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个人社保2015年每月最低交多少钱
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会保险
今年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今年分为最低档、一档、二档、三档共四个档次。按照其中最低档缴费基数40%计算,个体参保人员月缴费费用为548.57元。
月缴费四个档次 最低月缴费548.57元
根据去年《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无论是成都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最低档(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档养老费用为287.40元,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431.20元、574.80元、718.6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线费用均为242.06元,生育险为19.11元。
破产企业分流人员最低缴费433.91元
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也是分为最低档、一档、二档、三档,最低缴费433.91元,最高缴费865.11元。据了解,破产企业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4%)和生育共同组成。其中,基本医疗(4%)费用为127.40元,生育为19.11元。
成都市人社局表示,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涉及201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按43110元执行,涉及2012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8221元执行。在当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审核手续的个体人员不再补缴)。
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档次直接相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2.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2)2015成都社保局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3. 2015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是多少呢
不是都一样的。
2015年成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1791,最高是13431。其他四险最低缴费基数是2584,最高是12921。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最好还是问社保中心和51社保网。
4. 成都市2015社保缴费基数 如果每个月2400元的工资,个人应缴纳多少,单位缴纳多少
养老
1634×28%=制457.52 (单位20%:326.80 个人8%:130.72)
医疗
2382×8.5%=202.47 (单位6.5%:154.83 个人2%:47.64)
失业
2382×3%=71.46 (单位2%:47.64 个人1%:23.82)
工伤
2382×0.6%=14.29 (全部由单位承担)
生育
2382×0.6%=14.29 (全部由单位承担)
大病补充
2382×1%=23.82 (全部由单位承担)
每年7月份社保缴费基数才会调整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5. 成都市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多少
成都社保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1634 20% 326.80 8% 130.72 457.52
工伤保险 2382 0.60% 14.29 0 0.00 14.29
失业保险 2382 2.00% 47.64 1.00% 23.82 71.46
生育保险 2382 0.60% 14.29 0% 0.00 14.29
医疗保险 2382 6.50% 154.83 2% 47.64 202.47
大额医疗 2382 1.00% 23.82 0% 0.00 23.82
总计 企业总计 581.67 个人总计 202.18 783.85
6. 成都社保,2015年12月离职,现在人员状态还是“在职”,到新公司给我买保险,能正常买进去吗
不可以的,需要办理社保转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内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容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7. 2015年成都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您好:抄
2015年目袭前最新的成都城市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失业保险:企业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企业性质分为八档,0.2%、0.4%、0.7%、0.9%、1.1%、1.3%、1.6%、1.9%,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企业0.5%+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企业7.5%+个人2%。
以上,是从2015年10月起开始执行的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8. 成都市社保局社保官网
成都市社保局社保官网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由于机构改革成都市社保局已经并入到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机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执行职能。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军官转业安置、就业等问题都可以联系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015成都社保局扩展阅读:
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8-12333。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确保延迟退休方案执行,上调每年社保基数。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资金的管理。
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政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的研究;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9. 本人2015年在成都上班公司买了社保2016年离职后这几年社保没有交能䃼交这几年社保吗
不能补交,不需补交。
从现在起办理社保交纳手续吧
10. 成都市社保局办理2015退休手续有时间规定吗
当然有,各地一般都是上半月办理个人退休的,下半月办理单位在职退休的。办理个人退休业务需比法定退休年月日提前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