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1号入职公司说10号之前入职才给交社保。我现在离职了。我要怎么维护。平时加班费也只给8块钱一小时
大部分公司都是在25号左右,扣除社保费。
每月10号左右发工资。
做社保这块,每个公司专情况真属是不一样。
有的是外包,每个月申报增员减员有固定日期,不可能今天报一个名额,明天报一个名额。
维护办法就是收集证据,投诉到当地所属社保局。
祝好~
B. 请问公司为入职员工买社保吗
原则上所有的员工入职公司都需要为你购买社保。这是国家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保障的一个方面。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减免政策。这个是政府鼓励用人单位给你提供社会保障的一个福利。在法律法规方面来讲,这个是强制执行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入职的员工是会买社保的。只要你通过了试用期,签订了正式的就业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也是有保证的。
当然也要看你是去的什么类型的公司。像外企,国企这种比较正规的大公司,这方面都是很有保障的。他们不会因为违反规定而因小失大。当然也有一些小公司,私营的企业。他们本身税收就不是很多。因为给员工购买社保而享受的政府减免政策。得到的利益可能不多。可能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还更划算。作为用人单位,相对于员工来讲,是强势的一方。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给你买社保或者是不给你买完整的社保。例如直接告诉你没有社保。或者是本来是五险,只给你购买三险,或者是说同类保险中档次最低的。对于他们而言,无非就是节约成本。谋取更多的利益。对于你来讲,辛苦的工作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当然如果有证据的话,你也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他们。但是对于普罗大众而言。这种行为的成本很高。首先,证据要充分。不然也不容易成功。即使成功了,你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也很多。因为有了法律纠纷,用人单位也不会再用你。这个时候可能你的付出和你的的到的回报就不成正比了。所以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都是不吱声。
建议你再去单位上班之前,例如面试的时候和他们沟通。就把社保相关事宜落实清楚。有没有社保?是五险还是三险?什么时候买?都需要落实清楚。最好是写在你的劳动合同上面。这样就比较有保障了。
C. 我11号入职29号离职公司应该交纳当月社保吗
员工离职,当月工作不足一个月,公司都需要为其缴纳当 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内对社保费用进行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不可以存在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的扣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对于员工在职以及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期间,单位都应该按时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以随便缓交或者停止缴纳该员工的社保。
员工离职当月容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
D. 13号入职新公司应该缴纳当月社保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4月份仅工作3天,版单位没有义务为其缴纳4月份社保。一般而言,权该月要做满,单位才有义务缴纳社保。法律并没有规定当月一定要做满多少天单位就有义务缴纳社保。但实践中很多单位规定,如果是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当月社保就不缴了。
E. 入职多久公司才买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内会保险登记。容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F. 入职新公司,原来的社保怎么办
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社保转移流程,并提供相关信息,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2、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进行接续申请!
同一个人在不同城市就业缴纳社保满十年以上的,以最后缴纳期限满十年的城市计算并领取退休金。
G. 当月11号入职次月16号离职需要如何缴纳社保
这种情况一般是缴纳一个月,因为入职后一般是一个月内才办理社保缴纳,而一个半月,接着就准备办理离职的社保转移了。
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