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省调动后社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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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个人转移,需要个人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版转移接续手续权,养老保险转移大致需要以下材料:
转出:调动函、转出单位的信息、转移申请表、养老金账户明细;
转入:转移申请表、对方账号、账户明细;
2. 关于跨省调动工作的社保的问题
养老保险转移2010.1.1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版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权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未重复缴费的,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3. 工作异地调动时社保(医疗保险)怎么办
1.目前政策下,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并且是向户口地转移,还得是城版镇户口,其他权的社保不能异地转移,农户不能异地转移
2.医保是不能异地转移的,你回保定得重新参加保定的医保,天津医保卡内的钱要消费完,所以还得办卡,否则就拿不到医保卡内的钱了
3.等你在保定参保了,去保定社保申请接收函和银行账户信息,然后再去塘沽社保中心转养老保险,给你打印交费明细清单,最后在保定接续上
4. 跨区域集团成员企业员工异地调转任职,社保留在原公司代缴是否违法
不违法的。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版日内凭营业权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5. 工作调动后,养老保险关系能向异地转移吗
可以的,抄以广东为例,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参保人到税务部门停保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关系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人员核验无误后,如参保人信息正常,出具《养老参保缴费凭证(适用于跨省与城乡)》;
如参保人存在欠费,需对欠费进行处理后方可转出;如参保人信息不完整,则需进行补完;如参保人不符合办理条件,退回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2、参保人将转移凭证提交转入地社保局,转入地社保局如接受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将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出地社保局自接收联系函后出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往转入地社保局。
(5)公司跨省调动了社保不给转扩展阅读:
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调动材料。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1楼 保险关系科6-1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63-3363835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 工作跨省调动社保怎么办
工作一来年,跨省换工作,如果工自作一年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的,可先择一次性将社保的钱取出,也可以选择将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如要转回户口所在地,先去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开出接收证明,再去工作单位开转出证明!
如果工作一年的地方是户口所在地,可以选择个人缴纳或暂停,跨省换工作后重新买社保就是!
手续转出方面由原工作单位帮忙,转入方面由个人带户口薄跟身份证去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