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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事社保关系

发布时间:2021-01-17 05:50:10

⑴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在分公司缴纳社保 合法吗

没有在当地注册,那是不可以在当地以公司名义交社保的。
科普一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就知道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⑵ 分公司可以有独立的人事权吗如果签合同在分公司,但购买社保在总公司,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分公司来是否可以有独自立的人事权,是公司行为,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干扰。这是公司自己管理上的行为。只有你们总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让期拥有人事权。
如果你分公司在当地没有注册的话,那么,所有职工都需要在你总公司注册地参加社会保险。这就是社会保险的属地化管理。
社会保险是使用你上年实发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法的。其中进入个人账户部分现在是全国统一的比例。(以养老保险为例),因此,不论在哪里参加保险,实际上应该与个人没有冲突的。
当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你应该细打听一下。

⑶ 总公司部分人员的社保可以在子公司交吗分公司的人员可以在子公司交吗

咨询过社保,说合同社保工资要在一个公司。
如果算劳务派遣,总公司要开票给分公司。。

在不开票,社保缴纳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把工资费用做到分公司帐里?
说详细点啊。。

合同也是和总公司签订的

⑷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复是由总公司依法设制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事社保关系扩展阅读: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⑸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吗

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回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⑹ 子公司和总公司社保关系、劳动合同不统一

第一天就签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公司给签的合同中的工资比你实际拿的少,估计是为了缴纳社保的基数低一点,毕竟公司缴纳的社保才是大头。
这种应该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工资是工资,奖金是奖金,公司在招聘时说月收入5000元,但可以说其中基本工资是1500元,剩下3500元是每个月的奖金。
工资合同签的低,唯一的影响就是社保缴纳基数低。

⑺ 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回或参答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⑻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社保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最终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社保缴纳,工资社保承担,不论由分公司,总公司承担都可以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⑼ 请问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社保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在总公司签订还是分公司签订呢

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事社保关系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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