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公司社保 > 察县社保局

察县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8:18:46

① 公务员被判缓刑后,之前缴纳的医保,社保,养老保险都作废了吗

妥善处理参加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人员被判刑后的养老保险问题,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参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被判刑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泉劳社[2008]155号)精神,现就参保人员被判刑后的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在劳动教养或服刑(含缓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若刑满释放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刑满释放后被企业录用或自谋职业,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改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其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与刑满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判刑前的个人实际缴费可按规定计入刑满后参保的个人账户。改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其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发补贴费。

四,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被判刑的,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被拘役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期满后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从申报续发的次月起发放,之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退休人员被管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养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标准发放,在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期满后的养老金调整按照本人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地域不同,处理办法也会有相应变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文 号:劳社厅函[2001]44号 发布日期,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 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 200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经研究: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②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乡镇劳动就业指导、培训、办理失业登记及其他社会保障类工作。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

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用工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用工信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等台账)。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和基本信息工作。

(2)察县社保局扩展阅读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除了劳动就业方面的工作职责,其社会保障的范围主要有:

1、做好乡镇居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金;

3、负责对低保人群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填写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类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等。

③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综治、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有关基建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项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综合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工作,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培训和业务指导;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择业指导和安置服务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调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订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完善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善本市公务员交流制度,参与拟订公务员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调任审批事宜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调配等工作。
实施全市公务员考核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效能评价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善全市公务员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和实习的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指导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
完善全市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事项。
负责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拟订公务员奖惩细则并指导实施;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及信息统计管理和分析工作。
(四)军转干部管理科(定西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完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制度;拟订实施营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和技术干部安置计划;拟订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军转干部和新考录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上岗培训;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相关统计和分析工作; 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职业技能开发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定西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督促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市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推荐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拟订全市留学人员、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全市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留学人员相关工作。负责国(境)外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与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定工作和回国专家来定定居工作政策;协调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本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调配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八)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九)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认等、培训、颁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养老失业保险科
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职)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医疗、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支付范围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单位的管理及费用支付等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定点服务单位的确定、监督、考核和奖惩;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及指导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三)社保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本市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四)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定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开展庭审活动;承办上级仲裁机关授权委托以及外地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案卷的整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
(十五)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订全市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省属在定国有企业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各项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规范执法行为,对局机关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十六)人事科
负责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干部考核、考察,以及市委组织部讨论决定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任免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相关年报统计、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政审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法制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七)引智项目管理科(定西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来定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外国专家及境外人员来定工作认证许可事宜;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批;承办政府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承办相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的外事接待工作。
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14名(含后勤人员编制7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引智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科级干部职数27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定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干部职数11名。
1、主要职责
(1)拟定中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拟定中心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拟定中心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2)汇总编制在安定区范围内中央、省属单位、市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提出业务经费计划,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参与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
(4)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本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使用。
(5)具体承办市属企业和中央、省属在定企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6)具体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企业及中央、省属在定事企业单位失业保险业务工作。
(7)具体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中央、省属在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工作。
(8)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9) 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管理中心有关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拟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参与拟定社会保险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编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编制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参与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和业务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养老保险基金科
负责中央、省属在定企业、市直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确认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开展基本养老金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执行上级社会保险待遇异地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异地支付协作网络并组织实施;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规范和管理个人帐户的建立;认真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办法,做好统筹基金的归集和调剂工作;协同综合科编制本中心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贯彻执行基本养老统筹项目、费率调整、待遇标准政策。负责本险种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
(3)失业保险基金科
负责本中心失业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确认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建立和调剂工作;协同综合科编制本中心失业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负责执行在安定区范围内中央、省、市企业、事业、机关人员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政策和个人缴费记录的建立和管理及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4)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科
负责在安定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市企事业、机关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确认、费率调整和待遇补偿工作。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与拟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订立和执行有关协议的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审批、支付管理办法;并办理生育登记、变更、稽核和待遇申报、支付事宜。协同综合科编制本中心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做好医疗、生育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参与拟定工伤统筹保险待遇的申报、审批、支付管理办法;并办理工伤登记、变更、稽核和待遇申报、支付工作。协同综合科编制本中心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5)稽核科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关于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情况和效果;严格执行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拨付、上解、结存等基金管理制度,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具体业务,规范基金财务及会计核算制度。
(6)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建立全市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库;掌握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生存流动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协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费等事宜;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县区(社区)搞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定西市劳务工作办公室。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干部职数3名。
1、主要职责
编制全市劳务输转事业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务输转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乡镇劳务工作站建设,促进劳务经纪人协会规范发展;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对外联络工作,加强劳务基地开发、管理,建立全市劳务输出基地信息数据库;负责收集、筛选、考察和处理劳务用工信息,搞好全市劳务输出洽谈招聘会的组织;负责劳务培训、组织输转、跟踪管理、劳务纠纷协调处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项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负责驻外劳务工作站绩效考核,承担全市劳务劳务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2、内设机构
市劳务工作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编制全市劳务输转事业发展计划和规划;拟定劳务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负责办公室文档管理和各项报表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信息宣传报道、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总结、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2)组织输出科
负责全市劳务输出对外联络工作,加强劳务基地建设,收集处理劳务信息,组织输出劳务人员并建立信息数据库;会同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搞好全市劳务输出洽谈招聘会的组织;负责搞好外出务工人员跟踪管理和劳务纠纷协调处理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劳务劳务经纪人协会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将定西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县级)和定西市就业促进中心整合组建为定西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其他科级干部职数3名。
1、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储存、传递、发布人才供需信息,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的聘录用工作,管理企业工作人员、聘录用人员和流动人员档案,筹办全市性人才技术交流洽谈活动等工作;负责全市失业职工、下岗职工的职业介绍和有序流动,综合管理本市劳动力市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组织上网信息资源并在网上发布信息;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数据维护、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2、内设机构
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1)就业失业登记科
负责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就失业登记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失业职工、下岗职工的职业介绍和有序流动,综合管理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人事代理科
负责收集、整理、储存、传递、发布人才供需信息,非在职大中专毕业生的聘录用工作,管理企业工作人员、聘录用人员和流动人员档案,筹办全市性人才技术交流洽谈活动等工作。
(3)信息科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组织上网信息资源并在网上发布信息,组织实施各业务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市级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分析预测,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持;承担向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推广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审核和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局内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及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等工作。
(五)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
主要职责是:准确行使好“监察指令、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移送立案”等劳动保障监察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甘肃省劳动监察暂行规定》,负责对中央在甘、省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凡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三资》企业及其它用人单位,依法纠正和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并负责审核纠正与《劳动法》相抵触的企业自订的管理规定和办法。针对用工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推行,工时、工资执行情况,社会保险费收缴,养老、失业两金发放,职业介绍市场以及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设施等重点工作,实行调度会和现场督导制度,及时准确地制订出监察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查处案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定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科级职数2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指导,提供教材、标准、信息和业务咨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研究;具体组织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鉴定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将定西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所(副县级)和定西市就业训练中心整合,组建新的定西市就业训练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副科长4名。
1、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全市有关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就业训练、转业训练的教学与实习;开展教学研究,编写教材和教学资料;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定西市就业训练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开展教学研究,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教学资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负责捕捉培训生源信息,联系培训业务;负责实训器材管理,整理健全培训资料;负责就业训练中心日常事务。
(2)就业培训科
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学与实习;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工作。
(八)定西市职称考试中心。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考试、职称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④ 判过缓刑的人 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时候会不会知道

  1. 缴纳社会保险抄并不会审查袭个人的人事档案,而且不转档案的话,如果个人可以隐瞒,公司在当时也不会察觉。

  2. 隐瞒公司一时容易,隐瞒长久就很难。世上没有不通风的墙,公司会通过其他渠道了解。而且公司员工的信息会向驻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备,公安机关会给公司反馈职员的情况。

  3. 在缓刑期间,外出需要要公安机关进行报备,公安机关就会联系缓刑人员的工作单位以方便了解。这种情况下,想隐瞒公司是很难的。

  4. 如果不事先告知公司,在公司自行了解到的情况下,公司会认为个人属于欺骗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事先告知的话,能被公司录取的机会又很低,其中的平衡需要自己拿捏,最好是能给人传达积极向上、洗心革面的信息,让公司能体会到你的决心给予机会。

⑤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括哪些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部门或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财务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录用调配科
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四)考核任免奖惩科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指导协调全市非领导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直行政机关非领导职数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奖励、表彰事宜;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
(五)职称科
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来专家和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就业促进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审批,并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科(安顺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实施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十)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实施指导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的审批;监督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和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一)劳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组织劳动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执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管理科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工作。
(十三)养老失业保险科
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完善市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市本级统筹管理单位职工退休和市内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手续。贯彻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十四)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基金监督科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市内相关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变动相关工作,承担干部职工考察、任免、调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定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⑥ 报到证签往单位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的邮寄地址是当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1 人事档案是什么

官方的说,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02 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人事档案由以下十大类的内容组成:

第一类:履历材料 就是各种跟个人履历相关的履历表、简历表,也包括修改姓名相关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就是自己写的报告个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有关事项的材料,一般入党的时候会写个自传。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一般是你所在的组织(从学校到工作单位)在各个阶段形成的对你考察、考核材料,最常见的就是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科研学术水平的、教育培训材料 这个包括你从初高中开始到大学期间各种登记表、成绩单、学历学位授予材料,职称评审材料、培训经历材料,其实就是跟学历资历相关,比较好理解。

第五类:政审材料 一般就是入党、升学、考公务员等过程中政审流程形成的材料,也包含更改自己的一些民族、籍贯之类的基本信息的材料(注意更改姓名材料是第一类),可以理解为组织对你的过去的审查认定相关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不多说,就是入党入团的那些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也不说啥,就是各种奖励申报表、表彰文件、证书之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行政的、党内的各种处分处罚材料,也没啥好说的。

第九类:工资、任免、退(离)休、待遇等材料 这个也好理解,从劳动合同到升职加薪到退休的都在这,公务人员出国(境)也在哈。

第十类: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体检、工伤、报到证、人事争议仲裁、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相关的等等材料

03 人事档案的形成过程

人事档案形成过程,作为个人基本上是不知道的,都是你所在的组织再帮你收集归档材料。比如你上学的时候自己填的很多材料都是学校要放入你的档案的,有的老师会友情提醒你一下,让你好好填,要归档的。大学毕业后,如果进入一个自己管人事档案对的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你的单位也会做跟学校一样的事情;如果你进入一个不管人事档案的单位,分两种,一种是单位托管在人才中心,一种是你自己托管在人才中心,前者也会有一些简单材料形成归档,后者基本上就停滞在你大学毕业的状态了。以上的形成过程决定了完整程度,所以你的单位管不管人事档案对你来说还是有一定重要性的。

04 人事档案的流转

在大学毕业前,每个人的档案都是学校之间直接转递的,所以个人基本上不会有人遇到这个问题,但是毕业了参加工作时会遇到,即毕业后档案去向及保管问题。

毕业后的档案去向及保管,这个问题比较常见,单独说两句。大学毕业后,如果进入一个自己管人事档案对的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那你的单位会开具一个调档函给学校或者就业的 三方协议上就写明调取你的档案,这样你的档案就通过学校直接进入你的单位了,日后由你的单位保管;如果你进入一个不管人事档案的单位,你首先要跟单位确认,单位时候有在人才中心办理托管,如果办理了,你就尽量让单位通过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从学校调到该人才中心并将你的档案挂在该单位名下,如前文提及,这样日后你的档案完整度会相对高一点,若没办理托管,你就需要自己去联系自己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 的人才中心,让他们开具调档函,从你的学校把档案调过去,由他们保管。

强调两点,一是所有的档案流转过程都是通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机要通道,个人不能自己拿着档案到处跑(虽然现实很多自己拿着的,但是尽量不要这样,这是违规操作)。二是不论何种保管方式,你个人都是不需要支付一分钱费用的,国家有规定,别被骗!

05 人事档案的利用

在第一条里说过,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所以它最大的用途就是来证明你各方面的信息的真实性。举个例子,如果你的毕业证或者什么职称的证书丢了,你需要向别人证明你的学历和职称的时候,档案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需要用到人事档案里的相关信息的时候,找到你档案的保管单位,按照单位的查借阅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人不能直接查借阅自己的档案,只能通过相关管理人员为你提供你需要的部分证明材料。

06 人事档案的补档

这个问题大多出现在换工作的时候,到一个新的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他们在审核你的档案时发现缺材料,常见的就是缺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之类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你去联系原来的单位把缺的材料补起来,也就是补档。一般来说,按照单位要求,缺什么补什么,补不了的建议跟单位友好协商,看有没有其他材料可以辅佐证明,或者不要这些材料会有什么影响综合考虑决策。

⑦ 请问一般县城各个局一般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命权在局里还是组织部还是人社局

县级各职能局属于科级单位,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命由组织部门考察任命外,县级局属部门内设机构如各股、室、所等负责人均为股级干部,不属于领导干部范畴,其选拔任用不适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这部分干部的任命不需要通过组织部或人事部门考察任命,由局级部门党委或党组根据拟任命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年龄等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后,通过党委或党组集体讨论直接任命,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形式选拔任用。

(7)察县社保局扩展阅读:

人事局,公务员局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三个其实是一个 ,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它是人事局跟劳动局合并的,公务员局是其下属的一个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招录管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说来其实是组织部的一个下属,但实际给人感觉他们是平级。

组织部是管理干部的,像什么干部选拔、干部任免都是组织部在管 ,但是像选调生,选派生我们这里也是归组织部在管,职位调剂的时候就看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一般是人社局自己搞,但是有时候组织部也会插手,没办法组织部权利比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⑧ 中牟县社保局医保中心

养老保险连续缴费15年就可以享受待遇,它和医保是两回事,不冲突。只是你没缴纳医保退休后就享受不了医保待遇了。是可以领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规范交纳比医保早得多,医保每个城市要求交纳的时间不太统一,一般在2000年左右才陆续实施,只到近两年才五险合一,以前是养老和医保分开交的。
单位只交养老不交医疗的监督力度不是很到位。
医疗保险交纳至退休年龄也要交满15年(各地要求不一),才能享受。如退休时不足要求年头,单位要一次性补齐退休时才能享受,至于补多少钱,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现在交五险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你的单位够人性化,你不想一次性缴15年的保险金,商议一下让单位给你些补偿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单位比较强硬,也可以适当可以劳动稽察大队告他们的,能得到些补偿的。

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

1、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2、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
(2)社会救助
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
(3)社会福利
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
(4)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
(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
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
3、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
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于1994年成立,是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从事省、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临聘人员、人才挂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养老保险工作。
4、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人才市场)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职能工作:
1、 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2、 负责人才开发、流动、保编存档、培训、测评、鉴证等服务。
5、南昌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
主要职能:
一、开展省、市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及认定。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洪发[2007]30号)的要求,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及认定工作。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要求,为南昌市各类企业单位做好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以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大型公司为依托,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实施“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
2、建立“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业绩档案,跟踪更新“211”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所在企业发展状况。
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聘用的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考务工作。
四、对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获得资格进行考试、发证。
五、为我市各类企业搜寻、评价、选拔厂长(经理)和“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
六、提供培训服务。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含厂长、经理、“三总师”、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任职资格培训、任职过程中的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含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经营者赴国外或国内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各类专门培训或个性化培训的服务工作。
七、提供择业服务。根据各类经营管理人才的意愿,通过搜集、评价、培训、推荐等途径,为其提供择业成长服务。
八、提供技术服务。受企事业单位或其他部门委托,对各类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评价、鉴定,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提供人才评价、资格鉴定等技术服务。
九、提供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管理顾问性服务工作,向管理工作薄弱的企事业单位输出管理,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文化。
6、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办理我市城镇职工、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卡和发放工作。
3、负责引导参保人刷卡就医,对医疗费用进行待遇审核支付。
4、负责县区居民医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
5、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的工作。
7、负责支付育龄参保职工的生育待遇,审核报销生育费用。
7、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为具体承办市本级失业保险工作的经办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档案等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3、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的单证;
4、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5、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6、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8、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原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9、南昌市职业技能实训考核鉴定中心
主要职能:
(1)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
(2)承担政府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0、南昌市劳动监察局
工作职责如下: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考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承办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1、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宗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
2、 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3、 承担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 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12、南昌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职能介绍:
开展人事考试范围、专业、职位和人事考试客观规律的研究探索,进行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制度。承担全市人事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经济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负责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以及事业单位招收录用考试南昌市考区的考务工作;承担省和市本级新开设的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协助局有关处室,承担我市组织的有关人事考试的组织、考试大纲,用书证订、发行及试卷命题等考务工作。拓宽考试工作服务领域,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考试的命题、组卷、制卷、考务和咨询等系列服务。
13、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南昌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实施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
2、接收安置上级下达给我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办理他们的报到和接转等手续。
3、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和调整等工作。
4、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公费医疗的管理与监督,公费医疗手续的承办、医药费的审核报销等相关工作。
5、协助办理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费、取暖费、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6、负责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存放、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7、指导和协助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和培训,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并对就业、培训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8、关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思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适合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特点的活动。
9、负责对县、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适时到县、区了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学习、日常生活和就业等情况。
10、协调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的其它工作。
14、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
南昌市专家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每位专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他们遇到实际困难。2、承办各类专家学者的学术、技术交流工作,积极开展专家科技成果推介服务,积极引进各类专家来昌工作。3、举办高层次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研讨(修)活动,积极培养(培训)后备专家工作。4、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
5、做好一年一度的专家休假和体检工作。6、积极开展送医送药送农业技术下乡工作。7、承担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变化的跟踪服务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8、办理全市专家国贴、省贴的津贴发放工作。9、主办南昌市“专家活动日”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的联谊活动。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业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信息调查分析及发布工作。
16、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南昌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一九八九年十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7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先后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
17、南昌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为企业招聘技术人才,为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2、为企业和个人托管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
18、南昌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基本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指导各县区鉴定中心的考核鉴定工作。
2、负责本市的全国新职业统一鉴定及全省统考组织工作;
3、本市专项职业技能的开发与考核鉴定;
4、负责本市鉴定站(所)考评人员管理、培训
5、负责国家、省、市题库的管理以及本市题库的开发;
6、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7、受行政委托核发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8、负责承担本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
9、受行政委托负责本市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的组织工作。
19、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
南昌市职业培训中心于1985年经市人民政府(洪政厅字[1985]6号文)批准成立唯一一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已成立26周年,并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就业培训中心及全国重点就业培训中心的称号。在岗人员20人,聘请专业教师18人,退休人员4人。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培训各类学员25万余人,为南昌市的再就业工作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心教学场地设在章江路31号。有办公室5间,传达室兼教师办公室1间,教室10间(汽车、摩托车模拟、电子电工、数控、计算机、制冷制热模拟、语音教学、缝纫裁剪、烹饪、电算化会计、信息编程)。
20、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
南昌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成立于1996年,位于子固路12号(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有职工31人,主要工作有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输入、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委托代理(劳务派遣)、猎头服务、家政服务等劳动保障部门公益性服务机构。
21、南昌市创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
1、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为全市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实训;
3、通过多种途经收集、发布创业项目,为有志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
4、提供融资辅导、小额担保服务;
5、提供创业自我测试平台,综合评估创业能力;
6、提供创业专家预约咨询、指导服务;
7、提供创业见习岗位服务;
8、提供开业办证、后续跟踪服务;
9、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成功创业者事迹及创业优惠政策。

阅读全文

与察县社保局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