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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公益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1-15 23:50:37

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属于什么编制

人力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属于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实施单位: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是什么意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益性岗位指的是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 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对该岗位名称的解释)。

其主要内容包括了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2)社保局公益岗位职责扩展阅读: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对象: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3、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1、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

2、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㈢ 请问公益岗位能否办理社保医保,应该如何办理

当然可以,不然从事这个职业的不亏了
而且公益岗位的比普工从业者缴纳的高,以后退休享受的待遇也相对好一点

㈣ 公益岗清洁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在公益岗位上班没有缴纳社保,可以领失业金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能够领取失业金的,因为你没有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当中就包含了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缴纳失业保险,并且保证自己在这个单位的累积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要达到一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否则的话很明显你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待遇。

即便自己是被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也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当然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没有给你正常的缴纳社保,可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由于你没有正常的缴纳失业保险,那么失业金的待遇是很明显没有办法来享受的,所以说对于你个人来说,只能够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补缴相应的社保待遇,并同时失业金的待遇,可以以货币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获取。

一般情况下这个所谓的公益性岗位,那么都是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并且依法缴纳社保待遇,只不过这一类的公益性岗位,他的工资待遇标准是按照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指导线的水平来发放的,而且这个最低工资指导线是税前的一个工资收入,比方说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指导线是1500块,那么你的工资就是1500块,同时你的个人社保还要从这1500块扣除,比方说你个人需要承担500块钱的社保,那么在扣除社保费用以后,你仅仅每个月只能够获得1000块钱的实际收入。

这样的一个公益性岗位才是比较正常的公益性岗位,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跟所在的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社保,实际上对于自己来说还是有很大经济损失。虽然说你可能自己按着灵活就业的方式来交纳自己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社保的过程中,每一年至少需要支出1万多块钱的费用,那么平均到每个月,对于你来说,你至少需要承担1000块钱的社保交费。

这样的话那么很明显,1000块钱个人缴费和500块钱由企业单位交费,自己所付出的成本要高不少,但是由于你没有正常的通过企业单位来缴纳社保,所以说也就没有了失业保险,没有了失业保险,即便自己失业以后也就无法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自己的主张,要求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调查,可以补交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但是补交以后能不能够领取到失业金,还要看就业失业部门是不是符合这样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由企业方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自己辞职是无法领取到失业金的。

㈤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内知》(财社容〔2011〕64号)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

㈥ 请问,社保局属于行政职能类单位还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称有教人社局的也有教人保局的 当然也内有的人沿袭以前容的叫法人劳局,还有你叫得社保局,它的性质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单位。
他的下属有许多事业单位,有全额财政事业单位,也有差额,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如果这位朋友是想到那里工作,一定要弄清楚具体的单位,最好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才最好,公务员都是需要公开招考的。

㈦ 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享受社保医保吗

可以的,目前很多地方有专门出台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医保规定。
例如,内蒙古的规定
《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由县财政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有博物馆、党政办公楼、统计局、老干局、政法委等5个单位,共72人。

二、由县财政和单位各缴纳50%社会保险的单位有环卫处、公安局,共69人。

三、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有安监局、社保局、交通局客管办、计生委、环保局、民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共174人。

按照和静县《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您的社会保险应当由县财政及环卫处各承担50%。

㈧ 求公益性岗位规章(2012年47号.人社厅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琼府〔2009〕53号)和《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社〔2009〕1658号)精神,结合洋浦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岗位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机关事业单位(含部队营区、管理服务部门)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包括:
(一)劳动保障协管等管理服务岗位(不含中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岗位,下同);
(二)劳动就业信息采集;
(三)公共安全保卫;
(四)公共卫生保洁;
(五)公共交通管理及服务;
(六)公共环境绿化;
(七)公用设施维护;
(八)公办教育、文化、新闻、卫生、医疗单位服务;
(九)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托孤)服务;
(十)部队营区管理及服务;
(十一)公共停车场管理及服务;
(十二)其他非营利性劳动岗位。
第三条 岗位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持《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具有洋浦户籍的适龄劳动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身体健康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完全失地和被征地搬迁安置的失业人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破产关闭或改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
(七)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失业人员。
第四条 岗位开发和认定程序
(一)公益性岗位设岗设员应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员,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工作量满负荷,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量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向就业局申报《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并经核准后,报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批准,方能办理招聘和录用手续。
第五条 岗位补助和社保补贴标准
(一)按《洋浦经济开发区201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浦管〔2011〕74号)文件关于岗位补贴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补助每人每月1200元由财政全额负责,其中岗位补贴的60%部分补贴金每人每月700元从省级就业专项转移资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的40%部分补贴金每人每月500元从洋浦财政就业配套资金中支付;
(二)按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率新规定,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五项补贴每人每月480.81元,由财政从省级就业专项转移资金列支补贴;个人社会保险费每月应缴纳部分170.61元,由单位从个人岗位补贴中代扣缴。
第六条 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一)就业局分别于上半年1月5日和下半年7月5日前,按各用人单位当年从业公益性岗位实际在岗人数(以申报前一个月的时间为准)向财政局申报半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财政局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拨付补贴资金到财务中心就业局帐户。
(二)用人单位要每月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于次月5日前报就业局核认。就业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认定,并函告会计中心拨付补贴资金到用人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指定帐户。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附实际在岗补贴人员名单);
2、被聘用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复印件(工资发放表);
3、《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附社保补贴人员名单);
4、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凭证;
5、被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海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初次申报时提交);
6、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初次申报及续签合同时提交);
7、《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初次申报时提交);
8、《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有变动时提供)。
(三)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帐,按时申报当月实际在岗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补贴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就业局不得拨付补贴资金。
第七条 合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及被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送就业局备案建档,劳动合同作为被聘用人员的补贴依据。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终止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凡终止劳动合同,辞职、辞退、解聘被聘用人之后,须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并函告就业局,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就业局备案存档。用工单位新招、新增(含变动)人员须经就业局审核,报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未按要求履行报批程序,擅自补岗新增的人员不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如出现劳动法律责任问题则由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
5、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
6、有违法行为的。
第八条 岗位人员的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开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施监督、指导。
(一)基层社区居委会(工作站)、办事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岗位求职对象资格、条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就业援助对象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要认真核实,对本户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等要全面了解,对应聘人员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不能聘用,本户已有家庭成员在岗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的不能聘用;
(三)进入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应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不派员参加招聘会履行公招公选程序的,则取消用工单位的招聘资格;
(四)各用工单位要依法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绩效奖惩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考勤、岗位职责、绩效奖惩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每年的12月30日前由用工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继续聘用;
(五)聘用人员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协议。解除聘用协议三日内用工单位必须及时将书面材料报就业局备案;
(六)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用工单位当年不得补增公益性岗位;
(七)用工单位将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调整至不属于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种范畴之外的,不得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用工单位新增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应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程序办理;
(八)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年由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对各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因管理不善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吃空饷、转包代岗、人岗分离、有双重劳动关系等情况,一经查实则取消用人单位次年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应予辞退并追退回多领部份补贴;
(九)人事、财政、就业、社保、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对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的行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期内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如因被聘用人员身体原因不能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或违反单位规定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就业局报告。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洋浦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浦管〔2010〕8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
2、公益性岗位认定书;
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4、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
5、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

洋浦管委会
2012年5月30日

㈨ 请问,社保局属于行政职能类单位还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这个答案错误到极致了,人国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原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后的新单位,而社保局是专门从业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属于事业单位。
不知道就别乱答,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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