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我的劳动合同是跟一家公司签的,社保又是另一家公司交的
一、你的社保发生无夕,应当向实际交纳地社保机构投诉。
二、单位逼你辞职,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清劳动仲裁。
三、你可以将以上两个问题合并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Ⅱ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吗要同时交社保吗
不可以同时在两家复公司交社制保。
按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两地都交了社保的处理方法:
如果在家里缴纳了社保,目前以个人名义参保且同时在单位参保,这种情况属于重复参保,为免你继续损失,请尽快将家里社保关系暂停,继续在单位参保,但不需要迁移。
若你在单位离职,且不准备在目前单位所在地找工作单位,此时,你单位会将你在单位的社保关系暂停,你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打印相关凭证,然后回家里办理转入事宜。重复年限的个人帐户将由家里社保局退回给你本人。
Ⅲ 我自己交社保如果找到工作后改为由公司交保险,我还需要上劳动局办理什么手续么
不需要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回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答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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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要求: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Ⅳ 关于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首先你们公司的经理说你们需要给公司赔钱这句话,在关于你的问题中是没有依据的。
其次,任何在当地注册并由当地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公司为非法人单位的除外,你们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可以看出来,因非法人单位是不具备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的,这时你们就需要找一个第三方,类似于人才中心那种)
如果你们公司为法人单位,那么你说的这个问题就是这样了:
1. 公司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2. 如公司与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企业索取赔偿(这个和你说的赔偿额度差不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3. 企业有义务为新加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的劳动者适用于 中国国籍,已达成人年龄,未退休,处于失业或待业情况的劳动者等。
4. 如企业未按照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被查证,则需要按照员工的实际的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数为员工补交社会保险,并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福利保障中心对企业处于一定的罚款。
现在说回来,正如您讲的,企业给了您一笔钱去交社会保险,但其实这本身就是非正规的操作。
比如:1、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可以选择缴纳 养老保险 或可选择 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区间(由当地社保制定),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
所以你们的企业把300块给你们实际上是为了让你们自己按个人投保缴纳保险,他们则省去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很大一部分成本。 这是非法的 。
最后给您介绍几个针对方案。
1、 首先 您必须将企业每月给您发工资的凭证保存好,不管工资条还是工资卡工资存折,总之一定要有工资的发放记录。 如果您说的是现金,那么也想办法用各种借口让企业为您开一份收入证明。
2、 其次,您需要审时度势,因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规章制度,我们一般叫做员工守则,如果您决定离职了,那么在您没有违反任何企业员工守则的情况下,以上企业的任何非法行为,无论在劳动仲裁中心,还是法院您都可以胜诉的。 但如果您有违反员工守则当中的情况的,建议如果想离职,先要提出企业违规操作的问题,然后在具体情况上进行协商,走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路线。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解决。
每个人在离职时都要再找工作的,没必要把大量的精力浪费在与原单位的,我们只是要得到我们应当得到的东西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满意的话就请打个赏吧。
Ⅳ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委托第三方公司代缴员工社保,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可以委托代缴社保,不违法。
代缴社保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
具体而言: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提高、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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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保是社保代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指代理公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代办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服务,是人事代理服务中众多项目之一。代缴社保作为一种中介服务,随着各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到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并已成为一种产业。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代缴社保”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Ⅵ 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不违法。
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缴纳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间的协议,只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就不算违法,只不过将保险业务外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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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Ⅶ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必须主动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法规吗
劳动法有规定公司必须主动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版》第七十二条权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7)劳动者已由其他公司交社保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