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即将与一家公司签定为期三个月的合同,除了底薪外,什么补助和福利(包括社保)都没有,而且是六天制。
一楼的没说对。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的概念。只要是与用回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是这个答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法律规定的权益。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社保就是违法的,社保不是福利,是劳动者的法定利益。补助等都是属于福利,不能强制要求,只要底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三个月的短期合同是不能有试用期的,法律规定的。如果三个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就应当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B. 公司没有底薪,强制要交社保但是钱自己全额出,合法吗
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不能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比例承担。
C. 我们公司没有底薪,计件工资,强制性签合同,没用交社保,合理吗
根据你所述可以来断定,你单位在两个方自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而你单位是强制性地与你们签订合同;另一方面,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你单位未为你们缴纳。至于其他方面的工资支付及奖惩的问题,就要看你单位是不是有详细的规定,若所执行的违反了企业相关规定,就属于不合理了。
D. 我即将与一家公司签定为期三个月的合同,除了底薪外,什么补助和福利(包括社保)都没有,而且是六天制。
一楼的没说对。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的概念。专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属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是这个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法律规定的权益。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缴纳社保就是违法的,社保不是福利,是劳动者的法定利益。补助等都是属于福利,不能强制要求,只要底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三个月的短期合同是不能有试用期的,法律规定的。如果三个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就应当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 员工工资底薪属于责任底薪,公司是否可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
为员工缴纳社来保是公司的源义务。找工作时最好谈好工资福利待遇。找工作最好是与公司的人事部门交谈,最好不要通过中介。最好是与公司签订直接的劳动合同,而不是与中介签订合同。现在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都会在劳动合同上做手脚。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薪资福利上会有很多差异。
你的情况完全可以反映给劳动保障部门,而且趁早离职。这种公司进去就是个坑!
F. 公司没有底薪,也没有社保,也没有签合同,这种合法吗
做销售,拿提成,不签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务关系,这样就合法,看具体情况
G. 没有底薪,没有合同,公司有营业执照,算不算雇佣关系,能问公司要社保和公积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起诉处理,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交社保。回答这么多采纳下吧,谢谢,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寻找法律援助
H. 和公司有签劳动合同但没有底薪,工作快一年了,才知道也没有交社保,现在想离职,能申请底薪和社保赔偿
可以申请补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内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容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I. 不签合同无底薪 不交社保 逆向劳务派遣 我该怎么办
要是觉得不合理,可以去劳动局问问,虽然不签合同,临时工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J. 用人单位无底薪,没社保!合法吗
1、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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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4-07 06:20:08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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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4-07 06:11:41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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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2019-04-07 06:25:47解答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