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公司可以给外地公司北京办事处的员工代交社保吗
如果你们办事处是独立核算的,就应该在当地缴纳社保,如果不是独立核算,就可以在北京缴纳社保
B. 公司办事处很多,社保可以统一在一个地方缴纳吗
外地劳动社保单位的申请要看当地的政策,如果办事处比较多,建议你找好易保这样的第三方代理,据我所知可以提供300多个城市的社保缴纳服|务。
C. 公司在注册地交社保,不在办事处交,是否违法
外地办事处怎么交社保:这个主要看你公司总部是怎么安排的,可以在总部一起缴费,也可以在下属各地参保。
一、还是要看员工是在哪里入职的,如果他是在总部入职后外派的,其实是可以在总部交的,如果各地办事处都在当地交,hr的工作量也太大了。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D. 公司办事处很多,社保可以统一在一个地方缴纳吗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哪里,就应该由公司带着相关的材料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如果在外地办事处缴纳社保,可以去外地的社保局申请劳动社保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还是可以帮助员工缴纳的。
E. 企业如何为的异地办事处员工买当地社保具体怎么操作
该公司在南京办理单位社保注册(单位参保),就可以办理职工当地社保了。
单位参保办理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要以、两个月才制好。
F. 办事处可以为员工缴纳保险吗
(一)办事处的主体地位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分支机构含义界定的答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据以上规定,如果不开展经营,只是联络和办事的机构(办事处),既不属于分公司,也不属于分支机构。
在新《公司法》实施以前,原《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当时公司设立办事处须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从事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联络、咨询等业务。以办事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查处。
可见,新情势下,外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无须经工商登记,但只能从事联络咨询工作,不得以办事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二)异地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你单位总部注册在上海,由于办事处不属于分支机构,所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缺乏主体条件。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上海公司,则在上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用工登记手续紧密相连,因此,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若为非上海户籍,你单位可以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而无须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三)劳动仲裁的诉讼主体资格与履行地的证明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格主体:根据现行法,申请劳动仲裁适格主体主要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4)非法用工单位和童工事故伤害涉及的主体。
办事处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与办事处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因此,你公司员工若申请仲裁只能以上海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员工向上海公司申请仲裁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法律确认了履行地优先的管辖原则,但司法实践当中,仍然要求劳动者承担履行地的证明责任。对公司来讲,若在天津遭遇仲裁,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便利在上海解决争议。
编后语:企业异地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常常出现公司总部愿意为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与此同时取消公司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缴纳,此蕴含一定的劳动争议风险。假如用工登记在上海,实际上班在深圳,员工保险在深圳缴纳(许多公司通过委托外包公司代缴的方式操作),由于上海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员工未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得到仲裁支持。建议企业要求员工提供每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作为免除公司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的凭据,并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险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此有利于预防争议及将企业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G. 办事处、分公司,可以在外地开户办理社保吗
可以,我们总部在杭州,北京就是办事处。我们办了办事处的营业执照,然后我们北京这边的员工都在北京参统上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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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社保代理 办事处
可以找代理机构,但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I. 如何缴纳办事处分公司,社保驻上海办事处社保如何缴纳
驻广州办事处,没有在广州这边注册,企业为了合法办公,想为员工参保,同时又想降低社保成本;非广州户口而且自由职业者或许是单位没有为自己参保的情况,想在广州参保,这些该怎么办?这时候让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来帮你解决这些问题。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广州市人事局颁发的人才服务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服务资格。现已代理外资,合资,民营,私营企业及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多家企业驻广州的分公司(办事处)员工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事档案等人力资源相关的事务,解决了各地总公司对于广州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福利所产生的工作地点与购买社会保险所在地分离的问题,让员工切实享受到了在工作地享受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的便利,实现了各地企业驻广州分公司(办事处)的本土化管理,既简化了总公司对分公司遥控管理环节也降低了这方面的管理成本,同时得到了员工的认同,解决了驻分公司(办事处)员工的实际问题。
办理广州社保的优势: 1)、减少事务性工作,降低成本。对于分公司及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员工,劳动、人事事务交由我司统一管理,利用我司庞大的、全国的、专业的服务平台,将全国的人事事务轻松解决,不必再在分支机构设立人事部门或人事专员职位。从而在总体上节省了人力资源成本,有利于简化管理上繁琐庞杂的程序,使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企业的核心性、战略性工作。 2)、简化手续,降低费用。简化总公司对分公司遥控管理环节,降低了这方面的管理成本。 3)、增加员工满意度。解决驻异地的分支机构员工的社会保险等福利所产生的工作地点与购买社会保险所在地分离的问题,让员工切实感受到在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的便利,得到员工的认同,实现各地分支机构的本土化管理。4)、规范操作,规避风险。
J. 分公司与办事处的区别,办事处是否可以独立的为办事处员工缴纳社保
1、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版的,也就不用报税权/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且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会因地域或总公司的不同而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2、由于办事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办法为其员工在其办公所在地参加社保,而应由其母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地办理社保五险的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