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由于公司没有按相关规定全额给我缴纳社保,离职后可以申请公司给我补上吗
是这样的,如果他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但现专在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属,公司给你缴了但却没有按照社保局规定的系数来给你缴纳社保(这点比较麻烦),这是公司违规操作的一个地方,单位给你补缴的话得重新申报系数,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既然有意图给你按最低标准缴纳,自然是不愿意给你补缴的。
有两种方法:
1、是带着你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和工资卡,去社保局投诉公司,理由是未按照《保险法》规定为你缴纳应有系数的社会保险,这样的话公司会被罚款,社保局有可能会让公司给你补。
2、如果公司给你买的不是5险,那更好办了,你直接去仲裁委投诉他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这里你承认的是5险,而不是只有养老和医疗,仲裁委受理你的请求后会出面调解,你也有机会要求公司补缴差额。
㈡ 我们公司没有全额给我缴纳社保,我去社保处可以打印公司违法证据吗
当年毕业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同学们一起讨论应该找什么样的公司。大家的侧重点不一样,有的最在意上升空间,有的最在意工资,有的最在意能否学到较多的技能提升......不过有一点大家是公认的,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给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公司。相信大部分朋友和我们也是一样的观点。毕竟社保,可是关系到我们现在未来的生活质量,今天我们还知道,社保的意义已经延伸到了落户购房孩子上学等方面。
希望大家能有这样的权利意识,另外需要给大家科普的是,单位不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法律上规定,应有如下措施:
1、给员工支付高额解约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没有按照法律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是给员工少缴社保的情况下,不管是员工离职是被迫还是主动,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员工高额的解约赔偿金。
2、将未缴或少缴部分全部补齐
很多用人单位对于社保通常是能少缴就少缴,能不缴就不缴,很多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即便支付了解约赔偿,也不足以弥补累积起来的社保欠费。用人单位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是不可以的,一旦被查出用人单位出现不缴或少缴社保的情况,那用人单位将被强制执行社保补缴,无论是少缴还是未缴都要全部补齐。
3、弥补员工没有社保而受到的损失
大多数员工在入职时都不会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对公司提议的用现金补偿来抵社保的建议都会欣然接受,但是一旦到了真正用社保时,才会后悔至极。但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将员工因没有社保而受到的损失全部补齐,例如因为工伤住院治疗等费用都必须由公司来承担。
希望大家都应该重视社保缴纳,重视自己的社保权益。
㈢ 单位可不可以给职工全额交社保,就是不用职工负担个人部分。
可以,但是公司也只是代个人缴纳,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司会从应发的工资里扣除。
1、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3、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4、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3)公司未全额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㈣ 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主动离职,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不能要求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公司未全额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㈤ 如果发现公司没有全额缴纳社保,去社保局可以开出公司违法的证据吗
这个比较难,社保局关注是否缴纳社保,对于是否全额缴纳并不太关注。
㈥ 由于公司没有按相关规定全额给我缴纳社保,离职后可以申请公司给我补上吗
是这样的,如复果他没有给你缴纳社制保,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但现在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公司给你缴了但却没有按照社保局规定的系数来给你缴纳社保(这点比较麻烦),这是公司违规操作的一个地方,单位给你补缴的话得重新申报系数,相对来说是比较麻烦的,既然有意图给你按最低标准缴纳,自然是不愿意给你补缴的。
有两种方法:
1、是带着你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和工资卡,去社保局投诉公司,理由是未按照《保险法》规定为你缴纳应有系数的社会保险,这样的话公司会被罚款,社保局有可能会让公司给你补。
2、如果公司给你买的不是5险,那更好办了,你直接去仲裁委投诉他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这里你承认的是5险,而不是只有养老和医疗,仲裁委受理你的请求后会出面调解,你也有机会要求公司补缴差额。
㈦ 公司全额缴纳社保这样做对吗
对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强制性的义务和权利,任何公司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公司未全额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费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追回流失的社会保险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㈧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没有缴费,或者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给予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㈨ 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有哪些后果
社保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一金是住房公积金。企业如果没有办理,如果在工作出事企业负责,如果没有工作出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