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作五年没有签合同 单位没有交社保
《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违法在先,被辞退,可以得到补偿。社保可以要求补交。详细建议你问下律师,比如 律伴 可在线免费咨询。
㈡ 15年至20年在公司任职,从未签订劳动合同,15年至17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15年至20年工作5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回可以视为已签无答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经济裁员,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工作5年给5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另外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㈢ 关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㈣ 我在单位工作15年年了,没有签订合同也没给交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
就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一条,你们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如果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吧,单位会给你补偿的。
㈤ 十年用人单位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补办手续。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自2008年元月一日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者本可以获得11个月的二倍工资。只是按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而全国各地对这一年的起算有不同的观点,只有四川等极少数省份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还未超过时效,其它身份都是按月起算法或者二倍工资终止之日起算法都已经超过时效。
三、社保是强制性,公司和员工必须参加,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关于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是否有时效,法律界有两种观点:
主流的观点是没有时效,认为社会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履行的强制性义务,由国家专门机构征收,不受申诉时效限制。其中广东省有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导致劳动者未能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可以不按时效的限制,予以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受时效的限制,但对时效的时间和起算又有不同的看法:
如湖北省认为,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处罚,但《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超过2年没有发现的和被举报、投诉的,不再查处,因此,补缴社保的争议应当自侵权终止之日起算为两年。江苏省则规定,劳动者主张补缴社保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其间产生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争议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双方劳动关系已终止的,劳动关系终止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时起算申诉时效。
四、鉴于上述情况,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院,结合法律规定和当地观点,选择如何维权。
㈥ 我在某单位干了15年临时工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来补缴在职期间自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㈦ 工作两年公司未签订合同,未交社保,我该如何维权
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虽然是没有与公司签定合同,但你与公司己行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他一直没有给你交社保。那么他肯定违反了合同法。你可以要求他交纳返这几年的五险一金。
㈧ 工作了5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在这个公司做了5年了复,公司就前两年制跟我签了类似于劳务合同工那样的合同,这三年就再也没签过了。今年我又生了宝宝,因为公司不给我交社保的话,生育津贴,是应该由公司承担的。但是公司给我的答复是:去找社保拿。 我叫他们给我交金,他们也不肯,给我的答复是:你以前是征地户,莘庄工业区一次性给你们征地户缴纳了15年的小城镇的保险,所以公司现在可以不交,你要求这个交金的问题,跟公司没关系,因为莘庄工业区一次性给你交好了15年的。 但是,我们那个一次性15年只有3万块啊。。。 公司里的社保,最低基准一年也要一万多啊。 现在我打算离职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是不是有时效的问题。。。真的不知道,我还能维护我的哪些权利啊。。。。求求你,帮帮我吧 ,
㈨ 我在公司干了15年了也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上保险我该怎么办
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就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交社保,补签合同,争取自己的权益
㈩ 在单位工作15年未交社保,没有纸质证据怎么办
在单位工作15年未交社保,没有纸质证据怎么办?你有合同的还有你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单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还可以找旁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