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仲裁可以成功的吗
公司不交社保的话,我觉得仲裁想要成功,其实我个人觉得,当然是可以的。因为你要知道有一点你这个公司不交社保就已经违反了我们中国的国家法律,你当然可以成功。
❷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我想进行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做
你申请仲裁首先你的工作首先保不住了。
提出的仲裁请求建议如下:
1、公司未按规定缴内纳社保,属容于公司方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赔偿金XXX元(工作满一年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要求公司补齐自工作以来的所有保险。(你自己的部分需要自己缴纳)、
别的确实没有了!!
❸ 公司没给交社保,听说仲裁不管社保的问题,要怎么办
找社保局。社保问题不仅仲裁不受理,法院同样也不受理。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局,将情况说明并要求处理。
❹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进行仲裁如何取证
1、未签订劳动合同与未缴纳社保的主张,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为该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要求补缴社保;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❺ 公司未交社保,如何申请仲裁
只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到社保投诉,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❻ 单位不交社保仲裁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看你的描述,应该已经离职了。
仲裁委和法院确实不管了。找社保局是对的回,就是他们的稽查大队。答
社保是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局和职工个人不发生关系,所以他们要求你先把个人部分先交给单位是不对的,应当直接从单位账号扣缴全部就行了。你不放心的就是单位拿了钱有不交了,明确告诉社保局,现在给单位不合法,社保局越权了!从单位扣了之后你再给单位。
只要你坚持,社保局也就只能照办,有很多成功案例。记着保留你到社保局反映或者投诉的证据,最多等3个月。
3个月社保局还不处理,可以行政诉讼。
楼上的不要乱说,社保是按照实际税前工资交的,不是什么百分之六十。
❼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申请仲裁吗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7)仲裁解决社保公司未交怎么为扩展阅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4、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5、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
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6、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❽ 以“未交社保为由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补交社保。”但仲裁判决我输,因为...
你好,根据江苏省高院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在2009年有个关于审理劳动纠纷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内六条容 因劳动者自身不愿缴纳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未参加某项社会保险险种,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能够证明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是公司要求的或者是有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足以证明未购买社保公司也存在过错,则可以推翻劳动仲裁委的仲裁。
❾ 公司一直不交社保,去仲裁可是不给立案,要怎么办
企业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是属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管辖的范围,你可前去申诉举报,电话12333,去前可咨询下所需材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