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社保年检时填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一栏时包括代缴的个人保险么
企业社保年检数据填写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就是你单位买社保的全部费用,包括个人部分。
如果是财务或税务填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需剔除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⑵ 社保缴费中单位应缴金额
所谓养老、失业抄、医疗袭都有个人应缴金额和单位应缴金额的,随着地域的不同而不同吧?
像我们这里: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22%=合计30%
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6%=合计8%
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合计3%
这里单位给缴纳的部分用于社会统筹了,不出现在个人帐户里!
个人帐户里纯是个人缴纳的钱!
⑶ 工商年报中社保模块中单位缴费基数和实际缴费金额怎么填写
该工商年报中的缴费基数按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填写,实际缴费金额按照每月每人的单位和个人承担总金额乘以相应月数进行填报就可以了。具体的填报方法如下:
1、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年度报告填写按钮。
⑷ 企业工商年检社保本期实缴金额是包含单位加个人总共的金额吗
是的
因为本期缴纳数包含单位缴纳数和个人缴纳数
所以
实缴数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数据
⑸ 工商年检社保部分单位缴费基数和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怎么计算填写
1,去年申报过交费基数,已在社保保存。减去减员,增加新人的即可。
2,干脆拿出交费通知,根据比例计算。
⑹ 办理社保中个人信息登记表里的缴费基数是填写月工资数还是填写应缴保险的百分比
办理社保中个人信息登记表里的缴费基数不是填写月工资数,这样看你是上半年退休,还是下半年退休。上半年退休的是填写上上年度单位为你申报的缴费基数,正常情况是你上上年平均月收入;下半年退休的是填写上年度单位为你申报的缴费基数,正常情况是你上年平均月收入。
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缴费基数都是与单位为你申报的缴费基数一样,只是缴费的比例不同而导致缴费金额不同而已。
⑺ 请问企业信息年审社保信息里面的单位缴费基数怎么填写
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⑻ 工商年报社保信息中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个人+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吗
是企复业承担的费用:
1.参保险制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参加险种类型;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总和;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注:本报告期指xxxx年1月至12月。
⑼ 工商年报社保信息中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个人+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吗,还有纳税总额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不是指个人+企业承担的所有费用,而是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可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查询咨询人工;纳税总额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转发<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6]303号),现将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填报口径明确如下:
1.参保险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参加险种类型;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总和;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9)劳动年审中社保应缴金额是指单位吗扩展阅读:
纳税手续
(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一般纳税人的年检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提供纳税资料,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每年一次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验和管理。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整改,并在五个月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领购专用发票:
(1)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2)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领购、开具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3)拖欠税款严重,不积极采取措施缴纳税款,经国家税务机关屡催无效的。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凡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以及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税款,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缴清结存的专用发票:
(1)有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
(2)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
(3)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和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经营者超过规定期限仍然不能健全会计核算,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4)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向国家税务机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
(5)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