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把员工的社保转到另一个公司,手续应该怎么办
社保的转移,需要该员工本人办理转移: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拓展: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贰』 社保转移到自己公司
这个不用个人办理,一般是公司的人事办理。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他们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一、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然后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二、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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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社保转移 公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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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你前后两个工作单位是不是在同一个城市?如果在同一个城市,就不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只是在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保就可以了,社保卡还是以前的,不用变更。如果不在同一个城市,则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程序为:1.先在新单位参加社保手续;2.在原来公司所在的社保机构打印参保明细,并到新单位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新社保机构会出具社保接收证明(上面有新社保机构账号)3.拿着接收证明到原来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一般就是把你缴纳的社保钱转到新社保机构账号,个人缴纳的部分全转,单位缴纳的部分一般当地会扣留4%)并在回执上盖章4.把盖章的回执最后交给新社保机构。这样社保转移手续就OK了,一般公司人事部门会帮你搞定,不要自己担心。另外,试用期内也是要缴纳社保的,不交就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也没有多大害处,无非就是退休时少享受些待遇(就3个月的社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肆』 公司社保转移
如果是公司名称没变,而且在同一个市内的话,社保不用员工去转移的,它是自动续过去的,如果要跨四的话,就需要人工去申请社保转移。
具体可以问问当地的社保局不用在这里问了。
『伍』 社保转移自己办还是公司办
你原先的单位给你社保终止后,你本人带上身份证去社保大厅办理转出手续,你带着单子到你后面参保的省份的社保局就可以连上了。有些地区已经可以在APP上办理了,你可以看下你所在的地区有没有的。
『陆』 社保如何转到新的公司
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一、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然后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二、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三、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如下: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柒』 怎么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人
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跟公司老板是否是同一个人无关,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两家单位缴纳社保的地区是同一个地区,这个就比较简单,需要在原公司将员工停保,之后在另一家公司参保。同时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办理离职,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2、两家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离职,并办理社保转出,之后在另外一家单位办理入职办理社保登记,之后进行社保转移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