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产假期间公司会不会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
产假期间员工是有工资的,怎么会是企业垫付呢?
如果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当她休内产容假时,无特殊情况,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月生育生活津贴,而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发放工资了,当然这里说的工资也包括每月的奖金在内。因为按照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不过现在不少企业的缴费基数都与实际相比偏低.
休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是仍然应该缴纳的。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F也就是单位最好让员工每月把应缴数拿来,如果执意不拿的话,到时她即使不来你公司上班,也要到别的地方去吧,劳动合体解除证明也要开的吧,社保也要转移的吧,所以大可不必担心垫付资金成为坏账的。
不知对错,大家讨论
⑵ 产假休完后不去上班了交社保的自己的部份是否要还给公司
如果单位还未跟您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还替您缴纳社保情况下,单位替您缴纳的个人部分是需要返还给单位的。
⑶ 产假结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社保,才能报销生育险
报和不报都有可能 都见过 建议亲自去趟社保局。 一般来讲生育保险中间没有中断,能报销的可能性大。中断了,不好说
⑷ 产假期间公司是否应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
产假期间员工是有工资的,怎么会是企业垫付呢?
如果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专了社会保险,那当她休产假属时,无特殊情况,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月生育生活津贴,而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发放工资了,当然这里说的工资也包括每月的奖金在内。因为按照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不过现在不少企业的缴费基数都与实际相比偏低.
休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是仍然应该缴纳的。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F也就是单位最好让员工每月把应缴数拿来,如果执意不拿的话,到时她即使不来你公司上班,也要到别的地方去吧,劳动合体解除证明也要开的吧,社保也要转移的吧,所以大可不必担心垫付资金成为坏账的。
不知对错,大家讨论
⑸ 产假结束了公司缴的个人社保要还回去吗
如果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当她休产假时,无特殊情况,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月生育生活津贴,而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发放工资了,当然这里说的工资也包括每月的奖金在内。因为按照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不过现在不少企业的缴费基数都与实际相比偏低.
休产假期间社会保险是仍然应该缴纳的。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⑹ 产假结束后的继续请假,这期间社保应如何支付
社保费用,社保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
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1、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产假期间劳动关系依然存续。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享受产假工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劳动者需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费。
(6)产假结束后公司是否继续交社保扩展阅读: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⑺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应由企业继续缴纳么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应由企业继续缴纳么?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单位回该承担的部分答单位承担,原个人承担部分还是由个人承担
如果公司不缴纳公司部分,违法吗?
理论上是违法的,但是如果个人部分不缴纳,单位部分没有办法缴纳
如果违法,是那一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⑻ 关于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是该公司交还是自己交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社保是和正常工作期间一样,是个人缴纳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因为在产假期间也是正常的劳动合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必须继续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8)产假结束后公司是否继续交社保扩展阅读: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