向当地人社局12333举报,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㈣ 关于社保的基数问题。如果单位少缴怎么办
楼主所说的比例很不正常,通常公司比个人交得比率要多一倍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人,南京的话版,最高基数是8000,你就是权拿2万一个月,还是按8000的基数给你交的,这个是正常的规定
南京养老保险,公司交21%个人交8%
公积金,公司交8%,个人交8%
还有个问题,不可能公司只给你交两一金一险的啊?还有其他的4个险呢?
正常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楼主的叔叔可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
㈤ 单位少缴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办
您在咨询中提到公司给员工少交了社保与公积金,但又说公司钻了政策的漏洞,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公司虽然采取了一定的规避措施,但是却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所以社保部门也不能对公司以违法进行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只能很遗憾地告诉您我们也无能为力。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但是既然公司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那么仲裁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非常乐观。
㈥ 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交,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㈦ 用人单位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员工应该怎么办
据悉,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版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权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按照全市社保基金管理规定,万州区社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万州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些措施包括:深入实施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对漏报参保、少报缴费基数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严格社会保险内部审计监督,基本建立起了“靠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经办业务”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采取专项检查、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明察暗访等措施,切实加强协议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和工伤、生育职工的就医管理;严格退休申报及审核工作。1至6月万州1859人退休,其中正常退休1426人、病退休105人、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328人;持续加大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对2011年12月仍然在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全部进行了资格认证,共涉及155人,资格认证率100%、真实准确率100%;全面开展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