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本单位任职,为什么社保被转移到了别的公司买了
有可能是公司把这个外包给第三方了,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
㈡ 社保个人交一部分公司交多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例: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2)本单位社保扩展阅读:
我国原有的保障制度,是企业保障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一切保障费用均由企业自行筹措和负担,而各个企业发生风险的人数有多有少,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有高有低,发生的风险的程度有大有小,因而在保障费用的负担上畸轻畸重。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可能平等竞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
同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的费率是统一的,这就均衡了各个企业社会保障费用的负担,为企业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条件。
此外,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通过社会保障能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而为企业竞争和资源优化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
㈢ 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对本单位权益有侵害吗
对本单位权益有侵害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本单位社保扩展阅读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参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㈣ 单位社保转个人怎么办理
离职后原单位停报缴纳社保费,以个人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离职后单位社保是不需要转成个人缴纳的,你的社保便自动转到流动人口社保窗口了,自己去社保局交社保就可以了。
材料是: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到当地税收社保窗口办理,也可以网上申请。
(4)本单位社保扩展阅读:
个人缴纳社保的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换工作导致社保中断,可以转为个人缴纳职工社保,各地规定略有不同,下面以成都为例介绍一下个人缴纳职工社保的规定。
人社局规定:在本市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且目前中断缴费的居民,可以申请个人缴纳职工社保,本人持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续保人员还需提供社会保险卡)。
并提供符合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账号(用于办理银行代扣业务),到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参保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个人代缴社保
对买房、买车、落户有需求的人,可以选择代缴社保,以保证社保不断缴。代缴社保是将个人社保挂靠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缴纳方式与职工社保一致,都是依据一定缴费基数,按照比例缴纳社保。
唯一不同的是,个人要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包括上班时企业缴纳的那一部分。同时,还要给代缴机构缴纳服务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转移
㈤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怎么交啊!
一、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
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二、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三、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四、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五、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㈥ 社保单位部分的双基数是怎么算的
社保单位部分的双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社保双基数中另外部分则是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当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社保经办部门以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随着社保缴费基数降低,个人的到手收入或将增加。
在社保待遇上,这个政策的变化对参保人员的医保没有什么显著影响。一直以来,养老保险都是秉承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基数降低了,缴费少了,将来的养老金也会相应少一些。缴费与待遇都是权利义务对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