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规定
当然是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② 关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问题咨询
这样做肯定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满,应该续签专或者终止,当然如果不续签,可以比照原来属签订的合同期限顺延,但是,时间长了,会起争议。
2、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中应该有明确条款,没有是严重违法的,每个月给员工100元补助,不能算,建议你们也不要拿(如果双方起争议,劳动仲裁时,公司会把它作为与你们达成默认协议的证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反映。
3、每次的节假日少休息几天,如果没有发节日工资,你们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反映,要求补发。
上面这些违法劳动法的做法,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 劳动合同及社保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就应该缴纳社保,所以社保缴纳日期不需要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一致
④ 在公司买社保要签合同吗
在公司购买社保是不需要签合同的。公司会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帮你开通缴费。
⑤ 劳动合同与单位社保的关系
我简单和你说一下这个流程:
在你参加工作到了这个单位之后,单位应该首先为你办理用工手续,即: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办理《就失业证》(你如果有《就失业证》的话,也需要单位填写合同期限,劳动局签章认定),——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及缴费——办理:《医疗证》、《医疗卡》、《养老保险手册》【2009年以后改为 办理《社保卡》和《养老保险手册》】。
其中《医疗卡》或《社保卡》及《医保证》是即时交给个人保管并使用的。
在你离职(无论是谁辞退谁,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后)时,单位应该为你办理退工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就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交还你个人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到了新的单位又开始了新的录用程序,这样接续社保是最正规的了。
一般来说不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交纳社保险的。
即使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险,一旦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工伤)也是要按照工伤来处理的,只是老板这时候会和你耍滑头,不肯痛快的给你掏钱看病和支付工资。
下面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⑥ 刚进公司是否需要签退缴社保的合同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内,对此,《劳动法》第七容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
依法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要求签退缴社保的合同是违法的,有权拒签。
⑦ 社保缴纳公司和合同不一样有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与缴纳的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下,是否可以呢?目前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是什么原因产生这种情况呢?对企业和个人会有哪些影响呢?今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主体与社保主体应该一致吗?
不在同一个主体对企业和员工有哪些影响呢?
一、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的原因是什么?
1、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原因
现在很多企业业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全国拓展市场,业务发展到某个城市了,公司开户还没有来的及,但是业务发展一定需要人员,企业劳动用工就一定会出现社保缴纳问题,通过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以满足员工及公司发展的需求。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可以,但是广东发布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目前不同城市对此事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2、个人要求社保缴纳地的原因
企业一般会在用工地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有些员工向企业提出要求在老家缴纳社保,未来退休回老家,不想在非户籍地缴纳,企业收到员工申请后有的会同意,这样也会造成劳动合同与社保主体不一致。目前我国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员工会认为在外地缴纳社保没有用,其实不然,不管在哪个地区缴纳,都是可以做社保转移的,而且如果在一个地区缴纳累计10年及以上,还可以选择在这个地区办理退休。
3、社保与多种政策挂钩原因
全国大部分一二线城市针对非当地户口出台了多项政策,比如:买车、买房、孩子上学、落户、工作居住证办理等,这些政策与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性挂钩,因为想在当地享受更多的政策,买车买房等需求,所以也会出现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的情况。这些限制性政策国家是阶段性发布的,会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而调整。
4、企业为降低社保成本的原因
社保应按时且足额缴纳,所以社保基数来源于工资,很多企业为降低社保成本,直接找第三方机构代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认为这样可以规避风险,其实风险并没有降低,而且第三方机构也是企业,也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缴纳,不合规一样会被处罚。企业控制人工成本应考虑总体筹划方案,不应简单粗暴的通过外包方式解决问题。
二、劳动合同主体与社保主体应该一致吗?
首先我们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由此看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约定社保缴纳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此条说明企业要及时开设社保户,现在五证合一,开户手续更加便捷。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自用工开始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所以,缴纳社保的主体应与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一致。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允许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主体下的,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可以出现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不一致的情况,文中所提的用工单位是企业
⑧ 关于公司给员工买社保和合同等的问题,详细的情况我描述如下——请各位高手指点下,谢谢~~~
1其实就算你现在缴,以前的不一定能够补,如果你入司时间比公司办理五险一金立户的时间还要早,而且你又是首次参加那这一段期间你肯定是补不了,我也是在一家公司负责这一块的,也很想为员工补缴,当时的工作人员解释是:比如你加都没有,你那些家具买来放在哪里?
这种情况还真的分不清是谁的责任,不过,办理这些是好,尽早办最好
2社保是五险一金的泛称,即养老(公司18%,个人8%)基数950,工伤和生育(个人不缴)基数950,失业(公司2%,个人1%)基数950,医疗(公司8%,个人2%)基数1791.07,住房公积金(比例由公司按规定上下限)基数950,也许我这的数据和你的不一样,但是我想向你说明的是不同的险它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是不一样的,就要看你公司和所在社保中心的规定
3问清楚你们那的比例,你算算五险一金的钱多还是200多,其实不用算了,很明显就是缴了来得多,这算是 一种对以后的保障,特别是养老和生育
4 ,公司其实没有权利动已经给你了的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双方保存的,也许怕你有什么异动收了你的合同,你就拿不出在那里劳务的硬件证据,你就状告无门了,其实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本身就喜欢也适合这份工作,你就好好的做,记得要办五险一金,这是对自己一生有用的;如果你都呆不下去了或者呆不久,那就走吧,别办那些险了,以后移走还要盖你原单位的公章还要出示很多东西,建议,建议哈
⑨ 社保合同问题
企业应部分能打给你吗?再说了,由单位代缴是法定义务。你也可去社保处核查一下看是否给缴了。若缴费正常,就可以按其要办理,否则速去社保处劳动仲裁。
⑩ 公司社保和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一款:已建立回劳动关答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各项保险。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国家和省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都应当遵照执行。用人单位若不为劳动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让单位为你补缴社保。未缴纳保险的依法补缴,所产生的滞纳金由用工方缴纳。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院进行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