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去社保局认定工伤,需提供哪些材料
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回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答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2)门诊病历本;(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哪个部门会留有工伤认定申请证明
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专档案等机关日常运属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工伤保险处(科)和办公室,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内设机构。所有的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处(科)办理完结后,将案卷移送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分管档案的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③ 工伤认定科电话有没有
12333你能打得通么?来切
自己什么也源不知道问的问题唐突,应该是你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认定工伤谈什么工伤鉴定,申请了工伤认定的职工基本都知道工伤鉴定。你应当自己直接先到区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找工伤科了解,最好带上医生诊断书和复印件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工作证和复印件或者上网查询公司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调出公司法人地址行业的信息打印一份)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科给的文件表格填好。工伤认定有一年期限,一年以后不受理。同时向社保局直接了解工伤伤残鉴定事宜,你不就明确好办了?很多人没经过也没办过你看他们的回答怎么能专业呢?简直误人子弟
④ 工伤认定是去社保局吗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 2.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专先申请工伤认定,属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⑤ 申请工伤认定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吗
申请工伤认定是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5)小店区社保局工伤认定科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