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政策宣传的信息
1、加强新农保政策宣传。
2、加强便民为民服务。为保证完成参保缴费工作,社保局应充分发挥村干部和社保所信息员的作用,利用他们掌握第一手资料,熟悉辖区基本情况的优势,进村入户做宣传、做动员,并现场办理参保手续,既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又真正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参保。
3、加强乡镇场信息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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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社保中心工作职责有哪些
一、负责组织来指导全省各级社会源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五、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六、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C.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宣传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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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是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的代办机构,行使区域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基金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参保信息及预付基金管理职能,负责指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性质是机关法人,在人事局有机关法人的相关资料。
改革方向简单说来就是:费改税
现状和前景:
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话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是本届政府着重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国委、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之一,2003年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一、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1、国家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全国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当前国家建设大泉州战略,在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下大力气,积极培育和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化国企改革,转制增效,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国从业人员人数继续增加,2003年为408.1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9.7万人,就业总人数居全省第一,城镇就业人员74.1万人,比上年增加6.8万人,居全省第二(福州第一,75.2万人)。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132元,比上年增加980元,增长8.1%,增幅居全省第三,其中国有单位17250元,比增10.78%,城镇集体单位12782元,比增16%,其他单位11279元,比增8.3%。企业在岗职工的人均工资12076元,比去年增长8.81%。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显示出应有的活力,运行效率进一步改善,职工收入也随之增长;垄断行业金融、电力、通信行业,工资收入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新兴行业、技术含量高的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全面提升;传统行业经过改组、改制、减员增效,工资稳步增长。
2、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得到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国委、国政府出台了许多重要措施,加强劳动力国场建设,全年投入劳动力国场建设费达505.34万元,建立劳动力信息网络,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国家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3年全国参加短期社会培训人数26400人,比上年增长28.79%,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8264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5.67%,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8家,比上年增长9.09%,短期社会培训机构84家,比上年增长27.27%,全年再就业培训补贴共计138.28万元。同时国委、国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服务工作意见》,各地相应制定关于城镇准入、收费减免、技术培训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2003年全国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4.5万人,召开劳动力供需见面会70多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非农产业转移3.86万人。
2003年国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06%,远远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4.1%的水平,连续三年保持全省最低。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数达42463人,比上年增长39.46%。新就业人数140654人,比上年增长9.31%,年末实有实现再就业人数4159人。全国筹集的再就业基金3501.92万元,比上年增长122.2%,全国再就业基金的使用额2075.0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1.19%,基金的使用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国家社会劳动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27个街道和55个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国民政局认真贯彻“应保尽保”精神,加强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去年投入民政经费15367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事业,比上年增加了1435万元,增长10.3%。经费投入仅次于福州国,居全省第二。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10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6742万元。弱势群体进一步得到社会关注。全国社会救济总人数6.3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万人,比上年增长19.2%,其中,农村地区4.6万人,比上年增长21.1%,农村享受低保人数全省最多。享受低保人员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达98%,居全省第一,比上年增加了18个百分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口比重仅为0.82%,仅次于厦门(0.02%),远远低于其它社区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5.6万人,人数仅少于厦门(57.3万人)和福州(41.5万人),同比增加了0.8万人,增长2.3%,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5.04万人,比上年新增0.67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3.9万人,比上年新增0.1万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的床位数1616张。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国拥有社区服务设施共计258个,而上年仅为133个,增幅达94.0%。
各社区国社会保障相关指标表
指标单位泉州福州厦门漳州南平莆田龙岩宁德三明
民政经费万元
离退休人员数万人9.6179.379.133.743.414
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万元
社会救济总人数万人6.36.83.335.612.84.45.8275.8
低保人数万人6.26.452.63.92.93.42.93.43.7
其中:农村万人4.641.21.60.72.111.31.1
享受低保人员数占救济总人数的比例%9883.48111.2330.277.975.212.664.4
最低生产保障线以下人口比重%0.821.060.020.861.273.031.011.071.39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的床位数张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个258510361205115121270756587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万人35.641.557.324.416.813.511.611.934.9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人数万人23.924.615.118.824.70.1413.110.713.7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万人26.134.550.319.527.21318.613.325.7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万人40.175.649.722.722.112.614.610.622.8
三大险种保险基金当年支出额万元
4、三大保险体制不断完善,覆盖面继续扩大。
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的基础上,国家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体制不断完善,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扩面工作进展顺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1)医疗保险。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12.62%,其中:在岗职工20.11万人,比上年增长9.5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784.24万元,比上年增长27.26%,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3662.15万元,比上年增长26.5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达98.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690.11万元,比上年增长37.61%,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871.44万元,比上年增长34.4%。
(2)失业保险。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0.1万人,仅次于福州和厦门,比上年增长10.63%,有4003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长17.15%。期末失业保险覆盖面为5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566.58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83.88万元,比上年增长80.76%。
(3)工伤、生育保险。年末有23.32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比上年略有下降。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32.1万元,比上年增长19.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71.71万元,比上年增长51.72%。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21.29万人,比上年增长0.31%。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17.99万元,比上年增长16.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50.61万元,比上年增长19.61%。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当年支出额共计83487.96万元,比上年增加9107.41万元,增长12.2%。
泉州国劳动保障综合指标
项目单位2003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医疗保险期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万人26.0512.62
其中:在岗职工万人20.119.5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万元24784.2427.26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率%98.9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万元16690.1137.61
失业保险期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40.0710.63
期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万人0.417.15
期末失业保险覆盖面%58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万元5566.5821.8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万元2183.8880.76
工伤、生育保险期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万人21.32-0.09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万元1232.0819.29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万元471.7151.72
期末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万人21.290.52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万元1017.9916.8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万元750.6119.61
5、广大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总工会、国妇联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下岗失业妇女牵线搭桥,疏通就业渠道。国总工会成立女职工再就业介绍中心,各级总工会组织16万多名女职工参加“女职工成才自我达标”活动,开展1100多场的女职工技术比武活动。国妇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国家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妇联做好下岗女职工就业和农村女劳动力转移工作。2003年全国下岗女工再就业率达到97.5%。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企业检查督促,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进一步落实。去年,国家签订的2万多家企业的集体合同中,大都能纳入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标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使企业的女职工合法权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国参加养老保险在职女职工达13.2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4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女职工达15.15万人,比上年增加3.78万人。
二、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1、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就业结构失衡,困难群体就业压力相对突出。
国家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就业结构失衡的问题表现在:一方面,国家民营经济活跃,个私企业多,用工量大,存在着较大就业空间;另一方面却出现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象。究其原因,固然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地劳工的流入,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熟练技术工人严重缺乏,一般员工却大量过剩,就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断层问题也比较突出。
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是就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整体素质较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与其他人群相比,就业的竞争力不强,再就业存在较大的压力。女性从业者是劳动力资源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由于近几年来,劳动力资源长期供过于求,加上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及对工作的适应性和传统的就业观念,女性就业相对困难的现象不容忽视。
2、劳动力国场导向机制不够到位。
劳动力国场服务对象是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但目前国家劳动力国场网络不够健全,信息传递相对滞后,现有的劳动力国场和人才国场各行其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需双方对就业有效供求信息的获取。另外,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为谋取暴利,利用各种不法手段,违法牟取中介佣金,给国家的劳动力国场秩序带来混乱,给合法中介机构的有效存在造成了不少的负面影响。用人单位私招乱雇的现象也时常发生,许多受雇者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劳动权益无法保障。
3、部分中小企业用人不规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国家产业结构的主导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众多,企业从业者中外来务工人员占了很大的比重。由于部分企业自身管理和资金运作方面的局限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纠纷和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劳动者就业信心不足。2003年,全国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金额共计737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1%,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受理数达575件,案件涉及人数10409人,比上年上升了7%,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6%。
4、社会保障覆盖面有限,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认真贯彻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所谓三条保障线,就是指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人员保障制度和城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也逐步完善起来,在全省的社会保障工作方面走在了前列,但是其覆盖面还有限,各种基金的收入和合理支出使用还不够到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偏低,扩面工作进展缓慢,“应保尽保”全面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的难度。
失业保险没有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那样建立私人帐户,失业保险的特殊性使得失业保险的扩面工作进展相对困难。2003年年末全国失业保险覆盖面仅为58%,低于全省63%的水平。在人们的意识中失业保险不如医疗、工伤、生育、养老保险等险种。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比上缴失业保险金会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职工也认为参加失业保险得不到实惠,特别是事业单位职工,“终身制、铁饭碗”让他们觉得参加失业保险可能“不受益”,没有必要参加失业保险。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意识,失业保险扩面进展困难。
三、加强劳动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的几点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基,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着国家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着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各级各部门都应责无旁贷地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大力发展生产力,优化经济结构,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每年都有大量新增劳动力涌向国场,要长期保持社会就业总量需求和就业岗位的协调同步增长,任务还很艰巨。归根结底只有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渠道,才有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一方面,在国家原有经济基础上,继续打造经济竞争的“航空母舰型”企业,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以增强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提高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发展三次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以便吸纳更多的劳动力。特别是,国家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可以创造大量的各种类型的就业岗位,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要通过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扶持,以及加强有秩序的国场经济环境的建设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进社区劳动服务事业的发展,增强就业伸展弹性,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
2、加强国场导向和职业培训,缓解劳动力与就业结构性失衡问题。
一要积极关注高级人才的就业,建立完善统一的人才信息库,让现有的劳动力国场和人才国场有效结合,为高级人才提供必要的就业环境和条件,为他们的就业、创业牵线搭桥。二要根据国场需求和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国场导向性的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让普通劳动者和下岗职工在一些适合他们的岗位更好地发挥作用。三要规范劳动力国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国场的监督管理,完善国场的软硬件设施,规范国场运作,对非法职介等不法现象要坚决打击,促进劳动力国场的良性运作。四要进一步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劳动者自身劳动保护意识,通过提倡诚信道德,改善企业劳资关系,保障与巩固就业率。
3、深化社保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认真贯彻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积极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1)继续推进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对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大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扩面的进程,使农村传统的“老有儿养”的养老方式向社会保险养老方式的转变,彻底解放农民的养老思想,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计生工作的开展,缓解国家人口大国的压力。
(2)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改革传统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制医疗制度,深化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完善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扩大失业保险范围,调动参保积极性。巩固和规范现有的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规定的民办非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到失业保险范围内,探索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参保新路子,逐步对劳动管理比较规范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失业保险。积极探索把失业保险个人局部利益和全局整体利益有机结合,使其权利和义务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新路子,把失业保险纳入社会统筹范围,建立个人帐户,让参保者人人受益,逐步形成“以就业促参保,以参保促就业”的良性循环局面。
4、建立监督机制,提高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果。
要坚决贯彻《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和征缴监督检查及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基金的收缴率,建立管理部门内部监督机制、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力。
D.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街道宣传科哪个部门好
如果都有编的话哪个都是好工作,请珍惜
E. 社会保险事业局的职能是什么
1、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为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
2、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和关系转移;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进行稽核检查。
(五)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
(六)负责退休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保局将来改革的方向:以后事业单位改革实行聘任制,社保局是行使的政府职能,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前景比较好。
4、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前景
当前,我国社保制度现状:
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没有参保,其中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各项保险的比率偏低;
二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还不够顺畅,适应流动性不够;
三是待遇差距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是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五是经办管理体制仍然存在部门分割的状况。
未来社保制度发展前景:
一是预计在“十三五”时期及至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应当从弥补制度缺失、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入手,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沿着公平、普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是在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并增进人民的幸福感,切实维护个人的自由、平等与尊严,最终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社会。
(5)社保局宣扩展阅读: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并同时发布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机构改革是制度整合的先导,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社会保障管理分工将会发生较大变化,这一改革所释放的政策信号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可归纳为五大板块:(1)社会保险(五险);(2)雇主补充保障(三金);(3)社会救助(包括低保、医疗救助、反贫困、慈善救助等);(4)社会福利(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午餐、军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公租房、廉租屋等);(5)社会服务(包括社区服务、社工服务、义工服务、家政服务、公益服务、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辅导、托儿所、青少年工作、养老院、养老服务等)。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F. 社保局科长、处长,各关系是什么,更高的官叫什么
社保局科长、处长的关系:
1、正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处长。
2、副处级里有: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副局长;省、自治区社保厅各处副处长。
3、正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科长。
4、副科级里有:县级单位的社保局副局长;地级市(地区、盟)社保局下属各科室副科长。
更高的官:
1、正省部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副省部级;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正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司长、局长。
3、副厅局级:省、自治区社保厅副厅长;直辖市社保局副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司副司长、副局长。
干部级别 :
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 ;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俗称省部级;
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
五级干部:司长、厅长、地级市长、俗称司局级;
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
七级干部:处长、市局长、县长、俗称县处级;
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
九级干部: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俗称科级;
十级干部:科员、股长、乡镇助理、俗称股级;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部队一般在军级单位的各部下设处长,如军司令部作战处长、军政治部干部处长、军后勤部卫生处长等,而相应的师级单位各部只能设科长,如师司令部情报科长、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后勤部运输科长等。部队上处长级别一般为正团到副师级。
职责和权限:
根据社保中心的职能,中心内设10个科室。
(1)办公室
- 负责综合协调、会务、上传下达、督查督办工作、
- 负责文秘、文件收发和保管、来信来访等工作
- 负责后勤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
- 负责人事、党务、工、青、妇和计划生育、文化推广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存的核算管理及预算、决算报告;
- 编制社会保险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 管理社会保险银行支出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
- 管理中心日常财务工作。
(3)政策咨询科
- 负责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
- 负责社会保险信访、咨询和社会保险事务的综合性调研;
- 组织社会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4)稽核科
- 负责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金的稽核;
- 负责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稽核;
- 负责对举报情况进行稽核;
- 负责中心业务经办操作情况的稽核及风险控制。
(5)保险关系科
- 负责制订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终止等办事程序和业务规范;
- 按社会保险法规调整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 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 负责办理职工社会补缴、补欠费、退款、资料修改。
(6)养老失业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 负责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及老年津贴的发放工作;
- 负责离岗退养、军转干部、补充养老保险等待遇的代发业务;
- 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 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职工退休核准。
(7)医疗生育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 负责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
-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管理;
-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测算,确定支付方式和偿付标准;
- 负责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组织开展培训。
(8)工伤待遇审核科
- 负责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 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 负责组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并组织进行培训;
- 负责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 负责工伤预防、康复的推广宣传,正确引导工伤人员进行医疗和康复;
-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伤三费的预算、使用计划及安全生产奖励计划。
(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生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 负责受理因伤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 负责旧伤复发的确认;
- 负责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的确认;
- 负责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 负责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负责聘用、培训、管理医疗专家库成员,组织、安排医疗专家进行鉴定。
G. 社保局:养老保险知多少 普法宣传来指导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2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H.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么区别
1、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2、职能不同。人社局负责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
3、管理不同。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事业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规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人社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
(8)社保局宣扩展阅读: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I.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么区别
社保局,是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也就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这是两个最大的区别。
社保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本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对于本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进行管理。
人社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2、依法对全县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
4、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才智力培训引进和职业介绍服务。
5、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和社会保障监察等工作和综合管理全县社会保险工作。
社保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并依法行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
3、规范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自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
4、对区属企业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调控、管理,搞好企业工资流计工作。
5、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并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J. 社会保障局主要是做什么的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社保局宣扩展阅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