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清远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清远市社保缴费基数/比例(2012年7月~2013年6月):
基本养老保险:1818元、缴费率:22%,单位14%、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2248元、缴费率:8.5%,单位6.5%、个人2%;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1613元、缴费率:单位0.6%、个人0.6%;
失业保险:2248元、缴费率:3%,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2248元、缴费率:1%,单位1%、个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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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清远社保局在哪里,怎么走
你打开手机里的地图导航软件就找到你要去的地方了,地球人都会用这个功能。
㈢ 清远市社保局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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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与广州医保两地基本实现了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
据媒体报道,清远市社保局日前透露,全省的结算中心已经搭建完成,预计在9月上线测试,清远共有10家县级以上医院与广州确立了结对关系,基本实现了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一地办理,两地互认”。
自广州对口帮扶清远以来,广清两地城市功能互补逐渐深入,市民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了这种变化。广清两地医保联网结算、社保互认的变化让许多市民感受到了真真正正的方便,当然,这种方便仅限于去广州就医的清远市民。
事实上,广州多家单位在清远设有办事机构,在广州购买“五险一金”,但工作地点在清远的市民大有人在。清远市民到广州相应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但广州市民到清远就医则不能直接结算,对于在清远工作的广州市民而言,很少有机会享受到医保带来的福利和便利。
医保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市民在广州每个月缴纳数百元的医保费用,委派到清远工作后,既不能去当地医院进行足额报销,也不能去当地药店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人说不妨舍近求远去广州看病,但是实际上,对于芝麻绿豆大小的病情而言,恐怕只能感叹一句“远水救不了近火”。
此前多年,医保转移互认存在现实障碍,说到底是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从部分地方医保互认探索情况来看,操作上确实有不少障碍,比如说医保政策不统一、操作流程不一致、信息系统不对接、医保基金不流动,因为各地缴费比例、财政补助水平以及支付水平各不相同,那么,医保水平高的地方就会认为“吃亏”。
广清将试水医保互认,这种利好当然值得期待。广清两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互认,率先要解决的就是工作生活都在清远的广州人群“家门口就医”问题,将按照异地安置的政策,居住地就医,广州标准医保报销。
由于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广州和两地的2个城市的互补性逐渐深入,人们开始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这种变化。广清两家医疗保险网络的解决,社会保障的变化让很多人感到非常方便,当然,方便的只有广州清远人民医院。
㈣ 清远市社保局服务电话
清远市社保如何查询?
你不用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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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如何查询清远市个人社保资料!!!!
只有拿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才可以查询个人社保资料。
如果是查询缴纳社保情况,则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
1、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清远市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社保缴费清单查询。
2、你可打清远市社保局咨询电话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3、你可以进入清远市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输入社保电脑号即可进入)
㈥ 清远市社保局医保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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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医疗保险跟养老保险可以转过去佛山,但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跟失业保险是不可以办理转入跟转出的。
养老保险转去佛山,你要先到清远那边的社保局停保,带着身份证原件跟复印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一定要社保局盖章)
医疗保险转去佛山,你要先到清远那边是医保局停保,带着身份证原件跟复印件打印参保凭证(一定要医保局盖章),再带参保凭证到当地重新参保,拿到新的医保卡后再办理转入手续。
㈦ 清远城区社保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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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
各股室联系电话回
企业保险股:5813892
机关事答业保险股:5825260
医疗保险股:5817270
待遇计发股:5817290
办公室:5812678
㈧ 清远社保局在什么地方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1-3楼。
联系方式:保险关系科:3363835; 医保科:3376210;待遇科:3369581。
内设机构:办公室 、医疗保险科 、保险关系科、待遇核发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计划财务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监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8)清远市社保局扩展阅读:
清远社保局的一些职能:
1、承担全市及市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参与有关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直和中央、省驻清单位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经办全市及市直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2、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3、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4、承担全市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
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信息、信访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计生、退休人员服务、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综合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法制宣传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起草重要政策性文件;编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计划工作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信息规划、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
3、市场管理和就业促进科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负责人力中介机构的审批工作;负责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有关人员调配的管理和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清就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4、军转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维稳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依法调解和仲裁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劳动、人事关系;指导和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6、教育管理科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并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加强技工学校管理,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和管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选拔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初次认定和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重新确认工作,负责管理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工作。
8、农民工工作科
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9、劳动关系科
依法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作,完善劳动关系;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和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10、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地区性津贴、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费、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11、养老和失业保险科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审核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和失业保险调剂金分配计划;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12、医疗保险科(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定点机构;研究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措施;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协调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和问题;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承担市直公费医疗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县级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
13、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组织工伤保险基本政策的实施,负责市本级工伤认定和县级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工伤、医疗、康复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劳动能力初次、二次鉴定工作。
14、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上级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制订本市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15、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依法开展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公务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政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办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含职位设置、审批等)、调任和公务员日常登记核定等工作;办理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转任和科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数的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17、劳动监察科
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信访、业务咨询工作。
㈩ 清远市社保如何查询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版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权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最直接的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方法是,带上相关个人证件,去当地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打印;
3、或是在当地社保网站上凭个人帐户及密码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