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职后原公司未停社保,公积金,我该出这些钱吗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内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容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2. 原单位社保已经停缴,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已经离职了一年多了,又不想回去办理手续怎么办
看到你的题目,我心里有个疑问,你的社保一直没有办理转出手续,是你自己不想办?还是单位不给你办?
第一种,你自己不想办。那么我奉劝你尽早回去办理,越早越好,不要嫌现在麻烦。因为社保涉及到将来你的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退休等一系列个人利益,就这么不管不顾的放着,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将来用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社保有多重要。
第二种,单位不给你办。那么你需要分析一下单位是什么原因不给你办。如果只是因为你本人没有亲自回去办理,那么我还是奉劝你尽早回去办理;如果单位是因为社保欠缴等单位原因,故意拖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那么我认为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维权。
这就引申出来一个问题,你手上现在有原单位给你出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吗?看你的描述说没有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我猜想你手里没有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首先,我假设你手里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问题很简单,你只需要找到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去提交你的维权申请,即要求单位履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转出你的社保关系。劳动合同法里对这一项是有明确说法的: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的社保及档案转出手续。单位没有履行这个责任,属于单位违法,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支持你的诉求,监督单位办理你的社保转出的。
如果,你的手里现在没有单位给你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你接下来的首要任务就是取证,证明你现在已经离开单位,不在职了,和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了。取证这个事情,最简单的办法,你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完成。即,在你给单位打电话的时候录音,切记录音时务必要体现以下几个要素:通话的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单位,一定要是人事部门负责人或者总经理等能代表公司立场的人)、通话时间(年月日)、核心问题——即,你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很久以前,久到超过了十五天)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单位至今没有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没有给你转出社保。取得了这样的录音,请务必保管好,然后你就可以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去提交你的维权申请。
就写到这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3. 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缴纳的全部要从我工资里扣。
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需要赔偿,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离职后原公司未停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 离职了可是原公司还没有停社保,可以到社保局自己停吗
你离职当月你原单位就会自己给你把社保停缴了。你进入新的单位,从第二个月缴费就可以了。社保停缴,是属于月度操作,一般情况下原单位都是月末对当月离职人员办理社保停缴。
5. 离职后原公司没有停社保怎么处理
不是没有停,而是属于你个人问题。回有单位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有单位到社保办理你的社保减员手续,减掉你了,你也拿到社保出具的回工回执了,你说的停社保问题就解决了。
6. 辞职后公司不交社保了,那是不是会自动停保
如果离开公司,公司会停掉你的社保,就是说社保是不可以使用了的,比如去医院刷医保、买药刷医保等都是受影响的。停了的话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这段时间内要是生病住院或手术(尤其是大手术)医保是不会承担费用的,也就是说你的医保没有任何保障。
隔几年或几个月都没关系,但是这期间包括住房公积金等,都是不能作为贷款买房的凭证,就是住房公积金也会受影响;后期要是重新找工作了,再继续交,都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要缴纳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所有福利,也就是说你要交满15年才可以。
如果断断续续的缴纳,也就是你这种情况,要休息一段时间,影响比较大的有生病住院保障、女性生孩子的福利等等就都享受不了了,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断交了。
(6)离职后原公司未停社保扩展阅读:
一般离职后如果是短时间内找工作,社保可以等等,但要是休息时间过长,就建议补交或续缴社保,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通过单位缴纳,找到工作,到公司报到30天内,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有固定工作的员工不用担心自己的社保问题。
自己办理参保,如果没有稳定工作,如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身份自行处理;
① 自己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申办部门,缴费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② 找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可参加职工五险,享受五险福利待遇。
参考资料:五险一金_网络
7. 离职后原单位社保没有停掉,现在要我负责多交的全部费用
这是原公司的责任。在员工离职以后,保险就要停保。如果他们不停保,你就不用去缴纳了,如果他们停保,你就让现单位继续缴纳吧。不过我不确定你们那个城市这样行不行,但是在我们这边这样是没问题的。
8. 11月离职后,原公司未交11月社保,也没办停保,现在新公司交不进去。是不是社保就断了该如何处理
不是
是你原来的那家公司,没有把你的社保账号停掉,或者说是没有消掉社保账号
所以你的新公司交不进去 去你的原公司说一下 消掉账号(停交一个月)没事的
你自己可以补缴停掉的一个月
9. 离职后原公司不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会怎么样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后原公司有义务帮你转移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你先写投诉书向当地劳动监察部们投诉,写清你的身份情况、投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方面,如果公司还是不给你办的话,那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9)离职后原公司未停社保扩展阅读:
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1、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2、省内社保转移适用对象
(一)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二)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4、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5、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6、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10. 没有成为正式员工自动离职后原单位未停社保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抄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社会保险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不交接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责令改正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